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机构编制方案》(保编字〔2022〕114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
3.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4.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执法工作。
5.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草地、湿地的现场核查。
6.组织开展跨区域或重大林草行政案件的查办工作。
7.承担涉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
8.组织开展全市林草行政案件的交叉检查、随机抽查、调度工作。
9.负责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10.承担市级森林资源管理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市级林检中心、区林检中心、太保公园管理所等一行组成调查组,于1月初到实地开展太保公园管理所易罗池绿化树木有害生物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易罗池池塘边的柳树出现蛀干害虫天牛(幼虫)、食叶害虫柳毒蛾、蚜虫及腐烂病,危害数量约50株;人行道边上的绿化阔叶树发现有煤污病;名人堂广场周边发现红火蚁蚁巢约25个。针对调查发现情况,综合给出处理建议。
2.组织各县(市、区)开展2025年去冬今春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马尾松毛虫越冬代和春尺蠖监测预报及趋势预测工作、主要草原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上报省林检局,经统计,保山市2025年去冬今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8405万亩,主要有澳洲坚果病虫害、华山松木蠹象等。未发现有马尾松毛虫越冬代和春尺蠖发生,预测发生面积均为0亩。发现草原蝗虫危害0.01万亩,草原毛虫危害0.2万亩,危害程度均较轻。
3.采取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完成保山市松树钻驻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的招标工作,目前第一次全面踏查已完成。
2025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14.7752万亩,其中:病害发生2.35万亩、虫害发生10.4327万亩、有害植物发生1.5275万亩、鼠害0.465万亩。成灾面积0亩,成灾率为0。全市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实施防治,开展防治面积14.7752万亩,其中包含无公害防治面积14.7323万亩,防治率为100%,无公害防治率为99.71%。
2025年省下达保山市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12万亩,其中病虫害2.1万亩、毒害草9.4万亩、鼠害0.5万亩。按区域分,隆阳区5万亩、施甸县2万亩、腾冲市2万亩、龙陵县2万亩、昌宁县1万亩。五县(市、区)林检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防治工作,开展绿色防控面积12万亩,绿色防控率达100%,成灾面积为0,成灾率为0,达到省林检局下达的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不超过5.5%的考核指标。
1.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圆满收官。
根据《保山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日常监测调查、专项普查、病虫害枯死木清理等各项预防措施为主的防控攻坚行动,严格落实新增枯死松树“即死即清”措施。进一步推动保山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切实规范日常监测数据统计和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准确鉴定、及时报告松材线虫病疫情。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有效推进,2021—2025年的每年度秋季普查(专项普查)结果显示,保山市指标全部完成,达到县级疫区0个、乡镇级疫点0个、疫情发生面积0万亩的指标要求。
2.完成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
组织各县(市、区)认真扎实开展专项普查工作,全市专项普查任务小班66694个,任务小班面积6711848.72亩,于10月17日全面完成2025年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工作,根据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导出数据,完成普查小班总数70836个,普查总面积达7314340.36亩,高于实际松林面积和监管平台中的普查任务面积,普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共发现枯死松树5703株,其中病死数量0株,其他原因致死数量5703株,按行政区划分:隆阳区发现枯死松树2255株、施甸县发现784株、腾冲市发现2361株、龙陵县发现290株、昌宁县发现13株。取样检测小班数量30个,取样检测株数36株,经对松树样本进行显微检测均未发现松材线虫,未取样枯死松树为生理性干旱、风折、环剥、采脂、其他蛀干害虫危害等原因造成。专项普查结果表明:保山市尚未受松材线虫病入侵和危害。
3.薇甘菊监测防治情况。
2025年,全市林地薇甘菊发生面积1305亩,未成灾。主要发生在施甸县、龙陵县、腾冲市,各级均定期开展监测,抓准薇甘菊防治关键时期,采取人工拔除、生物制剂、物理防治等措施开展防治工作,确保当年发生、当年清除,逐年降低发生点数量,防治面积1305亩。
4.红火蚁监测防治情况。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关于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的提醒函》要求,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切实履行好林地、草原、湿地、苗圃等区域的监测防控责任,加强疫情源头管理,扎实开展带土苗木、草坪等的调运检疫和复检,同时按要求继续做好月报、半年报工作。经统计,2025年,全市林地、草地、湿地、苗圃等区域共计发生红火蚁1527亩,开展防治面积1527亩。
5.认真组织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截至9月底,全市开展产地检疫种子165.748吨、苗木10813.4亩、花卉49.9359万株,产地检疫率100%;开展调运检疫种子3.013吨、苗木984.4543万株、木材18.5225万立方米、药材65.5吨等,调运检疫率100%;开展复检种子0.848吨、苗木319.2765万株、木材2.9735万立方米。以上均未发现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携带调运。
6.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林草生物灾害防控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保山市林检中心认真组织五县(市、区)于2025年5月12日—16日同步开展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印制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开展现场科普宣传活动,如松材线虫病简介及防控方法、红火蚁防治、紫茎泽兰除治、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耐心解答群众提问。于4月21日—22日举办全市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培训班,全市各级林检部门业务骨干共计32人参训,并邀请有关专家担任授课老师。于4月23日组织参加市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联席会议召开的红火蚁现场防控培训会,并书面交流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于8月12日—15日在昌宁县举办保山市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暨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培训班,全市各级林检部门业务骨干共计48人参训,并邀请到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昭通市林检中心弥渡县林检中心部分老师作为授课老师。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3066272.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6163.03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9.66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43484.39元,增长88.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3484.39元,增长88.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1.11元,增长125.87%。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职工总人数增加,转入7名在职人员,有2名退休人员,相关收入增加;本年度新增2025年度澳洲坚果有害生物防控试点项目、松树钻蛀类害虫专项调查项目,相关项目收入增加;2025年个税退回手续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3066163.03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088.10元,占总支出的89.17%;项目支出332074.93元,占总支出的10.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43374.73元,增长88.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6443.22元,增长86.29%;项目支出增加176931.51元,增长114.0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职工总人数增加,转入7名在职人员,有2名退休人员,相关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度新增2025年度澳洲坚果有害生物防控试点项目、松树钻蛀类害虫专项调查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4088.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0032.28元,占基本支出的91.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4055.82元,占基本支出的8.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074.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情况如下:
