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土壤肥料与植保植检站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耕地质量监测调查与评价、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研究与推广、土壤样品采集分析与质量评价、土壤改良技术研究与推广。负责科学施肥技术研究与推广、新型肥料、土壤调理剂试验示范。负责肥料生产企业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管。负责节水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组织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控制。负责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监测和封锁、扑灭以及农业植物检疫审批等工作。协助开展农药市场、农药质量、禁限用农药及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药及药械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综合防治技术研究、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配合开展肥料登记考核、农田建设管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监测防控与检疫股、技术推广股、农药肥料应用管理股、耕地质量保护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病虫监测:全市设立55个病虫监测点密切监测病虫动态,全年收集上报病虫周报40期(麦类、油菜等小春作物21期,水稻、玉米等大春作物19期),上报草地贪夜蛾周报52期。发布病虫预警信息和防治指导意见12期,市、县两级共发布病虫预警信息和防治指导意见40期,为全市重大病虫在防控关键时期得到有效防治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病虫防治:全年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累计发生面积1412.86万亩次,其中农作物病害发生317.97万亩次、虫害发生658.97万亩次、农田草害发生345.84万亩次,农田鼠害发生76.15万亩次。通过组织统防统治、群防群治,全年累计完成病虫草鼠害防治1928.76万亩次,挽回粮食作物损失25.87万吨,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病虫害为害损失率控制在2.88%,挽回经济作物损失19.97万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为全市粮食再获丰收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植物检疫: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产地检疫,全年受理109批次3.73万亩农作物制种基地产地检疫,检疫合格玉米制种27995亩、水稻制种7177.7亩、豌豆制种2160亩,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书109个。开展农产品调运检疫,全年受理调运检疫424批次,其中省间调运273批次、省内调运151批次,检疫合格农作物种子12267吨、苗木44.53万株,水果601吨。把好植物检疫许可关,为农产品安全、快速调运提供了高效的检疫监管和服务。
(四)开展技术推广示范:围绕科学施肥安全用药、农业绿色发展方向,实施中央、省、市项目10余个,制定科学施肥增效示范项目、“三新”集成技术示范项目、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小麦一喷三防”“虫口夺粮”等实施方案。完成各类示范样板15.2万亩,通过采用科学施肥集成技术、绿色防控综合措施、新机具使用等,示范区作物产量增加,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农民增收,达到节本增效的目的。我站主持的“玉米草地贪夜蛾减量化防治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获2025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五)开展肥料农药试验:组织实施肥料利用率、化肥减量增效、中微量元素等肥料正规田间试验20组,开展生物源农药试验、新农药药效试验、农药减量试验6组。为全市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广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六)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聚焦粮油作物和高原特色作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515户农户施肥情况和肥料使用效果调查监测,超额完成任务,比任务470户增45户,12月底全部完成全国农户施肥监测系统录入上报。
(七)开展技术培训:组织科学施肥安全用药技术、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肥料登记管理、农药登记经营许可等培训80余期,培训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农民5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800余份,引导农户采用科学施肥安全用药技术,减少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
(八)数据上报:完成2024年全市肥料使用量、农业节水业务统计及分析报告,开展2025年度春耕化肥农药到位数量和肥料农药价格调查工作。完成重大病虫害防控投入品与防治效果调查评价、开展农作物绿色防控统计调查、2025年专业化统防统治情况调查上报、农药实际使用量审核汇总上报。完成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理数据统计、农户施肥信息监测。
(九)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全市共建有耕地质量监测点51个,各监测点按“一个监测点一个方案”原则制定技术方案。2025年全部按方案完成试验任务,并取样准备开展土壤样品分析化验。2024年度耕地质量监测结果包括土样检测数据已全部录入国家系统上报,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
(十)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全市建立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498个,开展年度等级调查与评价工作,2025年度已按要求完成田间调查、取土化验工作。2024年全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5.17等,比2023年5.20等提高0.03等。
(十一)增施有机肥及种植绿肥情况:全市增施有机肥面积342.47万亩,其中施用农家肥264.41万亩,施用商品有机肥78.06万亩,比目标任务240万亩,增加102.47万亩,增42.7%。全市种植绿肥10.86万亩,比目标任务10万亩,增加0.86万亩,增8.6%。
(十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贯彻落实相关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召开市级验收培训会两次,完成五县(市、区)内业测试化验县级自验、省级验收和整改工作,完成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据、图件、文件成果的县级、省级验收,并及时上报。完成其余成果的汇交汇总和初稿。
(十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与处理: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2788个,存储站618个。全年共产生废弃农药包装废弃物256.43吨,其中:袋包装物59.69吨、瓶包装物196.74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为229.45吨,其中袋包装物52.67吨、瓶包装物176.78吨(回收量为回收站回收量),处理量230.62吨(处理量含上年度库存1.17吨),其中农药大包装物回收再利用41.72吨、制成其他塑料制品量10.04吨,焚烧166.23吨,填埋11.47吨,回收未处理1.16吨(12月处理)。
