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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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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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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侨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

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侨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市侨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侨务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管理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拟定我市侨务规章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市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省侨办提供侨务信息;制订我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县(区)侨务工作。

二是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三是研究提出我市华侨、华人工作建议,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四是研究提出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归口管理我市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

五是统筹、协调我市侨务宣传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

六是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市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工作。

七是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市定居的工作。

八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引资引智为重点,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一是积极争取省侨办的关心支持,安排人员参加省侨办招商引资小分队,出访新加坡、菲律宾和印尼,拜会当地的侨商侨领,广泛了解广大侨商的投资意愿和投资方向,宣传推介保山的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项目。二是邀请美国黑石集团赴腾冲,重点就国际医疗、养生养老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洽谈。三是组织县市区相关部门参加东盟华商会项目洽谈,设立3张洽谈桌,展出15个我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发放200多份宣传册,与近20多位华商面对面洽谈项目。四是主动牵线搭桥,促成湾甸水泥厂与缅甸密支那云南同乡会、保山水泥厂与缅甸勐稳白玛民族会拟在缅甸密支那和腊戌建设水泥生产线达成初步意向,积极服务国内企业走出去。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5万立方米油库及加油站建设项目的协调引进和跟踪服务,顺利完成40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

2.以对外联谊为重点,大力涵养侨力资源。一是加大“请进来”工作力度,先后邀请缅甸仰光、曼德勒、密支那、腊戌、贵概、八莫地区和泰国清迈地区侨领侨商到我市参观考察,进一步加强联谊交往、文化交流等工作。借助参加东盟华商会之机,加强与阿联酋、泰国、缅甸、菲律宾、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侨领的联谊交流,向他们了解当地侨情,邀请他们到保山参观考察。二是加大“走出去”工作力度,参加上级侨务部门组团,先后出访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印度和斯里兰卡,拜会当地侨团侨领,了解当地侨情,进一步拓展了对外联谊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加强对海外侨胞的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著名爱国将领龙云之子龙绳德先生莅保考察的接待服务工作,陪同龙绳德先生一行实地考察龙陵松山抗战遗址、滇西抗战纪念馆、国殇墓园等,追忆历史、缅怀行列。顺利完成了台湾晋江商会一行10人到我市参观考察的接待工作。清明节期间,认真做好海外侨胞回乡祭祖的联谊服务工作,先后接待来自美国、泰国、缅甸等国家和地区的侨领侨胞200多人次。四是举办中缅边境地区餐饮人员培训班。8月25日至9月24日,来自缅甸密支那地区的32名学员,到我市参加由云南省政府主办、云南省商务厅管理、保山市侨办具体承办的中缅边境地区餐饮人员培训班,接受为期一个月的餐饮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中餐业整体水平,扩大中餐文化的影响。五是积极支持县(市、区)侨办加强海外联谊工作。腾冲市侨办组织和顺民间舞狮队,为来自缅甸八莫地区的16名华裔青年进行舞狮培训;应美国加州世界广东同乡会会长陈灿培先生邀请,组织文广局、滇西抗战纪念馆等部门前往美国与当地华侨华人进行交流联谊,并接受600余件飞虎队文物捐赠。

3.以华文教育为重点,大力弘扬中华文化。一年来,缅甸密支那育成学校董事会一行8人、缅北华校联谊会、缅甸蛮文几华校董事会先后到我市参观考察,就进一步加强华文教育和文化交流等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并到保山学院、保山中等专业学校、腾冲职业技术学校实地参观考察。2016年,共举办华文教师培训班6期、培训华文教师300人次;组织夏令营11期、500名华裔青少年参加活动,首次承办来自美国12个州50人参加的华裔青少年夏令营活动,在办营区域、办营对象、办营方式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向缅北华校发放汉语教材22万册,补助教材发送等各种费用28万元;新选派12名华文教师赴缅甸华校任教,目前我市外派教师达29名,兑付外派教师费用460多万元;组织10名缅北地区留学生到保山学院进行学历培训,在腾冲新招收缅甸侨生班1个、学生45名。

