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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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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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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老年大学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关于保山市老年大学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基本情况

保山市老年大学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老年大学的主要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老年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欢度晚年、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教学正常开展;完成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山市老年大学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各级政府党委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认真做好市老年大学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老干部学习、活动、娱乐创造有利条件。

(3)完成好市委老干部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市委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全面贯彻中办发[2016]3号文件、国办发[2016]74号文件省委办公厅[2016]39号文件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二)落实市委书记赵德光的批示,积极解决校舍问题,争取2017年秋季能够到新校舍招生上课。

(三)组织四次教研活动,搞好教学工作,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四)于6月、12月分别组织好两次棋牌比赛。

(五)9月底10月初,与隆阳区文化馆联合举办庆祝建国68周年书画摄影展。

(六)组织好职工到龙陵县镇安镇镇南村结对扶贫工作,为村上做实事。

(七)组织好2016年全市老年大学工作会(隆阳区会议)

(八)组织职工到省内老年大学学习考察两次。

(九)12月底,举办一场《在党的十九大精神鼓舞下阔步向前》新年文艺演出大会,展示教学成果,活跃校园生活。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以支持“大建设”、促进“大发展”、实现大跨越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理财为民;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和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完善公用经费预算定额体系,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逐步建立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考评制度,努力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预算编制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2.综合预算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财力。实行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科学合理原则。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地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积极推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基本支出预算按定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按科学排序确定,并逐步完善项目支出评审论证制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老年大学。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老年大学财务总收入34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9.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9.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2.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6.3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88万元[本级财力232.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8万元,占总支出的40%,项目支出139.80万元,占总支出的6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为: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6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的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的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的支出)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老年大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经费、水电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单位人均占用日常办公经费,按经费拨入数及人数比率分配每人每年1.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老年大学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80万元,如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开支。与上年对比6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教师和学员人数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

保山市老年大学对2016年“三公”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的增减变化说明:

(一)保山市老年大学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计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计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相对比上年经费支出预算相同。

基本支出预算2016年度2万元,2017年度基本支出预算2万元:

1、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

2、2016年度 公务接待经费2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经费为2万元。

3、因公出国(境)支出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元,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元。

2016年“三公”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具体明细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