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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19-092004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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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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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101000

保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它人道救助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10)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3)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保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相应事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为红十字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

1.加强党的建设。一是通过专题学习会、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及省、市委决策部署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精神,以上率下,层层推进工作落实,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促进党建履职能力提升。全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8次(其中十九大专题学习6次);选派送5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班学习;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11次,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5次,支部主题活动党日11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率100%。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具体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在抓好自身学习提高的同时,加强对全会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积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加强政策、理论、业务等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能力。三是召开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根治影响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旧疾顽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大力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3.切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强化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市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年度计划,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1次。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研讨4次,撰写心得体会10篇。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2次、主题党课1次、主题宣讲1次。三是结合我会工作特点扎实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助力脱贫攻坚开展“小小心愿”网络众筹活动;为纪念第 71个“世界红十字日”,以“人道——为了您的微笑”为主题开展了系列活动;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桥梁纽带作用,选送5位自强不息的新女性参加由云南省红十字会、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主办的云南省“魔豆妈妈”创业扶贫大赛,有2人分获省级一、二名,1人获得云南十佳魔豆妈妈称号,3人获得优秀魔豆妈妈称号;积极参加全市科技活动周活动;继续做好青少年德育教育工作,在龙陵县第一中学设立唐人俊《美影书苑》。全年共发放《防范恐怖袭击知识》3,000余份、《无偿献血知识手册》1,000余份、《器官捐献挽救生命》折页2,000余份、《捐献造血干细胞》折页2,000余份。四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舆论引导。制定了《保山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与接受采访工作制度》;在保山电视台、保山人民广播电台等播出红十字救助工作新闻报道、公益广告20余条(次),在《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保山日报》《保山新闻网》宣传刊出稿件30余篇,在市红十字微信平台刊登简报、信息100条、刊登健康科普知识7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

4.接受市委巡察组巡察。10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我会开展巡察工作,市红十字会全力支持配合、全面落实市委巡察组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积极整改,并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把这次巡察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做好新时代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相结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和红十字事业跨越发展成果。

第二、加强自身建设,为红十字会工作高效运转提供机制保障

1.强化法制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坚持走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的道路,促进红十字事业的深入健康发展,除施甸、龙陵红会外,全市红会系统先后向民政、财政、国地税等部门申请办理了《慈善组织法人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提升了红十字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2.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为推进我会工作的正常、规范、有序运转,确保红十字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机关工作行为规范,提高业务素质,修订完善了《关于印发2018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公车、差旅、接待、学习、会议等管理规章制度,使每个人在平时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全面扎实推进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3.创新筹资渠道。为提升红十字会的人道资源动员能力,促进红十字会积极拥抱互联网,主动争取公众支持,创新人道资源动员模式,在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组织开展了全省助力脱贫攻坚—滇苗助学项目“小小心愿”网络众筹大赛活动,施甸县红十字会组织参赛的《奉献爱心 播种希望》和保山市红十字会组织参赛的《奉献爱心手拉手 平安窝脚心连心》项目进入决赛,并分别获得全省二等奖及优秀奖。同时,保山市、腾冲市红十字会还在线下积极联系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慈善基金会筹集资金和物资共230,600.00元,向镇安镇户帕小学和瓦马乡麦庄小学学生发放羽绒服230件、被子50床、体育用品1批,腾冲市红十字会向腾冲市119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190,600.00元和爱心物资1批。

4.强化理事责任。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来自五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理事、监事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保山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和《保山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会议还听取了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三、切实做好人道服务工作,为红十字会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提供群众基础

1.抓实备灾救灾工作。一是巩固发展现有志愿者队伍。做好保山学院红丝带协会、保山中医专爱心社协会及社会志愿者发展、培训工作,提高志愿者队伍的救援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与爱心企业的沟通联系,保障灾时救灾物资车辆的调派。三是建立健全备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备灾救灾中心仓库管理工作,做好现有储备物资管理工作,更新储备物资,充分发挥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保山分库的作用。四是加强系统内部灾害应急管理。组织5县(市、区)红十字会25名工作人员进行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应急反应能力和备灾救灾工作管理水平。截止2018年10月共接收捐款458,600.98元。

