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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它人道救助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10.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3.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保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相应事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一、保山市红十字会机构更加完善
6月9日,保山市红十字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关于会费及募捐款收支情况的报告和保山市红十字会2016—2020年的事业发展规划。选举产生了保山市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届监事会,聘请了市委书记赵德光为名誉会长,李元标副主任、李宗华副主席为名誉副会长,宋光兴副市长当选为第五届理事会会长。
第二、抓紧抓实开展“三救“”工作
(一)备灾救灾工作。一是加强救援队伍建设,依托蓝天救援队保山分队、武警保山医院紧急医疗救援队,加强培训沟通,做好应急演练,确保灾害发生时的救援。二是做好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巩固现有志愿者队伍,年内新发展社会志愿者100人。三是建立健全备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备灾救灾中心仓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保山分库的作用,开展备灾救灾网络建设与管理、调查灾情、上报灾情培训相关工作。
(二)博爱送温暖及救助活动
在春节期间开展了博爱送温暖慰问活动,筹集款物62万元,在五县(市、区)21个乡镇21个贫困村、麻风病康复院开展博爱送温暖活动,受益1984户人6710人。到隆阳区瓦马乡上坪箐村,为32户、136名困难群众发放了爱心毛毯、羽绒服、面条、红糖等慰问物品。
(三)扶贫攻坚工作
到帮扶村龙陵县镇安镇户帕村开展送温暖活动,为14户扶贫户、60名困难老党员发放了爱心棉衣、面条、红糖、春节慰问金,并到10户养殖户家进行了现场指导;争取到香港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龙陵县镇安镇三岔路新村环境卫生建设项目》1个,项目经费12万元,《中国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经费40万元;组织带领户帕村村三委干部一行9人,到普洱市墨江县、玉溪市红塔区等地考察学习农村清洁项目以及合作社生技项目的实施。
(四)捐资助学活动
实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六个核桃·读书慧”公益基金学校项目4个;滇苗助学资助隆阳、施甸、腾冲(市、县、区)贫困学生62人,资助金额32600元;对特困群众进行医疗救助23人,救助款83734.90元。长沙市小善公益资助学生3个,6000元。北京“尚.学路上”捐资助学15名贫困学生,资助经额24850元。
(五)志愿者服务项目
组织关爱学校的370多名师生开展游园活动;为全市121名唇腭裂患者实施临床诊断和检查,在隆阳区板桥镇小寨小学实施的“音乐梦想点亮人生”志愿者服务项目投资2万元。
(六)开展网络众筹大赛活动
在全市组织开展全省《助力脱贫攻坚—滇苗助学项目“小小心愿”网络众筹大赛活动》共申报实施7 个项目,有1486人捐款,筹资目标81825元,实际接受捐款120261元,超额完成筹资38436元。
(七)开展贫困先心病儿童助医活动
开展“2017年‘爱未来心希望’先心病术前筛查暨术后回访”活动30户,赠送一头价值2000元的能繁母猪30头;在施甸县开展先心病筛查工作,初筛54599人,诊断确定先天性心脏病患儿65人;年内,送沪京广手术治疗先心病儿童(含本地医疗机构确诊患儿)共100人。
(八)开展脊柱畸形等助医活动
送往北京朝阳医院住院、上海九院、华山医院手术治疗8名脊柱侧弯、1名足外翻、1名双侧股骨头无菌坏死、1名手腕畸形患儿、1名严重青光眼疾患者、1名颅底凹陷症并寰枕融合畸形;6名白血病患儿获得救助,救助金180000元;2名肢残患者维修安装了假肢。
(九)应急救护培训
开展应急救护培训101期,共计8400人,讲座3期。应急救护知识讲座2期。投资80.1万元建设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示范基地,于2017年5月8日建成开馆。完成救护员培训12期计划培训600人;完成的亲子讲座2次共1000人参加;完成群众性应急演练1次计划500人参加;完成主题宣传活动2次;完成学校安全教育与体验活动2次;完成救护师资提高培训1期参加培训25人;完成公益讲座1期300人参加。
第三、开展“三献”工作
(一)、深入扎实开展“5.8”活动周及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手册、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折页、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折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宣传单2000多份。
(二)、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市红十字会、市中心血站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暨“三救、三献”培训讲座,有110名会员及志愿者人参加培训。承办了第二期全国人体器官捐献高级培训班。
第四、对外交往与合作
承办了缅甸克钦邦红十字会、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到保考察、调研、学习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71,031.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1,031.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187962.52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307,515.39元,是由于保山市红十字会的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及调整工资,新招考录入事业人员1名。
2.日常公用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298,220.69元,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的不必要开支。
3.项目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178,667.82元,是由于彩票公益金用于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和脊柱畸形患者需通过筛查确认,并核查困难程度才进行手术治疗等相关工作开支在增加而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62,504.29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304.29元,占总支出的70.64%;项目支出576,200.00元,占总支出的29.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3,7504.82元,增长7.30%,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资金,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07,515.39元,是由于在编人员的正常晋升及调整工资增加,新招考录入事业人员1名,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资金,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98,220.69元,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的不必要开支,所以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3.项目资金,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78,667.82元,是由于彩票公益金用于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和脊柱畸形患者需通过筛查确认,并核查困难程度才进行手术治疗等相关工作开支在增加而导致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6,304.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162.91元,减少3.26%,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资金,新增基本支出360640.28元,是由于在编人员的正常晋升及调整工资增加,新招考录入事业人员1名,导致工资福利资金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基本支出312530.98元,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日常办公经费的不必要开支,所以相关经费也减少,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基本支出93272.30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的工资相关支出全部划归到社保中心集中支付。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67%,人均101632.5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33% ,人均24362.3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6,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178667.82元,增长44.94%,主要原因:
1.综合考核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12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五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项目,新增项目支出75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艾滋病防治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031.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05%。与上年对比增137911.52元,增长9.62%,主要原因:
1.综合考核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60.20元;
3.五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000.00元;
4.艾滋病防治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综合考核评价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9,83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10789.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8082.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中应急救护板块的建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383.72元,完成预算的14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876.72元,完成预算的15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07.00元,完成预算的120.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资金,年初预算未报2507.00元,由于保山市红十字会开展“三救三献”工作中,是根据相关实际情况开展救助工作,在接待来访寻求救助群众方面的预估性不强导致年初预算未报够全年相关公务接待的开支;
