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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28-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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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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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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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能主要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制定保护 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管护局辖区范围自然资源等工作。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保护区管理政策法规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有关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科普宣教科、资源管理科、北海管护站、青海管护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筑牢事业发展根基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湿地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高标准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全年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2次,讲授党课6次,开展集中学习12次,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1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组织集中学习11次、警示教育4次,上党课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全面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按期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专题会议各2次,开展廉政谈话全覆盖,组织集中学习28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2次。

2.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生态保护效能做实日常管护,夯实保护基础。一是落实林长、河(湖)长制度。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巡林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总林长1人,由管护局局长担任;设立林长2人,分别由2位副局长担任;设立专管员2人;划定护林员巡护责任区3个,配备护林员3人。截至目前,总林长(市级林长)完成巡林3次,片区林长完成巡林12次,市级河(湖)长完成巡湖26次。二是加强保护区巡护。管护局在加强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完善了《巡护制度》,2025年以来共开展巡林巡湖100余人次,巡查8次,清理地笼、粘网200余件,及时制止违规行为50余起。          三是实施外来入侵物种清理控制项目。2025年投资10万元,实施腾冲北海湿地外来有害物种清理控制项目,清除了北海湿地北部外来入侵物种凤眼莲、大薸、紫茎泽兰、粉绿狐尾藻等125亩。打捞清理北海湿地西南部水上栈道沿线水面漂浮物及秋冬季死亡的植物残体,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110亩。四是抓实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投入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9万元,聘用管护员3人,签订防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5份、联防协议书6份、驻林区单位承诺书1份。2025年,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召开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等会议8次。2025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宣传17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0台次,宣教人员60人次,设置6块展板、悬挂10条布标,发放宣传材料12300份、防火袋子2150个,张贴标语50条,悬挂横幅10条、五彩旗165面,受众人数超6000余人次。2025年度保护区未发生火情火灾。五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认真落实《腾冲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清风行动2025”和“兰科植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重点林区、湿地,野生动物聚集地、繁殖地,候鸟越冬地、停歇地、迁飞通道监管,实行划片分包进行全面管护巡查,扎实做好“清网清套”“候鸟护飞保护行动”等专项工作,检查野生动植物重点分布区域5次,保护区周边农家乐集中排查5次,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3.深化科研监测,支撑科学决策。一是持续开展水质监测。为切实掌握北海湖水质变化情况,根据不同天气、不同时段对省控点进行溶解氧指标监测、记录。分析监测天气、时间、位置、水文等因素对监测指标的影响,从而科学评定北海湖水环境。根据生态环境厅驻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测定结果,2025年北海湖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二是严格落实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2025年1月《云南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2025~2029年)》获批,为保护区顺利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提供指导方案。2025年1月9日,在北海湿地开展了2025年云南省水鸟同步监测及水鸟栖息地影响程度评估工作。本次监测共统计到水鸟42种3100只(次)。2025年2月16日至20日,联合贵州田野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到保护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冬季鸟类调查,共调查记录鸟类9目31科58属68种1632只。2025年开展鱼类监测2次,首次记录到鱼类小黄黝鱼,鱼类从12种增加到13种。保护区安装的10台红外相机,拍摄到了豹猫、白腹锦鸡、赤麂、白鹇、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影像。

4.严格执法监管,守牢安全底线。一是持续开展保护区人为活动及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对保护区人为活动及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据调查,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总数有23处,面积37.76公顷,除旅游设施外多为历史遗留,不存在风险隐患。二是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林地、草地、湿地资源均有具体管护人员负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025年共开展执法学习培训5场次。三是认真履行湿地保护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生态旅游活动。进一步加强景区建设项目、经营活动、旅游安全监管,强化应急保障,及时处置隐患。截至目前,北海湿地景区接待游客81万人次,实现了保护与管理的平稳有序。