2.扎实开展博爱送温暖活动。一是携手龙马药业等爱心单位,将“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共投入家庭救助包、棉被、毛毯、夹克衫、健康购药卡等慰问款物价值1,258,200.00元,对5县区市2万多户建档立卡特困户进行慰问救助,把党和政府对困难家庭的关怀落到实处。二是保山市红十字会携手华人公益科技联盟为瓦马乡麦庄小学送去了 49件羽绒服和 50床被子,并为 8名教职工各送了一件羽绒服;为龙陵县镇安中学 18名困难学生送冬衣;在龙陵县镇安镇户帕村慰问了 55户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 4,600.00元、价值 13,500.00元的博爱慰问品。

3.抓实贫困助学活动。2018年共资助贫困学生近300人,资助资金物资近400,000.00元。其中:实施滇苗助学项目,资助隆阳、施甸、腾冲籍贫困学生62名,资助资金32,600.00元;实施长沙小善公益项目,保山3名贫困学子得到资助6,000.00元;争取到北京“尚.学路上”一对一捐资助学项目,龙陵县镇安中学41名贫困学生获资助117,970.00元;龙陵县户帕村10名贫困学生获资助200.00元/月,共5,400.00元;施甸县洼寨小学29名贫困学生获资助25,200.00元;龙马药业公司资助贫困大学生2名,8,000.00元;在龙陵县镇安中学建立唐人俊《美影书苑》,藏书画、美术、摄影作品109幅;向施甸县何元小学捐赠了 50副字画和价值 40,000.00余元的图书;在隆阳区瓦马乡上拉堡小学启动捐赠儿童课外图书 350册、价值近 3,500.00元,10个月的营养加餐费 10,000.00元;对瓦马乡安邦小学为山区的学生捐赠50套课桌椅。

4.抓实“生命健康”品牌。一是开展贫困先心病儿童助医活动。在龙陵启动了由首彩爱心基金、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北京301医院主办的2018年“嘉里-首彩心莲心”云南龙陵县先心病筛查工作。项目初筛儿童53,605人,疑似患儿 660人,诊断确定先天性心脏病患儿59人,筛查费用59,000.00元。随后,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儿童健康基金会、乐贤荟在保山开展了“2017年‘爱未来心希望’先心病术前筛查暨术后回访”活动。先后深入昌宁县、隆阳区、腾冲市共筛查78名疑似先心病患儿,有27人需要手术治疗,失去手术治疗机会3人。全年,全市送北京301医院、上海胸科医院、广州军区总医院实施手术治疗100余例,减免费用2,300,000.00元。二是实施先心病术后关爱项目。香港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昌宁县先心病患儿术后关爱生技深化帮扶项目实施一年来,30户先心病患儿家庭养殖的种母猪正常生长,大部分都即将产仔,为提高种母猪养殖户养殖技术,确保饲养种母猪良好成长繁殖,增加贫困养殖户的经济收入,邀请畜牧、儿科专家对这些家庭就孩子术后日常护理以及下一步能繁母猪饲养等问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向每户养殖户发放了 40公斤的猪饲料和 100元的种母猪防疫补助费。三是开展脊柱畸形等助医活动。919爱缘新生-大海脊柱畸形拯救项目在保山市继续实施,初筛儿童53,605人,8名脊柱侧弯患儿需手术治疗,全年,共送17名患者到北京朝阳医院手术治疗,减免费用1,700,000.00元。四是邀请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手整形专委会专家莅保开展肢残义诊,接诊、咨询的患者和家属共100余人。经 3名专家现场诊断 10名患者登记可以做手术,有6名患者在保山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减免费用300,000.00元。五是实施孙楠“重塑未来”肢残公益项目。孙楠“重塑未来”专项基金考察组到保山市,开展明星下乡筛查救治贫困肢残青少年公益活动,筛查施甸县、隆阳区肢体残疾人100名,经专家初步诊查,有 33人确认手术,第一批10名患者接受了手术治疗,减免费用600,000.00元。

5.开展人道博爱救助工作。全年市红十字会对各类大病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共救助44人,救助金额159,500.00元。

6.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科技活动周,组织应急救护师资参加了“科学之夜”“科技下乡”“科普进校园活动”活动,为现场6,000多名群众普及了红十字应急救护、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及防范恐怖袭击等知识;联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志愿者团队在板桥镇双脉村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讲座1期,为林业局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电力公司职工、烟草公司职工、机场职工、国学夏令营学员进行了应急救护知识培训9期,561人次。

以上工作彰显了红十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营造了关注弱势群体、帮贫助困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红十字会深化“三献”工作提供社会力量保障

