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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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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

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市科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科协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开展保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组织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服务;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开展国际、民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和协调市直学会与登记管理部门、挂靠单位的关系;大力发展各类产业协会,进一步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创新发展;组织各学会、行业协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和农技协开展学术交流和专项科普活动;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和科技下乡宣传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基层科普惠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科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四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搭建平台、资源共享”的工作思路和“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方式,重项目、创品牌、抓基础、强协作、重点实施“学术交流促创新发展工程”、“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程”、“科普惠农兴村工程”,为推动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科协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了市科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对学习目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及学习方式做出了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通过全体党员普遍学、结合实际分层学、正反典型对照学、领导干部带头学的“四学”模式,抓好党员自学。通过学习,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撰写专题学习研讨材料,亲自审阅把关班子其他成员专题研讨材料,充分发挥“一把手”领学促学作用,坚持在提高学习认识、落实学习行动等关键环节发力用劲。科协全体党员干部紧抓“学”“做”两个环节,通过“学”打牢党员干部思想基础,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并注意把专题学习研讨的成果与科协实际工作相结合,转化为推动科协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到以学习促工作进步。

2.全力做好科普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

按照产业带动、示范引领和支撑作用、科普惠农的要求。科普项目申报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第一,积极组织申报各类项目。今年共组织申报各类科普项目31个,争取经费303.44万元。一是申报中国科协“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8个(农技协3个、科普示范基地2个、科普带头人3个),立项8个,经费115万元;二是申报省级科普项目8个,经费100万元;三是申报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5个,经费50万元;四是申报2016年省级科普示范社区2个,经费10万元;五是申报“中国流动科技馆”第二轮巡展项目4个,经费12万元;科普大篷车运行项目1个,经费5万元。六是申报社区科普大学创建项目1个,经费5万元;科普示范学校1个,经费2万元;农函大教育培训4.44万元。

第二,认真组织实施市级科普项目“511”行动计划。一是确定保山市中医药传统文化科普示范基地、保山市九润现代农业科普示范基地、保山市美世园艺花木盆景科普示范基地等8家基地为首批市级科普示范基地。二是确定隆阳区中草药立体种植科普示范基地、施甸县大东山酸木瓜生态种植科普示范基地、腾冲市驼峰古树茶园科普示范基地等5家单位为第二批市级科普示范基地。同时确定隆阳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保山市科协系统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三是对创建的社区、示范村和基地进行以奖代补、组织授牌,并做好日常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科普示范效应。 

第三,组织推荐科普示范学校和农村中学科技馆项目。一是根据省科协、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云南省科普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云科协联〔2016〕11号)要求,向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推荐申报了保山市永昌小学、腾冲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龙陵县白塔完全小学、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4所中小学。二是按照中国科协和省科协的相关要求,向省科协推荐申报了保山市第七中学、施甸县第三完全中学、龙陵县木城乡木城中学、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4所学校作为农村中学科技馆公益项目学校实施单位。

3.持续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

第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动《纲要》工作深入实施。一是对五县(市、区)2015年度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和总结;二是对全市“十二五”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考核和总结分析;三是组织召开了2016年保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四是按照省纲要办的统一部署要求,与五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保山市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五是拟定保山市贯彻实施《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计划行动纲要“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六是制定2015年度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落实。七是对2016年《纲要》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并拟定2017年工作计划,并对近五年来的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2016年实施工作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省纲要办提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概览(2016年)》素材。

第二,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一是组织开第31届保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市共有98所学校23376名师生参加了竞赛,收到各县区推荐上报的各类科技作品1461件。经市评审委员会初评、终评,评出市级奖282项。评选出科幻绘画90幅(其中一等奖10幅、二等奖20幅、三等奖60幅)、科技教师论文90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60篇)、学生科技创新成果64项(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39项)、学生科幻作文38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24项)。同时挑选出市级一二等奖作品上报参加省级大赛。获得省级奖励共有36名师生,其中,教师研究论文二等奖1名、三等奖13名;少儿科幻绘画一等奖1名、三等奖7名;学术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三等奖14名。二是组织开展第32届保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市共有132所学校15622名师生参加了竞赛,收到各县区推荐上报的各类科技作品1265件,其中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108项,小学生科技论文89项,少儿科学幻想绘画907幅,科技教师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作品161件,优秀组织申报5个,优秀科技教师、优秀组织工作者申报16个。经市评审委员会初评、终评,评出市级奖189项。其中科幻绘画82幅(一等奖9幅、二等奖19幅、三等奖54幅)、学生科技创新成果33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7项)、学生科幻作文18篇(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科技教师论文56篇(一等奖3篇、二等奖16篇、三等奖33篇)。评审出优秀组织3个,优秀科技教师、优秀组织工作者11个。推荐上报省级大赛作品71件,其中科幻绘画28幅、科技教师论文19篇、学生科技创新成果16项、学生科幻作文8篇。三是今年7月组织施甸县23名优秀高二学生参加高校科学营活动,其中甘肃兰州大学12人,国防科技大学9人、厦门大学2人,带队教师2名。师生安全返回,反馈情况良好,学生获益匪浅。四是今年5月组织保山第一中学和第八中学的109名学生参加全国生物学联赛,我市有2名学生获得一等奖,11名学生获得二等奖,获奖率12%。

