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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23-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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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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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加挂保山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牌子)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23名,目前在岗21人。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制定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计划,负责监督、考核执行情况;对养护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组织检查路况养护质量、养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水毁(灾毁)报表等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县际间公路和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二是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算的审查工作;负责市辖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监督工作;负责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定期收集上报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信息;调解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纠纷,提供鉴定意见。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养护科、安全科、建设管理科、造价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政治的统领作用落到实处。坚持党的权威和统一领导,坚决服从上级各部门的领导和决策;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通过集中学习、讲授党课、开展专题研讨等活动,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做到入脑入心、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根据计划扎实有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集中学习《中央公布违反八项规定精神80条清单》《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集中学习3次,开展“强党性、转作风、办实事、促发展”等主题党日活动2次,讲授专题党纪教育党课2次。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开展好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党支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统筹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民情恳谈等活动。上半年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4次,讲党课2次,组织生活会1次,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党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支部党员的素质和水平,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1次,通过在日常工作中培训和管理,让党员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按照向每位党员发放党员“政治生日”纪念卡,充分体现党支部对党员政治上的关心和精神上的鼓励。

2.狠抓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全处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谋划全处工作,切实加强支部建设,促进作风转变。二是抓好全处党风廉政建设,单位班子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的组织领导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各自主体责任,对干部职工中发现的反腐倡廉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形成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制定责任清单,落实廉政责任。一是制定了《中共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党支部2025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认真执行和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截至目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次。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线。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开展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和自律意识。开展正面典型反面典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学习《中共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钟华勇同志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组织观看《雷锋》《边境线上的党课》等教育片,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奉公意识和党性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防腐败的防火墙、隔离网。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责任。一是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在节前开展廉政谈话,各季度养护巡查前要求巡查人员严格强调纪律,要求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二是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及外出报备制度等,重大事项做到事前汇报、事后反馈。三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到各县(市、区)开展养护巡查、到挂钩村走访时,均按规定缴纳伙食费,报销时严格审核缴纳票据,并作为报销依据之一。
    3.强化法治建设,组织全处学习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形成从严、从实、依法履职的新常态。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普法节点集中开展学法活动,集中、自学《公路法》和部省等出台的规章、条例等。二是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职能,按照“放管服”工作相关要求有效开展了1次农村公路养护巡查、1次造价监督检查。

4.积极推进业务工作,一是按照省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路长访谈”活动,龙陵县《雪山村中好路长》访谈材料已被部级初步选用,近期将印发典型案例。二是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推进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指导昌宁县做好“创新养护生产模式”试点改革迎接部省验收工作;按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有关工作要求,取消农村公路养护考核,改为季度巡查,切实为基层减负。三是切实做好成本控制,共组织审查预算项目4项;审查控制价项目7项,审减投资2116万元,审减率4.13%;组织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重要农村公路造价管理工作情况开展1次业务监督,同时对工程造价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开展1次实地料场调查,定期收集上报、发布材料价格信息12期。四是计划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526.25公里、危桥改造9座、村道安防工程433.59公里,目前正在开展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5年度收入合计3,200,754.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0,754.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950.28元,下降1.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950.28元,下降1.1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3人,本年度新进3人,新进人员级别降低,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5年度支出合计3,200,754.42元。其中:基本支出3,091,941.42元,占总支出的96.60%;项目支出108,813.00元,占总支出的3.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950.28元,下降1.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14.97元,增长0.23%;项目支出减少43,165.25元,下降28.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退休3人,本年度新进3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43,165.25元,主要是保山市地方公路养护及造价管理经费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信创资产购置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1,941.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60,494.94元,占基本支出的95.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446.48元,占基本支出的4.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81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保山市地方公路养护及造价管理经费108,813.00元。一是主要用于公路工程造价方面,主要工作是对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监督管理。检查造价管理法规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台账建立情况、施工图预算批复执行情况、签约合同管理情况、工程变更设计造价管理情况、索赔管理情况、价格调差管理情况、工程决算造价管理情况等,维护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参与保山市辖区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项目后评估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全年需抽查项目总数的60%,计划每年至少对在建及本年度完工项目现场检查2次,每次抽查全部项目的30%,2025年将对15个地高网项目进行造价监督管理。二是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管理方面,每季度及年终对市辖各县市区进行农村公路养护考核,由于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任务繁重,点多面广,线路长,农村公路建设分布在75个乡镇,956个行政村中,2025年全市农村公路统计列养里程22972.067公里,其中:县道(含地方管养国省道)4011.48公里,乡道6529.840公里,村道12430.747公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0,754.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5,950.28元,下降33.03%,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5,26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5%,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75,265.6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4,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3,468.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6,997.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2,4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2,415.0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37,317.5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3,936.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160.9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464,95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1%,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8%。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464,953.82元,其中:公路养护2,464,953.82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补贴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XX元较上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任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资产总额115,423.37元,其中,流动资产50,771.71元,固定资产64,651.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较上年增加22,817.31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25,428.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06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