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决算公开整改情况的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限期整改的通知》保财监(2018)24号文件,我局按照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6年保山市统计局决算总收入51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12.17%,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13.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2.17%,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2.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占总支出的60.90%;项目支出200.87万元,占总支出的39.10%。
(1)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主要是因为原来的办公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
(2)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