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领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向市委汇报、反映,配合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群干部的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党务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以党建带团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负责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参与和督促、检查市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政治立场,高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印发《2018年党员经常性教育计划》、《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等,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员培训教育和“三会一课”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年内,直属各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270场次、杨善洲志愿服务520场次,参加10000余人次;450余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1期、党务干部赴浙江大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1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班3期,共培训党务干部和党员2200多名。
2、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四位一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综合体系,组织召开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采取现场述职点评和书面述职的方式,对直属79个党组织书记进行评价。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并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与直属各党组织签订了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下发《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实施方案、督查通报实施办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考评清单等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全年共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全覆盖督查3轮,党支部规范化检查验收1轮,共反馈问题清单237份、1185条,约谈党组书记5人、党组织书记30人。
3、立足基层打基础,强化日常管理精细化。制定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培训市直单位发展对象128人,发展党员38名。建立“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督促直属党组织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年内,直属各党组织共开展党课教育1365场次,其中“一把手”带头讲党课507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500多场次。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时督促掌握进度,审批会议方案79个,收集统计周报表205份、情况报告79份,指导263个党支部顺利完成相关工作。开展按期换届工作,建立2018年换届台账,严格执行换届提醒制度,年内,批复党组织按期换届15个、补选委员16个、提前换届1个、延期换届4个,对2019年上半年需换届的18个党组织进行了书面换届提醒。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优化组织设置,新成立机关党委2个、党支部17个;撤销机关党委3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14个,党组织更名4个;整建制转入党组织4个。强化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及时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35名,实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指导工作全覆盖。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坚持党费收缴基数年初集中申报核定,每月1日收缴党费、每月10日前上交机关工委的制度。组织开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发展党员工作专题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扎实开展党组织设置问题排查整改,高标准完成2018年党内统计工作。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459份、492人。
4、把握程序标准,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对标“四高四有四化四十分钟”创建要求,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申报创建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15个,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挂牌 6个机关党建示范点。研究细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分类制定创建和验收标准,按照2018年30%以上党支部规范化达标任务,全面摸底排查,综合分析研究,确定规范化达标党组织106个。通过党务干部培训、召开推进会、到部分党组织实地指导等措施,力促党支部对标对表解决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达标。在《先锋》杂志开设特别策划专栏,宣传推广各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行“支部主题党日”、落实“政治生日”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全年编辑出版《先锋》杂志4期,向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免费赠阅4800册,刊载宣传经验总结、学习心得等文章64篇(条)。组织开展机关党建课题调研活动,完成“机关党建‘灯下黑’研究课题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获省机关党建研究会表彰(二等奖)。提炼总结机关工委和基层党组织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累计在云南机关党建网、保山组工信息、保山市纪委监察网、保山信息、保山新闻网等平台刊载发表各类稿件文章32篇。
5、周密组织,扎实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印发《关于推进网上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100余人参加了业务培训。梳理上报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规范信息5533条,夯实网上党支部建设基础。按照应装尽装的要求,共有3715名党员安装激活“云岭先锋”APP。“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积分制管理”党费收缴“记一笔”等功能得到较好地推广运用。
6、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开展机关党组织“公开承诺”和党员干部“廉政践诺”等活动,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深化党员亮身份、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做法,坚决向“庸懒避散”顽症开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持续反对“四风”。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优秀党员评比活动,评比出优秀党员597名、基本合格党员1名、不合格党员1名,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教育、整改、处置工作。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累计为党员过“政治生日”300余场次、4800多人。切实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等的关怀帮扶,组织召开2018年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春节慰问座谈会,慰问80岁以上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75名。强化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机关文体活动,丰富党员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年内,与市体育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了庆“五·一”保山市职工工间操比赛、青华湖环湖跑、职工篮球赛等活动8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753,495.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3,495.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7,409.67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标准、绩效奖励标准等调整,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增加54,143.00元、奖金(绩效工资)增加341,274.00元、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8,336.8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753,49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23,984.20元,占总支出的91.66%;项目支出229,510.80元,占总支出的8.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7,409.67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2018年工资标准、绩效奖励标准等调整,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增加54,143.00元、奖金(绩效工资)增加341,274.00元、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8,336.8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3,984.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7,898.87元,增长20.99%,主要原因为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员增资,基本工资增加54,143.00元、奖金(绩效工资)增加341,274.00元、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8,336.8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510.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489.20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机关工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2018年未发放编辑费和稿费,《先锋》杂志出版经费减少40,489.20元。2018年开展的项目有:先锋杂志出版经费,49,510.80元;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经费,100,000.00元;教育工作经费,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3,495.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7,409.67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标准、绩效奖励标准等调整,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增加54,143.00元、奖金(绩效工资)增加341,274.00元、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8,336.8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11,25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104,479.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9,510.8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26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237.2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23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246.00元,完成预算的3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246.00元,完成预算的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不超过上年的定额标准内,将“三公经费”编入部门支出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二是严把内控审核关,在经费结算过程中,严格把握事前审批原则,对不符合程序、超标准、超范围的不予核销,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健全性和完整性。“三公”经费控制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101.81元,增长5.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584.81元,增长4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83.00元,下降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584.81元,以及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46.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4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246.