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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24-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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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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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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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管在建公路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县(市、区)公路质监站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建立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管理制度,审查质量监督申请,办理监督手续;审查项目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负责监督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工作,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组织监督项目竣工复测工作,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和监督报告。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负责全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试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受理监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渔船检验相关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科、检测科、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度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创建等工作为有力抓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5年,因无在建水运工程和登记在册的渔船,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渔船检验监督工作暂未开展。公路工程领域聚焦永昌高速、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和重要农村公路等项目,全力抓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全市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且可控。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是坚定政治立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守政治规矩。自觉按党的组织原则和制度规定办事;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班子团结,与班子成员坦诚相待、互相支持;坚决服从局党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讨论、集体决定。三是增强政治定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做到思想防线不松、道德防线不破、法纪防线不越。四是严肃规范党内生活。狠抓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推进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有机融合。

2.强化综合能力提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秉持“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班子建设,着力带好监督队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25年度船舶检验人员适任制资格培训和考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网上培训、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培训等,同时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路面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和交工检测技术交流培训。

3.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在建监督项目27个,共计844.318公里。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其中,高速公路项目3个,里程为143.795公里;分别是二级公路项目2个,里程为74.242公里;重要农村公路项目22个,里程为626.281公里。一是采取巡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相结合,分别开展合同履约检查、原材料抽检、桥隧专项检查、平安工地考评抽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质量综合督查等工作,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职责。二是严格组织开展竣(交)工质量检测,组织开展50次竣(交)工质量检测,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34份、出具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3份,确保检测数据客观真实。三是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核查、网上查询、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项目公司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项检测机构等主要参建单位的管理行为、工作情况、人员履约情况,设备、场地,涉及信用评价的失信行为等进行检查,严格落实监理及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制度,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提升综合能力和检测水平。四是在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设置质量安全举报箱,及时化解、处理质量安全举报、网上舆情等事件,畅通质量安全举报渠道。2025年受理公程质量举报投诉4件。五是及时组织参加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参建单位业务素质和突发事件处置技能。

4.抓实党风廉政建设。2025年市公路质监站以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清廉交通”建设为主线,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目标要求、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及时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廉政家访、“八小时外”自律承诺、严禁公职人员违规饮酒承诺。四是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制度》《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及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切实加强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五是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对内容相似、时间相近、地点相同的监督检查进行合理安排,有效降低频次,实现“多检合一”;杜绝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随意向项目公司派任务,避免多头重复要求报材料、填表格。

5.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多措并举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适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在周一例会后及时安排工作,部署工作重点,做到目标时限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厉行节约,艰苦创业,提高节约意识,降低发展成本,实行无纸化办公、节约用水电。四是严格工作纪律,落实《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廉政家访制度》、《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活动信息提示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5年度收入合计2441662.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1662.55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9039.23元,增长27.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9039.23元,增长27.6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调资,二是2025年在职职工死亡1人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5年度支出合计2441662.55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403.55元,占总支出的75.50%;项目支出598259.00元,占总支出的24.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9039.23元,增长27.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7274.23元,增长6.79%;项目支出增加411765.00元,增长220.79%。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人员正常调资,二是2025年在职职工死亡1人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3403.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5366.16元,占基本支出的95.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037.39元,占基本支出的4.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825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199900.00元。主要用于一是在建监督项目合同履约检查、原材料抽检、桥隧专项检查、平安工地考评抽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质量综合督查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竣(交)工质量检测;三是检查项目公司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项检测机构等主要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工作。

2.一次性怃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经费398269.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冯林龙死亡的遗属一次性怃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1662.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29039.23元,增长27.66%,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336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8%,完成年初预算的377.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75099.35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120.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178.87元,死亡抚恤支出39826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二是在职职工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81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814.47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979.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9800.52元,基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34.4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互助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2729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5%,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5%。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1567309.73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5999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调资,二是在建公路监督项目增加。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房补贴5180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补贴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决算与上年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65378.08元,其中,流动资产1817.25元,固定资产63560.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11.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76.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648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2.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2.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2.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92.8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