(十四)农药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全市1617个农药经营许可证在云南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确认率99.94%,使用率80.71%。未发生农药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签订安全责任书1800多份。开展农药市场检查1650家,出动执法人员969人次,共立案28起,办结11起;查处农药经营户一般安全隐患148起,责令整改148起,整改率100%;查处经营户台账不规范152起,责令整改149起;查处农药质量案件34起,查处无证经营案件3起,查处超范围经营案件6起,没收劣质农药271.244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4,072.6元,罚款16.546万元。
(十五)农药质量抽查与规范化农药店建设:一是完成农药样品抽查30个,覆盖5个县(市、区),样品检测全部合格。二是筛选20个农药门店开展规范化经营服务门店建设,每个补助设备1套及规范化标牌1块,已全部发放并安装完成。
(十六)肥料监管:一是对全市辖区内所有肥料生产企业普查,重点核查肥料生产登记证及有效期情况,全市登记在册的肥料生产企业18家。二是完成5个肥料样品的抽样任务,其中有2家经营门店抽检不合格,已移交县执法大队立案处理。三是积极指导肥料企业办证,2025年开展肥料登记证现场考核5家。四是按时上报肥料信息调度6期、肥料就位情况调度表6期、肥料价格调查表12期。
(十七)开展外来入侵生物常态化监测,结合任务设定踏查路线,建立标准样地和样方,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调查任务。
(十八)加大培训宣传:举办培训9场次,培训640余人,增强社会各界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控技术水平。
(十九)红火蚁防控:召开多部门会议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全市累计组织发放红火蚁防控物资三批,合计6785件、44475千克,完成红火蚁防治面积2.4723万亩次,并辐射带动地方开展防治面积4.9564万亩次,有效遏制其传播蔓延。
(二十)草地贪夜蛾防控:开展监测,发布预警和指导意见4期,组织培训4场次,完成累计防治298.37万亩次。有效降低了危害损失。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土壤肥料与植保植检站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壤肥料与植保植检站2025年度收入合计10,737,842.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7,412.89元,占总收入的99.4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0,430.00元,占总收入的0.5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77,459.17元,增长171.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77,029.17元,增长173.75%;其他收入增加430.00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2025年收入中包含原植保植检站和原土壤肥料工作站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壤肥料与植保植检站2025年度支出合计10,779,523.91元。其中:基本支出4,817,115.49元,占总支出的44.69%;项目支出5,962,408.42元,占总支出的55.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802,306.02元,增长171.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83,596.55元,增长115.67%;项目支出增加4,218,709.47元,增长241.94%;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2025年支出中包含原植保植检站和原土壤肥料工作站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壤肥料与植保植检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7,115.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51,307.13元,占基本支出的94.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5,808.36元,占基本支出的5.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壤肥料与植保植检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62,408.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经费11,985.65元,主要用于一是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区实现了每亩增收50-150元,服务区农产品品质提高,产品价格提升,服务区产品价格比非示范区提高5%,实现了产量与价格的双提升。二是生态效益大幅提高,科技服务期间,大力推广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生物、生态控制技术,服务区完成绿色防控普及率100%,防效87.5%,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8%以上,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危害损失率在6.6%以下,粮食作物在3.5%以下,对农业环境及农产品减少农药污染,保障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群众满意度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2.2023年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5,107.40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开展科技培训2场次,培训80人次,举办示范样板150亩,示范带动2000亩,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适用技术及绿色防控技术推广3项,中药材、茶叶、大田农作物化学农药减少8%,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3.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中央补助项目经费80,080.20元,主要用于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立足引导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加快信息、技术、成果、项目、资金等优质资源向“三区”流动,加强保山市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
4.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经费178,005.90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工作任务,完成田间试验20组,农户施肥调查470户。
5.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粮食生产)项目经费67,575.70元,主要用于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0.5万亩,稻飞虱、草地贪夜蛾、黄脊竹蝗、红火蚁等应急防控物资储备1.5吨,病虫危害粮食损失率≤5%。
6.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土肥)项目经费113,430.20元,主要用于举办三新技术示范样板2000亩;开展土壤肥料田间试验15组;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培训20期;开展农户施肥调查500户。
