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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28-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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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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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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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监管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政府制度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监管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监管辖区内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监管辖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上报和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一)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同时配合中央、省、市等各级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受市局授权,在监管辖区内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六)完成腾冲市委、市政府和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基层党建办、综合股、自然生态股、行政审批法宣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

我单位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

1.腾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方面。1—10月,腾冲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03天。其中:优为219天,良为84天,轻度污染0天,优良率100%。水污染防治方面。1—10月,全市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个乡镇级集中式水源地和3个“千吨万人”水源地、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二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工作。目前已完成7个行政村治理,治理率为80.58%。三是开展新化学物质排查,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四是同新增的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签订责任书,指导3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2.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2020年至今,腾冲市共收到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巡察、检查反馈问题14大类1260个(件)。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213个,正在整改47个,整改完成率为96.27%。

3.持续深入推进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一是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和值守工作。前期,抽调2名工作人员参与群众工作组,每天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开展入户走访、法规宣传及各类统计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执法工作。抽调3名执法工作人员对中和、荷花石材加工片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共调查整治范围内企业55家,发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8家。三是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抽调2名工作人员参与信访维稳工作,配合信访维稳组主动化解加工户上访事件。四是主动服务指导石材加工户入驻石材产业园。制定印发《入驻腾冲石材产业园环保须知》,对入园企业就环保有关规定和需办理环保手续进行宣传。

4.持续深入维护生物生态安全。一是绿盾“2020”反馈我市179个点位问题和6个石材加工片区环境污染问题。截至目前,176个采矿重点问题和4个石材加工片区已完成验收销号,余下3个点位和2个石材加工片区已完成整改,还未开展县级验收。二是牵头制定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1个、未完成整改6个,整改工作正在按时序推进。

5.持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0家次。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嫌生态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1件,处罚金额41.3万元,正在立案调查2件。三是严格推进信访投诉办理。2024年以来,累计受理生态环境投诉共126件,已办结124件,正在办理2件。四是全力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2024年共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件,目前已完成修复工作,计划11月底完成验收。

6.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把好环评审批准入关,确保环评审批质量,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三是开展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管理跟踪服务,从项目立项阶段提前介入进行前期研判咨询,项目审批阶段积极协调加快审批办理,项目建设时做好跟踪督促,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设施落实到位,重点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项目环评审批效率。2024年1—10月25日,共指导建设单位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89个,受理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3个。

7.持续抓实项目谋划申报。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2024年全年任务数3亿元,1—10月共计完成入库投资2.87亿元。2024年全年任务2亿元,1—10月共计完成投资报数1.75亿元。二是项目谋划情况。2024年1—10月,共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五个,获资金支持的项目一个。联合城投集团共同谋划申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一个。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5824054.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22146.08元,占总收入的63.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301908.00元,占总收入的36.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758155.36元,增长51.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49229.36元,增长13.3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增加;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808926.00元,增长273.12%。主要原因是腾冲市级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5824054.08元。其中:基本支出7498851.00元,占总支出的29.04%;项目支出18325203.08元,占总支出的70.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752102.17元,增长51.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4175.56元,增长5.70%;项目支出增加8347926.61元,增长83.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非本级财政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98851.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21580.95元,占基本支出的90.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7270.05元,占基本支出的9.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25203.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保山市腾冲市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经费4407586.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荷花镇老洋河水源地、团田乡慕乐大龙潭水源地及芒棒镇甘露寺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建设支出。

2.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第三方委托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委托业务费。

3.监测运行项目经费21544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站日常运行支出。

4.腾冲市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155675.73 元,主要用于马站乡和睦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路面破除及恢复工程,氧化塘防护及绿化工程建设支出。

5.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经费3536198.16元,主要用于《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研究报告》编制委托业务费支出。

6.环境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08395.19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日常运行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22146.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98%。与上年相比增加4669895.36元,增长39.40%,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254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62548.28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68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4379.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4379.3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造成保险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459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4596.5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8416.76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751.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1766.2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661.6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造成保险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19915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9%,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164359.30 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164359.30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00000.00元,其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500000.00元;污染防治支出7943784.16元,其中:水体支出4407586.00元、土壤支出3536198.16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75370.92元,其中:农村环境保护支出155675.73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19695.19元;污染减排支出2015637.92元,其中: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2015637.9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及腾冲市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8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65849.00元,其中:购房补贴6584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需9月统一办理审批后增加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74875.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70.01元,下降8.29%。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69784.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20%,完成年初预算的6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509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0%,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262.01元,下降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8.00元,下降9.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8.00元,下降9.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875.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70.01元,下降8.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6978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50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车辆维修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262.01元,下降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8.00元,下降9.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8.00元,下降9.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车辆维修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监察、生态环境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及下级单位办理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270.05元,比上年增加6479.07元,增长0.9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上缴工会经费增加;二是本年新购置监测设备。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5700.00元,水费7708.20元,电费19885.93元,邮电费20900.00元,差旅费70000.00元,会议费1100.00元,公务接待费5091.00元,工会经费135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784.92元,其他交通费263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3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资产总额20230275.96元,其中,流动资产1041250.82元,固定资产7353439.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638086.00元,无形资产1975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61281.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1040.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1297.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94997.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98.9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98.9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