第三,扎实开展农函大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一是云南省农函大下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办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云农函大〔2016〕1号),公布了评价结果:保山市农函大荣获先进集体、隆阳区、施甸县和腾冲市农函大分校荣获一等奖;龙陵县和昌宁县农函大分校荣获二等奖;二是按照2016年省农函大下达给保山的招生任务数5000人,五县(市、区)在55个乡镇(街道)开办60个专业、153个教学班,其中:省统办专业2000人,地方特色专业3000人,实用技术培训2050人次。各县(市、区)圆满完成招生任务,各项培训工作正在组织进行中。

第四,认真组织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第二轮“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2016年中国流动科技馆云南保山第二轮巡展在腾冲、施甸、龙陵、昌宁4个站点开展。二是积极参与“全国科技周”活动。5月14日,市科协与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在腾冲三桥广场联合举办的以“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为主题的云南省暨保山市科技活动周活动。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3日,与市食安办、文明办等18个部门在保山义乌国际商贸城联合举办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保山市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四是积极参加全省2016年科普大篷车联合行动。6月13日至19日,市科协积极组织隆阳区科协参加了由省科协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组织的2016年科普大篷车丽江联合宣展行动。五是开展保山市 2016年 “全国科普日”活动启动。9月17-23日,保山市及各县(市、区)开展以“创新放飞梦想,科技引领未来”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科普日”系列科普活动。

4.学会学术工作取得新进展

按照学会工作“222”(开展2个产业论坛、支持学会开展20场学术交流活动、支持科技专家开展20个课题调研),截止10月底,完成一个产业研讨会、支持9个学术交流活动、支持87个课题调研。

第一,学会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第四届保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获奖论文评审和表彰工作。本届获奖论文116篇,其中一等奖7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89篇。二是全市学(协)会申报学术交流活动19个,筛选出9个,其中1个已经完成。三是全市申报支持课题调研102个,支持87个。四是今年计划完成2个产业研讨会,8月22日已经完成了“保山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研讨会”,另外一个“保山市中医药发展研讨会”将于11底完成。

第二,推荐和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一是今年4月推荐保山市农科院康洪灿和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黄佳聪参加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通过激烈角逐,黄佳聪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殊荣,在保山开创先河。成为今年人才工作新亮点。二是对2013—2015年度科技工作者建议进行表彰奖励,根据《保山市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办法(试行)》(保科协〔2015〕14号),经市科协第24次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受到市委领导批示的《建议把中草药产业打造成我市农民增收的新亮点》等5篇建议颁发优秀奖,对其他38篇建议颁发鼓励奖,优秀奖每篇颁发奖金500元,鼓励奖每篇颁发奖金200元。三是对保山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研讨获奖论文作者进行了表彰,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以及优秀奖35名。

第三,积极响应市政府要求引进科技人才。通过我单位和市饮食健康保健协会前期工作,邀请到台湾师范大学健康促进与卫生教育学系教授、原台湾健康促进暨卫生教育学会理事长、台湾健康促进资源发展与研究协会理事长郑惠美到保山,并签订学术交流合作协议,聘请其为我市健康促进与卫生教育学术顾问,切实加快全市健康促进与卫生教育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着力推进健康保山建设。