7.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病虫害防治关键时期,适时组织小麦等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1.4万亩,有效遏制重大病虫暴发流行成灾,减少粮食损失。确保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病虫害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8.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三批)项目经费2,300,36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小麦、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有效处置,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9.2024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经费16,852.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服务、检查。
10.2024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业科技教育)项目经费12,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外来入侵生物-病虫害普查现场核查、指导、防控差旅费5,000.00元;用于外来生物防治技术创新和宣传工作,申请专利1项8,000.00元,发表论文3—4篇7,000.00元。
11.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中央项目经费11,000.00元,主要用于向企业提供系统化的植保技术服务与科学施肥用药指导,推广节水节肥、绿色高效的技术模式,全面提升企业在病虫害绿色防控与农药化肥规范使用等方面的技术能力。通过实施上述措施,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化肥农药投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单位产出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实现稳产增收,并积极拓展周边农户本地就业机会,有力助推乡村产业发展与振兴。
12.2025年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经费4,390.00元,主要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土壤普查技术培训及成果验收培训,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审核、成果汇总,开展土壤普查工作宣传等。
13.2025年第二批中央粮油生产保障(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玉米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完成种植面积5000亩播种、滴灌设备安装、苗期管理工作,实现节水、节肥、节药和单产提升的“三节一增”目标。
14.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粮油生产)项目经费733,459.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三新”集成技术示范0.2万亩,建立智能虫情监测点1个,智能性诱(马铃薯晚疫病)监测点1个,虫情疫情监测防控0.8万亩,农药市场规范经营管理20个,稻飞虱、草地贪夜蛾、黄脊竹蝗、红火蚁等应急防控物资储备1.5吨。
15.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业科技教育)项目经费2,335.00元,主要用于一是采购专用材料,红火蚁智能监测器15套。二是印制并安装保山市红火蚁防控常态化监测点位宣传展板一块。
16.2025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经费11,538.00元,主要用于发放1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7.2025年中央防灾救灾(红火蚁等重大病虫疫情防控)第三批项目经费57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0.05%茚虫威杀蚁饵剂71428袋,完成红火蚁防治面积2.4723万亩次,并辐射带动地方开展防治面积4.9564万亩次,有效扩大了整体防控覆盖面。项目区农户对防控效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8.2025年中央防灾救灾(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第三批项目经费270,000.00元,主要用于一是专用材料费15万元,用于采购玉米病虫害防控物资,分别采购32.5%苯甲·嘧菌酯悬浮剂30000袋,20%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38400袋,采购物资于2026年2月发放给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适时督促指导三县(区)完成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样板2.03万亩次;二是委托业务费12万元,用于委托专业化防治社会化服务机构,于2026年8—9月在腾冲市固东、界头、曲石、西源等4个乡镇(街道)完成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样板7500亩的飞防作业。
19.2025年中央防灾救灾(玉米重大病虫害生物防治)第三批项目经费75,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玉米重大病虫害生物防治示范物资。针对影响我市玉米产量和质量的主要病虫:草地贪夜蛾、灰斑病,兼顾一点缀螟、蚜虫、锈病、大斑病、白斑病等,在龙陵县平达乡开展烟后玉米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502亩,实施地病虫害得到了较为精准高效的控制,项目区亩均单产达到520公斤以上,示范区产量比非项目区提高10%以上,示范效果显著。于2025年9月下旬组织项目区农民群众代表共60人开展了玉米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暨重大病虫生物防治技术现场培训,进一步宣传绿色防控技术,展示示范效果。
20.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经费7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水稻“新技术、新肥料、新模式”三新集成示范推广工作,集成水稻高质、高效施肥管理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
21.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经费321,595.00元,主要用于在病虫害防治关键时期,适时组织小麦等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2.6万亩,有效遏制重大病虫暴发流行成灾,减少粮食损失。确保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病虫害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22.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经费142,34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试验及示范点所需物资及开展相关培训。
23.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经费10,404.00元,主要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土壤普查技术培训及成果验收培训,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审核、成果汇总,开展土壤普查工作宣传等。
24.保山市2024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市本级第二批)项目经费38,278.00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开展科技培训4场次,培训200人次,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及采购物资。