5.拓展科普宣教,凝聚保护共识。牢固树立“宣传开路”意识,把科普宣教工作贯穿于整个保护管理全过程。一是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日为契机适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二是与保护区周边社区签订共管协议,主动参与周边社区村组及群众代表会议,多层次开展政策形势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与保护区周边学校、教体部门、群团组织、旅游企业共同开展研学及自然教育活动。四是加强与科研院校、科技部门、普法单位交流合作,开展学术研讨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保护区宣教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21场次,开展研学及自然教育活动12期。期间累计出动宣传车辆32辆次,宣教人员138人次,流动展板16块,悬挂宣传布标36幅,张贴海报20张、宣传画100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0余份,发放环保袋6500个,受众13000余人次。利用单位公众号推文116篇,向县级以上媒体推送文章60余篇,被省内外媒体报道46篇次,其中国家媒体4篇,省级媒体17篇、市县级媒体25篇。

6.夯实能力基础,增强持续发展后劲。 优化保护地空间格局,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将保护区核心保护区3个图斑调整为一般控制区,面积16.16公顷;将一般控制区2个图斑调整为核心保护区,面积16.16公顷;将因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形成天窗的0.2423公顷进行回填。整合优化后保护区总面积1559.1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427.8公顷、一般控制区1131.31公顷,空间布局更趋合理。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争取到2025年云南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13万元及林草行政执法补助资金5万元,涉及保护区补充勘界、补充科学考察、生物多样性监测、监测设备购置、保护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护区生态旅游方案编制及开展林草行政监督、检查、处罚等,为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力推进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将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列为年度重点任务,2025年2月,由省林草局领导带队,管护局主要领导到国家林草局对国际重要湿地指定工作进行了汇报协调。2025年6月,管护局主要领导到湿地处对接工作,就国际重要湿地申报进度进行跟踪,同月对云南北海国际重要湿地相关报件及《云南北海国际重要湿地数据信息表》进行了修改完善,申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829018.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4018.11元,占总收入的97.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5000.00元,占总收入的3.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3378.83元,增长5.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378.83元,增长5.7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000.00元,增长6.25%。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增资调资及新增临聘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5新增林长制激励经费50000.00元,加强实施北海湿地建设和保护项目比去年新增经费50000.00元,三是新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腾冲)补助资金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829018.11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545.11元,占总支出的79.30%;项目支出585473.00元,占总支出的20.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378.83元,增长5.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0605.83元,增长4.21%;项目支出增加62773.00元,增长12.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增资调资及新增临聘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5新增林长制激励经费50000.00元,加强实施北海湿地建设和保护项目比去年新增经费50000.00元,三是新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腾冲)补助资金5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3545.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26924.11元,占基本支出的94.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621.00元,占基本支出的5.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547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北海湿地建设和保护项目经费379993.00元,主要用于保护区能力建设、机构管理运转支出。

2.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管护员聘用。

3.2025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6698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工作检查、防火宣传,管护员聘用。

4.林长制激励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管护员的聘用劳务费。

5.2025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草执法)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区工作检查的差旅费。

6.青海湖滨土地租赁资金60000.00,主要用于青海湖滨带的300亩土地租赁费。

7.腾冲市森林防火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宣传单、布标等印制。

8.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腾冲)补助资金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区宣传单、布标等印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4018.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8378.83元,增长5.72%,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03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4039.2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4039.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47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477.5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94270.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8971.5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35.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448251.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支出2448251.41元,其中:事业机构1736278.41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0500.00元、湿地保护566493.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498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3250.00元,其中:购房补贴1325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07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706.00元,增长40.81%。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7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14%,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4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6%,完成年初预算的9.4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598.00元,增长12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892.00元,下降93.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892.00元,下降93.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7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706.00元,增长40.8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7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科学院及相关机构资源调研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7598.00元,增长12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92.00元,下降93.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用车于2024年4月份划拨,使用9个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是全年数据。2025年使用一个年度导致支出增加27598.00元,其中包含2024年的保险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5年科学院及其它单位资源调研及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属于一类公益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5990951.14元,其中,流动资产22262.47元,固定资产4702248.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10455.26元(净值),其他资产5598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3188.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1718.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7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79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79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