5.切实强化科协自身建设

第一,开展学习培训促整体素质提升。一是市科协积极组织市县区科协干部参加中国科协和省科协的各类学习培训和考察,先后组织各县(市、区)科协参加由省科协举办的“中国流动科技馆”第四期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班,市(县、区)科协3人参加中国科协在安徽合肥举办的第十期科普人员培训班,市科协领导班子参加“云南省科协系统干部培训班”到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学习培训,市科协系统领导班子参加云南深圳科技社团创新联2016年经营学会能力与承接政府职能研修班学习。二是市科协分别举办了全市科普项目工作培训班、全市学会工作会、“保山科普”通讯员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科协系统干部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科协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第二,深入基层调研明确工作思路。先后多次深入到五县(市、区)就科普项目实施、农技协发展、科普示范基地创建、青少年科技教育、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流动科技馆宣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解决,先后调研指导科普项目实施点15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2个、科普示范基地10个、科普惠农服务站15个,并同时深入到5个县(市、区)的12个乡(镇)、16个村(社区)就科普工作开展调研。

第三,加强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一是营造网络科普工作新氛围。开通《保山科普》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官方微博,并招募到第一批网络科普宣传员50名。二是我们通过建立信息交流的平台,激励科协系统干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抓信息工作创新创优。今年来我们创办的《保山科协》期刊(季刊),发送到省科协、各州市科协及全市相关单位,为全市科协工作者提供了交流平台,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提供了重要渠道,进一步扩大了科协的宣传面和影响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科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科协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主席1名(正处级),副主席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无机关工勤编,所以在基本数字表和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全员按参公事业编填。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人(含机关工勤1人)。

退休人员5人于201611月转入社保,不记入我单位人数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科协2016年度收入合计35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9.45万元,增幅34.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增加了第四届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经费和科普项目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科协2016年度支出合计35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6万元,占总支出的31.53%,与上年相比增加16.82万元,增幅17.98%,主要因为人员工资职务档次晋升、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和物价上涨等原因。项目支出224.47万元,占总支出的64.13%,与上年相比增加57.41万元,增幅34.36%,主要因为增加了第四届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项目资金等原因。财政应返还款15.22万元,占总支出的4.34%,是第四届优秀学术论文经费,由于财政拨款时间较晚,2016年未全部支出,将于2017年全部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科协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2万元,增幅17.98%,主要因为人员工资职务档次晋升、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和物价上涨等原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科协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41万元,增幅34.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四届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项目等。具体项目开支为:2011199其他一般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用于2011年至2015年党风廉政考核优秀的奖金;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万元用于农村人才培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万元用于2015年综合考核奖;2060702科普活动164.69万元用于科普项目;2060799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6万元用于老科协印刷费;2069901科技奖励30.78万元用于第四届优秀学术论文评选。

(三)财政应返还款情况

财政应返还款15.22万元,是第四届优秀学术论文经费,由于财政拨款时间较晚,2016年未全部支出,将于2017年全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科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财政应返还款1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与上年对比增加89.45万元,增幅34.3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职务档次晋升、工资结构调整、物价上涨、增加了第四届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项目资金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2011199其他一般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用于2011年至2015年党风廉政考核优秀的奖金;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万元用于农村人才培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万元用于2015年综合考核奖;

2.科学技术(类)支出30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7%。主要用于2060101行政运行74.1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2016年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7.11万元和体检费0.71万元;2060702科普活动164.69万元用于科普项目;2060799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6万元用于老科协印刷费;2069901科技奖励46万元(含财政应返还款15.22万元)用于第四届优秀学术论文评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6.20万元用于市科协退休人员2016年1月-10月退休工资和退休人员公务费;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2万元用于缴纳2016年在职职工11月和12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科协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的9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5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38.5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科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89万元,下降3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5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83万元,下降20.19%;2016年市科协的基本支出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万元,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3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市科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万元,占57.85%;公务接待费支出2.39万元,占42.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市科协2016年终实际有公务用车1辆,1-6月有公务公务用车2辆,7月由政府集中收回公务用车1辆进行公车改革,财政按公务用车费用2.5万元/年,拨给市科协4.03万元用于公车运行维护)。主要用于科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科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科协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职务档次晋升、工资结构调整、物价上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2016年工资74.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1万元和体检费0.71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市科协2016年末固定资产为106.44万元,比上年增加0.49元,增幅0.46%,购买一台传真机和一台会计凭证装订机。负债6.23元,较上年减少20.70万元,用于县区农函大教学补助和表彰县区农函大工作等。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市科协不存在该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市科协不存在该情况。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