25.保山市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市本级第一批)项目经费7,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开展科技培训2场次,培训80人次,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及采购物资。
26.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项目经费42,192.00元,主要用于推进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范化建设所需的差旅费、人员培训等。
27.高克祥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项目经费251,362.4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克祥家属抚恤金及安葬费。
28.高效生物源绿色农药新产品开发与集成应用合作课题项目经费65,268.83元,主要用于采购试验所需物资及工作人员下乡调查差旅费。
29.玉米品种田间抗性鉴定项目经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413个玉米品种田间抗性鉴定。
30.植保工作项目经费4,749.14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技人员技术服务差旅费,通过收集监测数据,编制发布病虫情报11期,完成率100%;防控损失率低于5%,带动农户积极性,促进植保技术推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土壤肥料与植保植检站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7,412.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5%。与上年相比增加6,777,029.17元,增长173.75%,完成年初预算的254.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6,35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完成年初预算的740.94%。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45,278.00元,其中: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7,000.00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8,278.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91,080.2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三区”科技人才项目及区域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为中央级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6,21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完成年初预算的177.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93,309.61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1,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5,121.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6,787.69元;死亡抚恤262,900.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导致相应保险基数增加,缴费支出随之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5,96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95,965.28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4,660.28元,事业单位医疗14,59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6,710.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导致相应保险基数增加,缴费支出随之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281,87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3%,完成年初预算的278.7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9,281,879.40元,其中:事业运行3,820,840.6元、病虫害控制2,621,955.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6,852.00元、行业业务管理42,192.00元、农业生产发展2,752,845.80元,耕地建设与利用10,404.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2,40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39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年初预算仅为原植保植检站支出,决算支出金额为土壤肥料工作站与植保植检站合并后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七名职工住房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0.00元,决算为69,665.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350.87元,增长129.8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69,665.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350.87元,增长12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0.00元,支出决算为69,665.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350.87元,增长129.8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69,665.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年初预算仅为原植保植检站支出,决算支出金额为土壤肥料工作站与植保植检站合并后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350.87元,增长12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土壤肥料工作站并入植保植检站,相应的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工作人员下乡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土壤肥料与植保植检站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土壤肥料与植保植检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土壤肥料与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2,108,766.12元,其中,流动资产796,754.16元,固定资产505,571.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3,651.95元(净值),其他资产612,788.6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0,398.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924.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905.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945.8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4,423.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