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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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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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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是保山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是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成员单位,是保山市市级精神残疾评定机构,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院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秉承“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积极开展精神医疗服务工作,是集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精神专科医院,主要负责收治久病不愈的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精神患者和长期流散社会的精神病人,为优抚对象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和服务,同时与辖区综合医院分工协作,承担部分社会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心理障碍患者的诊疗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3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职能科室21个,分别是党支部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质控办、医保办、行风办、医教科、医疗纠纷办公室、感控科、信息科、价格管理科、公卫科、病案科、采购办、设备科、后勤保障科、工会;临床科室7个,分别是门诊部、一病区、二病区、三病区、四病区、五病区、康复区;医技科室5个,分别是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彩超室、心脑电图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8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88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5年,我院门诊量9404人次,其中:本院负责管理龙陵县11个乡镇的重性精神障碍在册管理的患者1641人,服药患者1635人;日均住院251人次,民政患者20人,民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97人。

2.上级下达中央级福彩票公益金用于购置康复医疗设备,认知功能障碍康复训练系统2套、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1套、经颅磁刺激仪1台、脑功能循环治疗仪1台,设备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临床使用,每月可服务精神障碍患者3500人次,促进康复科室建设,提高康复服务质量,提升了服务效率。

3.上级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消防系统及监控系统改造,改造完成后,全院消防管网系统实现联动运行,监控系统统一接入消防控制中心,初步构建起集中管控、全院联动、快速响应的安全防控体系,切实为患者营造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20729632.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3904.79元,占总收入的40.88%;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2136684.5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8.55%;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9043.11元,占总收入的0.5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1654.01元,增长1.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57885.37元,增长34.17%;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1875274.47元,下降13.38%;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19043.11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增加基本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人员经费增加,拨入中央及省级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等收费项目减少,事业收入减少;三是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拨入2024年度重性精神病联合排查经费、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拨入2023-2024年度残疾人评定补贴资金、保山市医保中心拨入第六至九批集采结余留用资金,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20298361.71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7062.74元,占总支出的89.94%;项目支出2041298.97元,占总支出的10.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42704.47元,增长28.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60467.40元,增长17.06%;项目支出增加1782237.07元,增长687.96%;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增加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基数,工资福利支出及各项社会保险支出增加;二是新增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项目支出;三是新增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57062.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23565.36元,占基本支出的71.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33497.38元,占基本支出的28.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1298.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5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经费4032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促进就业,提高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2.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项目经费11914.17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各项保险缴费,促进就业,提高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3.2024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经费1128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促进就业,提高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4.2025年度遗属补助项目经费25726.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保障遗属生活水平。

5.2025年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项目经费271403.60元,主要用于为去世家属提供及时、足额的经济补助,因身故导致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福利权益。

6.遗属待遇(找补一次性抚恤费)项目经费4855.20元,主要用于为去世家属提供及时、足额的经济补助,因身故导致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福利权益。

7.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3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用于支持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建设、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监测预警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现场流行病学培训及传染病应急监测专业人才培训。

8.彩票公益金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经费1248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专用设备,为在院患者提供更为先进、优质的治疗服务,提高病人的治愈能力,为更多精神病患者及患者家庭提供很好的就医环境。促进专业科室的建设,保障了日常工作的开展顺利,促进医患关系的建立。

9.2025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经费4048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专用设备、维修维护,为在院患者提供更为先进、优质的治疗服务,提高病人的治愈能力,为更多精神病患者及患者家庭提供很好的就医环境。促进专业科室的建设,保障了日常工作的开展顺利,促进医患关系的建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1104.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60%。与上年相比增加505085.37元,增长8.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6322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2%,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46350.3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6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6815.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1874.94元;就业补助支出63514.17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3514.17元;抚恤支出301984.80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301984.80元;社会福利支出5051375.87元,其中: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5051375.8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调整增加人员基本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差异;二是上缴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三是退休人员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885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7%。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23000.00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3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5854.65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5959.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7004.4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890.8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差异;二是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年初未安排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0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19025.00元,其中:购房补贴支出19025.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购房补贴预算,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9582.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443.56元,下降42.4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9582.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443.56元,下降4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82.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443.56元,下降42.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9582.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443.56元,下降4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下乡及出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率降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医院接送病人、业务办公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资产总额66529438.01元,其中,流动资产40011063.55元,固定资产22009906.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08467.7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55811.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60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5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1947.4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82.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593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5年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