1.2024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项目经费11515.87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
2.2024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项目经费9493.09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
3.2024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项目经费11278.6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
4.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10456.00元,主要用于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松材线虫病普查、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技术等综合培训工作的开展。
5.保山市2025年度澳洲坚果有害生物防控试点项目经费2865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澳洲坚果有害生物防控前期准备工作,技术培训、冬季清园等一系列防治工作。
6.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89870.00元,主要用于系列宣传活动,指导各县区开展林草有害生物、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及宣传工作。
7.松树钻蛀类害虫专项调查项目经费132.00元,主要用于在调查初期对所有规划任务的松林小班进行一次全面踏查。
8.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85488.00元,主要用于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防控、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技术等培训,到县区指导、验收、普查等工作,采购红火蚁防控药剂。
9.林草湿荒普查及综合综合监测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5501.32元,主要用于采购开展普查检测期间需要的办公耗材、办公用品。
10.林草湿综合监测项目经费10080.00元,主要用于到县区指导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指导及验收、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等工作,采购一批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药剂,强化物资储备。
11.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检疫项目经费49610.03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及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药剂药械储备、实验室运转等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6163.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43613.28元,增长88.97%,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496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9%,完成年初预算的162.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8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928.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1898.25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2287.5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两名职工,新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5年拨入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新增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77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4329.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597.9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49.2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两名职工退休,一名职工调离我单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44544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行政运行57542.00元、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068619.03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987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6038.46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3372.3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对应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房补贴98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新增购房补贴支出98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153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378.50元,下降40.3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426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00%,完成年初预算的5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10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350.50元,下降4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00元,下降2.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元,下降2.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378.50元,下降40.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42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10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50.50元,下降4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00元,下降2.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元,下降2.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2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现地核查任务以及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来函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055.82元,比上年增加100635.32元,增长41.23%,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根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加强和规范机关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463.39元、物业管理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73.00元、工会经费42955.4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6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44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8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资产总额166295.33元,其中,流动资产9772.21元,固定资产154856.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66.8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437.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869.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16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