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来保工作政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全省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关职责分工。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保山技师学院的业务。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中等专业学校、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的业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人才开发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工作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信息管理科、信访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机关党委。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聚焦稳就业、促发展、保民生、构和谐,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人社“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全市27项人社事业发展指标全面超额完成,综合执行率达到121.62%。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资金24.28亿元(实际32.8亿元),较任务数20.49亿元增加3.79亿元,完成率118.5%;较2024年增加0.67亿元,年增长2.83%。2025年10月20日省人社厅与保山市人民政府成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中有进。202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1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6.39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人数超8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龙陵石斛枫斗工”“昌宁红茶师”被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目前全市共培育9个特色劳务品牌(保山咖啡师、腾冲玉工、腾冲药师、隆阳建工、施甸养老护理工、龙陵石斛枫斗工、昌宁红茶师、极边花匠、云酒匠师),省级劳务品牌6个(占比高达66.7%),排名全省第3,“腾冲玉工”“保山咖啡师”等劳务品牌多次代表我省在全国舞台展演。施甸县零工市场被认定为省级零工市场(全省仅10个),全国首个技工院校类“咖啡生产与加工”专业落地保山,6个就业“幸福里”社区助力就业和产业发展。全市共建成创业孵化载体26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5亿元,扶持创业2745人。成功申报省级创业小镇1个(全省5个,腾冲恒益东山温泉康养旅居创业小镇入选)、创业街区1个(全省5个,昌宁县红茶产业创业街区入选)、创业村落1个(全省20个,隆阳区潞江镇新寨村咖啡文旅创业村落入选)。电商创业经验做法得到省级肯定,2025年10月21日全省直播电商创业现场推进会在保山龙陵召开。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提质扩面。2025年全市共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4353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分别参保185.79万人、13.24万人、27.12万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259.50万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6%。全面落实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全市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44.66亿元、工伤待遇7480.05万元、失业保险待遇6900.1万元,惠及62.82万人。精准落地社保降费减负政策,阶段性降费1.77亿元、发放补贴1717.31万元,惠及企业5116户、职工6.98万人。我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缴率达95.35%并连续两年领跑全省,《保山“三在三出”(政策在心、服务在侧、数据在前,借船出海、推陈出新、协同出力)推动实现应缴尽缴》做法代表我省参加全国经验交流。
三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凸显。2025年全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2人、政策性安置637人,推荐申报“省贴”5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专项3人、首席技师8人。争取到省级“种业和农业绿色发展高级研修”项目,组织4351人参加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36万人次,全市专技、技能两支人才队伍总量分别达11.49万人、24.5万人。2025年全市累计完成13类41场次人事考试任务,服务考生53469人次,腾冲市成功打造为全省第二个县级考点,“考在保山”品牌持续擦亮。推动人事考试向“住-食-行-培-游”全链条延伸,年服务考生及陪考人员超9万人,“考试经济”带动经济效益约2.7亿元。
四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开展欠薪风险大排查、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等专项活动,2025年累计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1836件,为3451名农民工追回薪资3708.7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线索2件,对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形成有力震慑。腾冲市代表全省接受国家2024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核查,保山治理欠薪“两法衔接”典型做法代表全省参加全国经验交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调整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国有企业分配秩序,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5794元,年均增长4.7%。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13478701.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45916.28元,占总收入的99.0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132784.98元,占总收入的0.9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909.69元,增长0.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205.87元,增长0.4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1703.82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保险基数得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13447916.28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1050.03元,占总支出的90.58%;项目支出1266866.25元,占总支出的9.4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205.87元,增长0.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388.18元,增长0.98%;项目支出减少62182.31元,下降4.6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保险基数得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同时本年度减少了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经费,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81050.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36381.37元,占基本支出的91.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4668.66元,占基本支出的8.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6866.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283697.76元,主要用于人社事业发展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2.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招聘会。
3.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人社事业发展及综合能力建设经费108465.49元,主要用于支付窗口工作人员着装费,全市劳动关系业务培训费,购置固定资产等。
4.人事人才经费284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高层次人才座谈会,组织职业技能大赛,支付劳动能力专家鉴定费,差旅费等。
5.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追加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66.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6.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遗属补助经费11472.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7.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人才工作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市委联系专家慰问。
8.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费99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实施方案的编制。
9.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新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经费3771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新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
10.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会议费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人社工作会议费。
11.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企业薪酬调查经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县(市、区)人社部门开展企业薪酬调查。
12.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招募在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经费资金114755.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招募在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
13.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党组织支委工作补贴经费132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发放党组织支委工作补贴。
14.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兴保英才培养计划”经费21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度“兴保英才”计划技能名师专项7人工作经费和人员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5916.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与上年相比增加59205.87元,增长0.45%,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由我局慰问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专家1人,发放慰问金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2808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2%,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0723534.81元,其中:行政运行8654468.6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81115.05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87951.16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23014.83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9538.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01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9523.2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200.00元;就业补助210000.00元,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210000.00元;抚恤11538.00元,其中:死亡抚恤1153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0.00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差异主要是发放本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为预留资金;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差异主要是发放本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差异是春节慰问费,年初无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544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05447.6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77723.73元、事业单位医疗45647.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7053.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022.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相关医疗保险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1381.00元,其中:购房补贴1138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为年中追加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65979.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71.00元,下降18.29%。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4458.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54%,完成年初预算的7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1520.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46%,完成年初预算的19.2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84.24元,下降1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86.76元,下降41.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20.2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086.76元,下降41.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8086.76元,下降41.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979.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71.00元,下降18.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4458.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1520.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84.24元,下降1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86.76元,下降41.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20.2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社事业发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社部门间交流、工作汇报、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668.66元,比上年减少77067.43元,下降6.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相关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60960909.36元,其中,流动资产402953.45元,固定资产60557199.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56.6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8421.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22292.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506.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506.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736.6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736.6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