(2)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资金,在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和脊柱侧弯患者项目工作中需多次上门核查该患儿患者家庭困难情况,并上报给予一定手术费救助的基金会,燃油费又随市场波动油价较高,导致燃油费过高,由于汽车使用频率比较高,多次维修该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12876.72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655.53元,下降1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63.53元,增长/下降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92.00元,下降27.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资金,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同比减少公务接待资金,比上年支出减少5392.00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资金,同比汽车燃油费资金,比上年支出减少2263.53元;
(3)因公出国(境)资金,无公务出国(境活动,同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76.72元,占72.31%;公务接待费支出14,507.00元,占27.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76.7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2017年保山市红十字会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876.7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山市红十字会开展“三救三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5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会工作督导、友邻红会考察学习交流、先天性心脏病和脊柱畸形相关专家到保进行筛查、走访、回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83,682.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220.69元,减少61.88%,主要原因:
(1)办公费资金,减少39698.63元;
(2)印刷费资金,减少176.19元;
(3)水费资金:减少137.70元;
(4)电费资金:减少210.20元;
(5)邮电费资金:减少157.76元;
(6)差旅费资金:56781.50元;
(7)因公出国(境)资金:0.00元,无变化;
(8)维修费资金:减少199795.50元;
(9)会议费资金:减少517.00元;
(10)培训费资金:减少30737.00元;
(11)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6186.00元;
(12)劳务费资金:减少9860.00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减少13997.21元;
(14)其他交通费用资金:增加67500.00元;
(15)专用材料费资金,减少7830.00元;
(16)鼓励非资金,减少2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经费支183,682.37元,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费资金,30697.80元;
(2)印刷费资金,145.81元;
(3)水费资金:710.10元;
(4)电费资金:5212.12元;
(5)邮电费资金:23076.02元;
(6)差旅费资金:3020.00元;
(7)因公出国(境)资金:0.00元;
(8)维修费资金:204.50元;
(9)会议费资金:946.00元;
(10)培训费资金:500.00元;
(11)公务接待费资金:1527.00元;
(12)劳务费资金:24000.00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26143.02元;
(14)其他交通费用资金:67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1,052,773.97元,其中,流动资产319,443.25元,固定资产733,330.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478.6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9651.40元,固定资产减少2211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2211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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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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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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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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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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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52773.97 |
319443.25 |
293353.72 |
|
29335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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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9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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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5,78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578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其中: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4578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78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578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采购次数2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保山市红十字会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红十字会法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在职人员控制在编制数内,没有超编。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方面,2017年度年初预算卫生救护培训非税收入120.70万元,由于此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非税收入减少,造成支出也减少,但卫生救护培训仍有序开展,逐步转变为公益性培训。三公经费方面,2017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5.24万元,超预算1.54万元,超预算的41.63%。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资,非税收入的减少。部门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预算管理方面,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度实际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数量和质量上都到达到了预期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实现了应急救护技能(心肺复苏、创伤包扎五大技能)得到更广泛的宣传,获得救助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患儿患者、重疾重病困难家庭的生活水评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保山市红十字会重点项目是“三救三献”项目工作。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根据2017年初预算,向保山市财政局上报用款计划申请,于2017年3月30日市财政局将“三救三献”项目资金5万元全额拨付到红会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三救三献”项目资金5万元具体使用明细,办公费1575.30元,差旅费19095.00元,会议费4016.00元,公务接待费129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733.70元,救济费600.00元,于2017年10月全部使用完毕。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三救三献”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保山市红十字会按项目的情况和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划拨、然后根据本会召开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使用,并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完成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相关知识讲座1次;
(2)完成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培训工作1次;
(3)通过培训使培训人员对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相关知识和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
(4)完成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宣传单发放200份;
(5)完成对以前年度造血干细胞已采样捐献者回访2000例;
(6)完成备灾救灾应急避险宣传培训1次;
(6)发放灾情、应急避险宣传单500份;
(7)通过宣传及发放宣传单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本地灾情、应急避险知识知晓率达到90%;
(8)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心肺复苏、创伤包扎等五大技能)3期,每期50人,合计150人;
(9)通过培训应急救护培训人员技能能力合格率达到95%;
(10)接待寻求救助的困难群众申请助医、助学20次;(11)完成调研、核查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符合救助标
准5次。
(12)30例患重疾、重病救助对象获得救助;
(13)8例脊柱畸形患者获得救助;
(14)100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患者或者救助;
(15)完成备灾救灾信息系统培训1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受益群众防灾避险及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
(2)广大社区群众基本掌握了应急救护技能(心肺复
苏、创伤包扎等五大技能),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
(3)获得救助的困难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增强了生活生存信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对保山市红十字会的服务满意率达到95%。
我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为零,故无有关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