1.为做好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入库宣传动员,助力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1月 23日,市红十字会召开造血干细胞入库宣传工作专题培训,来自全市的 10余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代表及 10余名志愿者代表、保山市人民医院相关人员、市红十字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保山及驻保五家媒体的记者 36人参加培训,并成立了中国红十字会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服务总队云南省大队保山分队。

2.为进一步做好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稳定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入库入员队伍,做好血小板捐献者、无偿献血、人体器官捐献家属献爱心人士沟通与联系工作,6月9日联合保山市中心血站举办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器官捐献者家属、无偿献血者联谊会,230多名志愿者参加了活动。活动当天共有70名爱心人士现场进行了捐献登记,其中造血干细胞采样入库志愿者40人,无偿献血志愿者20人,人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志愿者10人。

3.为进一步增进青少年志愿服务交流合作,选派永昌小学、曲石镇箐桥完小、腾越镇第二完小6名优秀青少年参加石家庄市“珍爱生命、博爱青春”第三期红十字青少年生命健康安全技能拓展训练营。

第五、扎实做好脱贫攻坚、禁毒防艾、创文创卫工作,作出红十字会应有的贡献

1.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市红十字会挂钩扶贫点为龙陵县镇安镇户帕村,会班子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了由常务副会长任组长,专职副会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制定了《保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挂包帮”“转走访”帮扶龙陵县镇安镇户帕村工作计划》。一是开展走访调研。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定期入村入户蹲点调研、宣讲,宣传脱贫工作相关政策,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积极投身脱贫致富奔小康,并结合红十字会职责和户帕村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派出驻村工作队员1名,并举全会之力支持派住村队员抓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市红十字会从落实责任入手,强化包户干部与贫困户对接联系,积极开展“一对一”责任签订《军令状》。深入龙陵县镇安镇户帕帮扶村,按照“了解基本情况,掌握贫困原因,分析脱贫对策,明确帮扶措施”要求,一家一户开展走访活动,实地了解建档立卡户住房、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情况,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一对一”帮扶措施,与挂包帮扶对象签订帮扶责任军令状,并与挂钩的32户建档立卡户进行了集中座谈,讲解党和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和措施,以及弱势群体救助政策等国家各项惠农惠民政策。二是抓实“双推进”工作。抓实党建和脱贫“双推进”,严格按照基层党建提升年要求,加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采取“一帮一、一帮几”的形式,结对帮扶户帕村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民情联系卡32张,入户走访宣传慰问130余人次,确保了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全覆盖。三是做实帮扶工作。单位和个人到扶贫村送温暖帮扶投入款物价值近40,000.00元,开展能繁母猪养殖、防艾、健康卫生、应急救护讲座6期,争取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和乡村清洁项目2个,投资450,000.00元。启动博爱家园项目VCA调查和三岔路新村清洁项目,开展为期二周的项目一、二级培训,有效提升了村民环保意识和爱护环境讲卫生的习惯养成,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四是协调医用物资,解决村卫生室设备。为户帕村卫生室协调捐赠病床6张,棉被、垫子、被套、垫子套、枕头各6套, 椅子12把,极大程度解决了户帕村卫生室设备短缺问题。五是关心工作队员,及时了解其工作情况,坚持每季度都召开扶贫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工作队员的扶贫专题汇报,了解问题、找准突破口解决开展扶贫相关工作遇到的问题。

2.禁毒防艾工作广泛有效。制定了《保山市红十字会禁毒宣传教育计划和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云南省禁毒条例》《云南省防治艾滋病条例》,及市禁毒委员和防治艾滋病工作会议精神,参加全市防艾行政人员培训班。同时,结合红会工作实际,把禁毒、防治艾滋病知识融入红十字会工作,在应急救护、援缅、社区等各类培训、宣传中,向学员、居民等群众讲解禁毒防艾知识。全年,共开展培训宣讲16场次、受众达2,200余人。

3.创文创卫有声有色。按照市委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网格单位责任,积极配合永昌街道开展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活动;联合永昌社区、惠通社区、聂家社区、金马中运等12家单位在广厦和平小区广场举办了以“文明隆阳人 靓丽保山城”为主题的“6.26”国际禁毒日暨“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1,200多名社区居民参加活动。同时被区爱卫办评选为“区级卫生单位”。

