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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2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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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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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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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和项目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和固体废物化学品科、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科、法规宣教科、行政审批和辐射环境管理科、督察和监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我们聚焦年度目标任务,纵深推进污染防治、生态安全等各项工作,生态本底守护更加有力,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2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和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排名第1。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7.7%,全省排名第1。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93.86%,全省排名第2。二是服务发展能力提质增效。持续深化“三减一优”行动,推动完成重点项目要素保障56个。完成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14.97亿元,增速排名全省第5。云南水泥行业首套SCR脱硝超低排放项目(保山昆钢嘉华)建成投运,永昌硅业建成全国首家电炉烟气高效脱硫脱硝系统。三是安全屏障坚实牢固。今年2月,部长黄润秋到高黎贡山考察,对保山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腾冲和昌宁绿色发展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第一批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27284777.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84777.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81383.59元,下降15.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81383.59元,下降15.9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4年阶段性项目完成,2025年项目收入减少,导致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27284777.00元。其中:基本支出9829802.08元,占总支出的36.03%;项目支出17454974.92元,占总支出的63.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81983.59元,下降15.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1256.82元,增长6.17%;项目支出减少5753240.41元,下降24.7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有序推进实施,阶段性项目完成,2025年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29802.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89470.80元,占基本支出的90.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0331.28元,占基本支出的9.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54974.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4994.95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

2.2024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44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

3.2025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505.8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补助资金289076.8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5.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技术审查补助经费26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工作。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与核查补助经费679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评估与核查,加强环评审批“三本台账”管理,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7.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资金4402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超低排放进行改造,使沉积车间碳碳沉积生产线尾气排放量降低。

8.保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资金2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

9.区域化(保山市隆阳区)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治理绿岛建设项目资金2087400.00元,主要用于对区域内4S店/修理厂、喷烤漆房等企业产生的VOCs进行治理,改善项目区域生态环境,有效削减VOCs,为减排目标作出贡献。

10.腾冲市生物制药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项目资金750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腾冲东方红制药有限公司、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取车间和制剂车间新增一套三级洗涤等升级改造,实现VOCs的深度治理。

11.腾冲市木材加工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项目资金1910000.00元,主要用于古林木业热压和脲醛胶生产VOCs废气进行深度处理,古林佳居对浸胶、热压、喷漆VOCs废气进行深度处理。

12.2022年东河流域水质监测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3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的东河流域水质监测费用。

13.云南省保山市“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项目资金

3695000.00元,主要用于对对保山市“双源”开展核查,筛选并确定重点调查对象进行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

1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审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审查工作。

15.2021年东河流域水质监测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571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的东河流域水质监测费用。

16.污染防治补助经费376502.25元,主要用于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保障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

17.高黎贡山地区“贴边开发、贴线开发”生态安全影响跟踪监测评估项目(保山市)资金74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高黎贡山地区“贴边开发、贴线开发”生态安全影响跟踪监测评估,编制评估报告。

18.保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以空间换时间工程示范补助资金378000.00元,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提升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9.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成本补助经费212375.1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态日常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20.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44560.00元,主要用于配置执法装备,提升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能力。

21.东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暨东河流域水系统生态修复方案概念规划项目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东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暨东河流域水系统生态修复方案概念规划编制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84777.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7%。与上年相比减少3240668.15元,下降10.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800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完成年初预算的175.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94986.9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8628.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9758.78元;就业补助23940.77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3940.77元;抚恤289076.80元,其中:死亡抚恤289076.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和死亡抚恤未列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192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11926.9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00958.78元、事业单位医疗61894.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8398.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75.0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提高,追加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63963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8936672.77元,其中:行政运行6644368.83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939000.00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353303.94元;污染防治14028022.25元,其中:大气9389400.00元、水体4262120.00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76502.25元;污染减排1674935.10元,其中: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740000.00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934935.1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上级补助资金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21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5215.40元,其中:购房补贴25215.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为年中追加指标,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17856.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126.67元,下降10.02%。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13336.3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16%,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5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4%,完成年初预算的22.6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97.67元,下降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29.00元,下降61.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229.00元,下降61.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856.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126.67元,下降10.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13336.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5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成本,“三公”经费合理控制在预算规模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97.67元,下降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29.00元,下降61.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229.00元,下降61.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日常监督检查、调研、工作汇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上级督察、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0331.28元,比上年增加92425.49元,增长10.90%,主要原因是调入和新招录人员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资产总额13788517.46元,其中,流动资产22318.28元,固定资产12743784.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22414.6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61064.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10831.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98平方米,账面原值31614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128.8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9773.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32.4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97341.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8414.8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8414.8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