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关外出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322.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352.38元,增长14.26%,,主要原因是部门业务开展需要,水电费增加6,840.00元、会议费增加2,492.00元、培训费增加14,5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6,246.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36,399.49元、印刷费1,643.40元、手续费23.87元、水电费8,250.00元、邮电费17,888.00元、物业管理费144.00元、差旅费4,199.00元、会议费3,150.00元、培训费14,550.00元、工会经费30,493.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46.00元、其他交通费155,6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4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02,809.61元,其中,流动资产32,610.61元,固定资产470,19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424.1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404.16元,固定资产增加35,02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02,809.61 | 32,610.61 | 470,199.00 | 0 | 293.800.00 | 0 | 176,399.0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3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先锋杂志出版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以机关党建研究会会刊《先锋》杂志为载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创新开设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学习论坛、先锋篇、特别策划等栏目,总结宣传全市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等方面的良好精神风貌,广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事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107号《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干部教育科、组织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先锋》杂志出版经费项目,2018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 90,0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9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18年共使用49,510.80元,剩余经费退还财政,重点用于出版《先锋》杂志等内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编辑出版《先锋》杂志4期,向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免费赠阅5400册,受到省、州市机关工委和市直机关一致好评。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作为机关党建交流的主阵地,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具体指导下,研究会领导和秘书处不断优化栏目和版面设置,不断扩大选题范围,提高杂志的可读性。主动向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约稿,组织编撰了一批高质量的文章在杂志相应栏目刊登,每期刊发直属党组织经验做法交流文章10篇以上,加强对机关党组织进行宣传报道。除了日常栏目外,创新开设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学习论坛、先锋篇、特别策划等栏目,总结宣传全市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受益党员达6000人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免费向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赠阅5400册,省、州市机关工委和市直机关好评率达98%以上。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个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保山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实施“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为契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的研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经费项目”,2018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 100,0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100,000.00元经费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重点用于培训班培训等内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2018年度课题调研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机关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机关党的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作用研究、党内政治生态与党内政治文化的关系研究”等47个课题,由各会员单位完成调研课题选定申报,同时提出了具体的课题调研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是 结合“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目标任务,确定了“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问题研究”、“扶贫攻坚与党建工作双推进的实践与探索”两个课题,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到直属各党组织进行调研。
三是组织开展开展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的研究。课题组针对当前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着力在提出解决对策上进行深入研究,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到直属各党组织进行调研。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工作目标开展培训,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生态发展的能力,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完成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服务直属党组织和党员,党组织党员达到满意度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个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教育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市委干教委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了教育工作经费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干部教育科、组织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教育工作经费项目”,2018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 80,0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80,000.00元经费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重点用于培训班培训等内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制定2018年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意见,为4800多名党员发放印有入党誓词、《准则》、《条例》、党员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的党员组织生活手册。对4800多名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通过基础积分、民主评议党员积分、群众评议积分和贡献加分4个环节,把机关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进行量化。
二是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廉政党课、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三是对市直机关党组织的167名发展对象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重点培训中国共产党党史及基本知识、党风廉政建设、如何端正入党动机、发展党员的程序、手续及入党常用文书写作等4个学习专题,切实为参训学员筑牢理论根基。
四是举办了为期3天的2018年基层党组织书专题培训班,对五县(市、区)机关工委书记,工委直属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书记、组织委员及工委直属各党组织下属的党组织书记共计30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
五是举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班,组织直属党组织的48名党务干部,到浙江大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工作目标开展培训,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生态发展的能力,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完成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服务直属党组织和党员,党组织党员达到满意度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个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先锋》杂志出版经费、党建课题调研经费、教育工作经费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正处级,领导直属79个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内设5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组织科、干部教育科、宣传科、群工科。共有编制13个,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1人,正科级4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中级工2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职责履行良好、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决算总收入2,753,495.00元,实际支出2,753,49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23,984.20元,占总支出的91.66%,(其中:人员经费2,224,662.0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9,322.20元),项目支出229,510.80万元,占8.3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来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办法》、《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资产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资产采购制度》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①职责履行良好: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②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③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④预算执行有效: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⑤预算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干部教育科、组织科、宣传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在职人员控制在编制数内,没有超编。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方面,未超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部门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预算管理方面,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度实际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质量达到了要求。
(4)效果情况分析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主线,积极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和理论研讨党建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宣传工作,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责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性教育、党务干部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抓实党员与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保山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7. 主要经验及做法
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告20190920120215105.docx】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909201202382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