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保山市儿童福利院、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隶属于保山市民政局主管的二级单位,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市的孤、残、弃婴、儿童收养以及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按市级预算管理,属于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执行事业会计制度。
(二)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5年度工作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面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定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未保中心、儿童组、后勤保障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紧扣“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五位一体综合型儿童服务平台建设目标,建强班子,落实工作制度,加强硬件建设,强化安全管理,着力推进机构优化提质工作,全力保障院内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并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坚持常态化推进。一是积极开展“6.19”开放日活动。在每年的“6.19”开放日活动中,与隆阳区救助站联合开展救助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单。二是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助力创文”街面巡查救助活动。活动期间坚持每天安排2名工作人员上街开展主动巡查救助工作,遇低温寒潮天气时,加大街面巡查救助力度。三是及时护送返乡或中转护送。通过心理疏导、寻亲返乡、医疗救治等多种方式,确保未成年人尽早脱离困境,及时安排人员和车辆护送受助对象返乡。四是做好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临时救助工作。对于由公安部门送来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及时对其进行临时救助保护,并及时发布寻亲公告,救助对象生病及时安排就医,同时开展寻亲工作。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报告》或《查找情况说明》,确定其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后,及时转入儿童福利院进行安置抚养。五是做好救助信息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8440127.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0127.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54626.99元,增长12.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4626.99元,增长12.7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人员增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儿童机构优化提质,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项目资金投入;三是增加困难群众(特困人员)救助项目资金投入;四是增加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持儿童福利优化提质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8440127.20元。其中:基本支出4074188.09元,占总支出的48.27%;项目支出4365939.11元,占总支出的51.7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4626.99元,增长12.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3643.91元,增长6.92%;项目支出增加690983.08元,增长18.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人员增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儿童机构优化提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项目支出增加;三是困难群众(特困人员)救助项目支出增加;四是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持儿童福利优化提质补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74188.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9862.20元,占基本支出的95.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325.89元,占基本支出的4.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65939.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彩公益资金项目经费725395.36元,主要用于保山市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其病有所医,用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救助工作。
2.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9892.23元,主要用于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的更有尊严,更好的融入社会。
3.2025年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13348元,主要用于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
4.保山市社会福利院城市特困人员救助补助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96990.52元,主要用于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
5.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儿童成年后安置资金项目经费96000元,主要用于院内集中养育儿童成年后安置,帮助其顺利步入社会,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6.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儿童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改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质量,增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获得感,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充分受益。
7.保山市社会福利院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65000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改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质量,增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获得感,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充分受益。
8.保山市社会福利院心理健康项目经费80000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改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质量,增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获得感,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充分受益。
9.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优化提质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2600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改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质量,增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获得感,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充分受益。
10.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项目经费61886元,主要用于一是优先用于机构运转,购置国产办公电脑和打印设备,维持单位办公运转;二是用于保障院内儿童和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和能力素质提升,以持续推进机构优化提质建设。
11.救济费经费18079.69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1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56462.29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
13.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448785.02元,主要用于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
14.遗属补助目经费33500元,主要用于,保障5名遗属权益,确保我市生活困难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受益人群覆盖率达到100%,遗属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15.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费项目经费1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1名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权益,确保我市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受益人群覆盖率达到100%,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1131.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1%。与上年相比增加491441.63元,增长7.27%,完成年初预算的173.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9809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3%,完成年初预算的176.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16447.57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9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3915.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132.37元;抚恤支出34200元,其中:死亡抚恤34200元;社会福利支出6072212.14元,其中:儿童福利1689541.18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183885.94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198785.02元;临时救助支出175231.55元,其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75231.5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儿童福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项目资金年初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336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3366.58元,其中:事业单位医201305.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2362.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98.9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费人数增加,医疗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9674元,其中:住房补贴967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住房补贴预算,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元,决算为17317.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889.17元,增长83.68%。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决算为17117.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85%,完成年初预算的6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499.17元,增长12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10元,下降88.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610元,下降88.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元,支出决算为17317.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889.17元,增长83.6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决算为17117.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按实际用车及维修保养需求列支,全年实际发生额低于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压减接待批次和人次,全年仅发生国内公务接待 1 批 4 人次、支出 200 元,大幅低于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499.17元,增12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0元,下降88.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610元,下降88.95%;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因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使用频次增加,燃油、保险及维修保养等费用上升,运行维护支出相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院内儿童出行、医疗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县区护送儿童至我院集中养育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社会福利院资产总额32,677,622.42元,其中,流动资产394,717.56元,固定资产29,000,304.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82,600.36元,无形资产24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3613.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009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232159.7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6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0167.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050.2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4117.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286.3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286.3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