第六、加强内外交往与合作,融入“一带一路”倡议

1.加强对外援缅合作。2月 23日——28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邀请缅甸克钦邦红十字会到保山开展为期6天的红十字社区健康师资培训。参加这次培训的学员有来自缅甸克钦邦密支那、八莫、莫宁、莫高、其培地区的红十字监督委员会管理工作、医疗工作、教育工作的志愿者 10人,经过 6天的理论培训、现场参观学习,圆满完成了教学计划,培训完成了全部学习课程,达到了预期目的。

2.加强系统内部交流学习。先后迎接玉溪市红十字会、上海市闵行区红十字会莅保山考察交流红十字工作。通过实地参观和交流,达成青少年、社区服务站、援缅合作项目3项,涉及资金300,000.00元,有效促进了我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红十字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42,80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2,804.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1,772.47元,增长3.8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收入增加71,772.47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772.4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6,101.00元、津贴补贴增加64,906.00元、奖金增加161,625.84元、救济费减少308,551.0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27,38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43,960.04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901.84元,占总支出的87.39%;项目支出245,058.20元,占总支出的12.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544.25元,减少0.9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减少18,544.25元1.基本支出增加312,597.55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6,101.00元、津贴补贴增加64,906.00元、奖金增加161,625.84元。2.项目支出减少331,141.80元。其中: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减少40,000.00元,市级分成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减少124,941.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8,901.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597.55元,增长22.5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312,597.55元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47,932.79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36,101.00元、津贴补贴增加64,906.00元、奖金增加161,625.84元、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5,395.24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28,953.05元,会议费增加4,054.00元,培训费增加2,243.37元,劳务费减少39,746.3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69%。人均15,445.6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058.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1,141.80元,减少57.47%,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331,141.80元,其中:1.艾滋病防治项目减少40,000.00元;2.市级分成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先心病、脊柱畸形、肢残患儿患者项目补助救助)减少124,941.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7,745.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4%。与上年对比增加196,714.27元,增长12.52%,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6,714.27元。1.基本支出收入:基本工资增加36,101.00元、津贴补贴增加64,906.00元、奖金增加161,625.84元、救济费减少91,740.00元。2.项目支出: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减少4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67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72.8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5,0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9%。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13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383.72元,下降1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76.72元,下降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07.00元,下降17.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的维修费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由于单位实行厉行节约导致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占74.47%;公务接待费支出12,000.00元,占25.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三救三献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3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重塑未来”项目有一批的接待为50人,我会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进行相关开支,我会的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比上年14,507.00元减少2,507.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000.00元比2017年度37,876.72元减少2,876.72元 ;2018年无出国(境)所以预决算无出国(境)经费的支出情况。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435.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752.73元,主要原因分析:1.差旅费增加11,430.00元;2.公务接待费增加2,473.00元;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8,856.98元;4.工会经费增加18,875.28元。

2018年主要支出为:办公费29,760.50元、水费852.70元、电费4,945.07元、邮电费19,308.18元、差旅费14,450.00元、会议费5,000.00元、培训费2,743.37元、公务接待费4,000.00元、劳务费28,520.00元、工会经费18,875.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6,7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1,685,195.41元,其中,流动资产514,104.69元,固定资产1,171,090.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2,421.4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4,661.44元,固定资产增加437,76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85195.41

514104.69

1171090.72

0

293353.72

0

87773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6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保山市红十字会“三救三献”项目工作。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依照《红十字会法》规定,保山市红十字会以救助最易受损害人群为目标,为灾区群众及时募集救灾款物,帮助他们重建家园;开展红十字 “博爱送万家”活动,为困难家庭送去温暖和关爱,积极拓展“三救三献”工作服务领域。即:救灾、救助、救护、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的宣传培训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三救: 保山市红十字会把救灾、救护、救助“三救”工作的重点,聚焦到了全面脱贫攻坚工作中,助推贫困家庭脱贫解困。

1、救灾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在灾害来临时,能够开展自救和互救,把损失降到最小。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5、12”防灾减灾日,摆摊设点进行备灾救灾宣传,发放《备灾救灾知识》及《防范恐怖袭击知识》。

(2)、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强化医疗救治和心理干预的服务水平;做好保山学院红丝带协会、保山中医专爱心社协会及社会志愿者发展、培训工作,提高志愿者队伍的救援服务能力。

(3)、加强与爱心企业的沟通联系,保障灾时救灾物资车辆的调派。

(4)、建立健全备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备灾救灾中心仓库管理工作,做好现有储备物资管理工作,更新储备物资,充分发挥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保山分库的作用。

