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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24-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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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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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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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工作年度和阶段性计划,制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资格证的申报、培训、考核和管理。负责依法检查田间、场院作业的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技术状况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县(市、区)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牌证驾驶证核发、审验、检验、考试、安全管理等业务工作。承担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协助参与较大以上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统计监测工作。配合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实施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事故处置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监理业务股、安全管理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农机安全服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走稳走实,坚决杜绝和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为稳住“农业基本盘”、筑牢“三农”压舱石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截至12月31日,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拖拉机检验率97.01%。重点开展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织密责任网络,筑牢监管根基。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26次,宣贯《农机隐患标准》26次,市、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现场督导26次,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23次,签订安全告知书6299份。制定出台13项制度文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市统筹-县督导-乡落实-村配合”四级联动机制,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

(二)深化专项整治,清零存量风险。召开全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回头看”推进会,细化落实新要求,持续巩固整治成果。辖区变型拖拉机保有量16322台,累计拆解3751台,1183台享受国家报废补贴共368.74万元,有效防范老旧农机安全风险。

(三)严把检验关口,提升农机性能。按照“底数清楚、过程规范、服务到位”原则,扎实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全市拖拉机保有1238台、检验1201台,检验率达97.01%;联合收割机保有217台、检验204台,检验率达94.4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率位列全省第一。

(四)创新分类监管,规范新型农机。聚焦农业轨道运输机、果蔬干燥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微耕机“四类指引”机械,遵循“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分类管控、重点突破”原则强化管理。开展“四项指引”业务培训和专题部署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目前全市拥有农业轨道运输机12架、果蔬干燥机6961座、农用无人机439架、微耕机85978台,新型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初步构建完成。

(五)强化宣传引导,厚植安全氛围。以“安全生产月”为抓手,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矩阵。线上推出12期“农机安全微课堂”,在各类信息网站刊发简报29篇、短视频7期,累计发送安全短信66023条;线下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累计覆盖1894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29133份。

(六)聚焦隐患清零,守牢安全底线。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突出“三查三到位”。检验农机具2179台次,核验驾驶员4136人次,排查企业223家、作业场所127处,精准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发现的29项隐患全部按期整改。

(七)抓实技能培训,提升实操能力。实施“农机手素质提升工程”,采取“理论授课+实操演练+案例教学”模式,开展专题培训73场,累计培训7501人次,有效提升一线人员的现场检查、事故处理和信息应用能力,打造适应新发展要求的专业化监管队伍。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1,589,470.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9,470.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117.53元,增长4.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117.53元,增长4.4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晋级晋档和基本工资调整,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年度考核奖随之增加,且2025年8月退休1人,增加职业年金利息和纪实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1,589,470.61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569.71元,占总支出的95.35%;项目支出73,900.90元,占总支出的4.6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117.53元,增长4.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0,579.63元,增长8.64%;项目支出减少53,462.10元,下降41.9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晋级晋档和基本工资调整,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年度考核奖随之增加,且2025年8月退休1人,增加职业年金利息和纪实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我单位本年度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农机安全监理业务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5,569.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4,569.25元,占基本支出的90.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000.46元,占基本支出的9.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900.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9,7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农机安全及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培训4次共194人次。

2.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4,380.90元,主要用于开展单位职能范围内农业机械安全各类台账编印、农业机械安全及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培训、农机安全视频短信宣传工作。(1)编印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汇编手册共95本。(2)举办保山市农机安全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24人次。(3)在重点时节和节假日发送农机安全提醒短信11712条。(4)运用微信视频号制作并发布农机安全操作、法律法规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内容短视频7条。

3.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9,8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赴上海挂职锻炼干部挂职期间伙食费补助和往返交通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9,470.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7,117.53元,增长4.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57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5%,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6,904.6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1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202.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274.2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8月退休1人,年中追加职业年金纪实部分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82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434.5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203.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485.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32.0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8月退休1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264,09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264,093.84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90,192.9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520.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4,380.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需要,增加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16,16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58.11元,下降47.7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6,161.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986.11元,下降4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72.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6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58.11元,下降47.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6,16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使用,故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相比上年有所减少;二是我单位本年度未开展接待活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986.11元,下降4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72.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使用,故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相比上年有所减少;二是我单位本年度未开展接待活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000.46元,比上年减少1,990.22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其他办公费的使用,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中:办公费13,238.28元;邮电费2,000.00元;差旅费16,626.00元;工会经费22,403.8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61.50元;其他交通费用66,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0.8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62,719.29元,其中,流动资产1,612.16元,固定资产560,304.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02.8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968.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465.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81.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81.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81.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