4.以维护侨益为重点,努力提高为侨服务水平。一是认真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市县区侨务部门争取慰问资金22.79万元,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和侨界代表人士497户;9月下旬,由云南省侨办主办、保山市侨办承办的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送医送药送温暖活动走进保山,为昌宁柯街华侨社区和腾冲和顺水碓社区两地归侨侨眷开展送医送药活动,共有419人次就诊,开具处方274张,发放药品价值8000元。二是不断提高为侨服务水平。经过认真筹备,在全省州市中率先成立保山市为侨法律维权服务工作部,进一步整合了涉侨法律维权工作合力,提高依法护侨工作水平。联合市法制办和龙陵县侨办,深入龙陵象达开展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侨法知识宣讲活动,发放侨法资料100份、禁毒防艾宣传资料150份,共70多人参加培训。配合致公党保山市委完成了涉侨社区医保情况专项调研。一年来共出具归侨侨眷身份证明材料1份、 “三侨生”加分证明9份,接待来信来访35件次、办结34件次,发放南侨机工遗孀补助3.6万元,施甸县甸阳镇西山村被评为“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三是积极推进华侨农场发展。年初在柯街华侨农场举行“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揭牌仪式,省侨办主任杨焱平、市侨办主任徐盛兴等领导出席活动并为柯街华侨社区“全国侨务工作示范单位”揭牌。认真做好华侨农场的项目上报争取工作,帮助争取华侨农场养老保险省级补助经费20.61万元、救助救灾资金26.3万元。四是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争取华侨事务经费55万元,加大对散居贫困归侨侨眷的帮扶救助力度;争取项目经费70万元(含腾冲华侨博物馆建设工作经费10万),用于侨乡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和暖侨敬老示范点项目建设等。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单位安排资金16万元、协调争取项目资金20万元帮助腾冲市盈水社区、隆阳区党东村解决实际困难。不断加强侨务捐赠工作,新争取“珍珠班”3个,目前有“珍珠班”9个、学生350名,争取其他捐赠项目7个,接受捐赠资金188.3万元。

5.以彰显侨乡特色为重点,打造侨乡文化品牌。一是指导隆阳区侨办开展五四罹难同学祭奠活动,国立侨中校友会一行20人,贵阳市侨办(侨联)、贵阳市观山湖区统战部,保山市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活动。二是协助中国侨联《赤子五洲》摄制组完成在保山的拍摄工作。7月1日至2日,中国侨联《赤子五洲》摄制组到保山拍摄取景,完成对中国远征军抗日将士纪念碑、益群中学、和顺图书馆、惠通桥和梁金山故居的拍摄。三是协助做好南侨机工后人重走滇缅公路活动。9月5日至7日,庆祝中国侨联、云南省侨联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云南省侨联南侨机工暨眷属联谊会组织南侨机工后人走进保山,重走滇缅公路,开展纪念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来自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国内部分省市的南侨机工后人共50多人参加了活动。四是坚持项目带动推动侨乡文化品牌建设。认真做好龙陵县象达侨乡特色旅游小镇的项目上报争取工作,争取图书室项目1个、资金50万元;认真做好文物资料的征集整理,积极推进腾冲云南华侨博物馆建设步伐;认真编辑出版侨乡文化系列丛书——《保山情愫》,发送《侨乡保山》2000多册;市侨办安排资金3万元,对昌宁鸡飞鲁道源故居进行修缮;市侨联常委、市侨商促进会会长杨晓东向和顺图书馆赠送《文渊阁四库全书》一套(1500册)。

6.以夯实基础为重点,推动侨务工作科学发展。一是科学安排部署全市侨务工作。年初及时召开市侨联三届五次全委会议暨全市侨办主任会议,全面总结2015年全市侨务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全市侨务工作,并制定下发了《市侨联侨办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侨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就开展好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党支部已开展集中学习10次、专题学习研讨3次,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3次,并认真开展“九个一活动”。坚持边学边改,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基础工作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重点就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党员交纳党费不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不坚持程序发展党员和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 活动。结合侨务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比学赶超目标责任书,确定核心指标5项,并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全市侨务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同时,实现重点工作的跨越发展。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活动,严格遵守“两个严禁”的规定,层层签订《资金使用及项目廉政承诺书》,努力营造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五是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抓好意识形态、综治维稳、信息公开、禁毒防艾、档案等工作。六是加强侨务干部队伍建设。先后安排16名市县区侨务干部参加上级侨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成功组织全市侨务信息工作培训班和侨务信访工作培训班,培训侨务干部60多人次,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侨务工作的能力。

二、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行政单位:

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市侨办决算总收入29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了87.13万元,主要原因调整工资和省侨办\省商务厅通过市财政下拨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侨办决算总支出29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2万元,占总支出的39%;项目支出177.87万元,占总支出的61%;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长了19.9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工资;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长了67.1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侨办和省商务厅通过市财政下拨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市侨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市侨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67.1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侨办通过市财政下拨贫困归侨侨眷救助经费40万元,省商务厅通过市财政下拨对缅援助项目经费29.3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华文教育、对外联谊、招商引资、侨务扶贫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侨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了67.1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侨办通过市财政下拨贫困归侨侨眷救助经费40万元,省商务厅通过市财政下拨对缅援助项目经费29.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以及在华文教育、对外联谊、招商引资、侨务扶贫等工作中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对缅甸援助,开展厨艺培训。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侨办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8.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69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了4.6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人员和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市侨办因公出国(境)3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9.1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了5.64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主要用于徐盛兴参加省侨联组团出访美国、墨西哥,赵学良参加省侨联组团出访印度、斯里兰卡,徐盛兴、刘云燕2人参加本单位组团出访印度、孟加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市侨办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95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华文教育、对外联谊、招商引资、侨务扶贫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市侨办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13人,接待费开支4.6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0.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市考察、联谊的华侨华人及侨企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调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印刷费、出差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电脑1台、打印机1台、数码相机1台、沙发一套,为本单位自用,已列入固定资产。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