(5)、加强系统内部灾害应急管理。组织5县(市、区)红十字会25名工作人员进行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应急反应能力和备灾救灾工作管理水平。

2、救护工作。持续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组织在贫困乡村开展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灾害逃生避险知识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普及,着力提高贫困地区村民和中小学生自救、互救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因灾害、因事故、因疾病而造成的伤残、死亡和经济损失,降低致贫返贫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1)积极参加全市科技周活动,组织应急救护师资参加了“科学之夜”“科技下乡”“科普进校园”等活动,为现场6000多名群众普及了红十字应急救护、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及防范恐怖袭击等知识。

(2)联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志愿者团队在板桥镇双脉村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讲座1期;为林业局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电力公司职工、烟草公司职工、机场职工、国学夏令营学员进行了应急救护知识培训9期,561人次。

3、救助工作。积极拓展捐资众筹渠道。使更多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基金会和社会公众参加到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工作,使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关爱和救助,让他们尽早走出困境,向小康生活迈进。

(1)继续做好青少年德育教育工作,实施好在龙陵县第一中学设立唐人俊《美影书苑》项目。

(2)携手龙马药业、华人公益科技联盟等爱心企业,将“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共投入家庭救助包、棉被、毛毯、夹克衫、健康购药卡等慰问款物价值1,258,200.00元,对5县区市2万多户建档立卡特困户进行慰问救助;为瓦马乡麦庄小学送去了 49件羽绒服和 50床被子,并为 8名教职工各送了一件羽绒服;为龙陵县镇安中学 18名困难学生送冬衣;在龙陵县镇安镇户帕村慰问了 55户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 4,600.00元、价值 13,500 .00元的博爱慰问品。

(3)抓实贫困助学活动。2018年共资助贫困学生近600人,资助资金物资400,000.00元。其中:实施滇苗助学项目,资助隆阳、施甸、腾冲籍贫困学生62名,资助资金32,600元;实施长沙小善公益项目,保山3名贫困学子得到资助6,000.00元;争取到北京“尚.学路上”一对一捐资助学项目,龙陵县镇安中学41名贫困学生获资助117,970.00元;龙陵县户帕村10名贫困学生获资助200元/月,共5,400.00元;施甸县洼寨小学29名贫困学生获资助25,200.00元;龙马药业公司资助贫困大学生2名,8,000.00元。

(4)开展贫困先心病儿童助医活动。在龙陵启动了由首彩爱心基金、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北京301医院主办的2018年“嘉里-首彩心莲心”云南龙陵县先心病筛查工作。项目初筛儿童53,605人,疑似患儿 660人,诊断确定先天性心脏病患儿59人,筛查费用59,000.00元。随后,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儿童健康基金会、乐贤荟在保山开展了“2017年‘爱未来、心希望’先心病术前筛查暨术后回访”活动。先后深入昌宁县、隆阳区、腾冲市共筛查78名疑似先心病患儿,有27人需要手术治疗,失去手术治疗机会3人。全年,全市送北京301医院、上海胸科医院、广州军区总医院实施手术治疗100余例,减免费用2,300,000.00元。

(5)实施先心病术后关爱项目。香港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昌宁县先心病患儿术后关爱生技深化帮扶项目实施一年来,30户先心病患儿家庭养殖的种母猪正常生长,大部分都即将产仔,为提高种母猪养殖户养殖技术,确保饲养种母猪良好成长繁殖,增加贫困养殖户的经济收入,邀请畜牧、儿科专家对这些家庭就孩子术后日常护理以及下一步能繁母猪饲养等问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向每户养殖户发放了 40公斤的猪饲料和 100.00元的种母猪防疫补助费。

(6)开展脊柱畸形等助医活动。919爱缘新生-大海脊柱畸形拯救项目在保山市继续实施,初筛儿童53,605人,8名脊柱侧弯患儿需手术治疗,全年,共送17名患者到北京朝阳医院手术治疗,减免费用17,000,000.00元。

(7)邀请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手整形专委会专家莅保开展肢残义诊,接诊、咨询的患者和家属共100余人。经 3名专家现场诊断 10名患者登记可以做手术,有6名患者在保山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减免费用300,000.00元。

(8)是实施孙楠“重塑未来”肢残公益项目。孙楠“重塑未来”专项基金考察组到保山市,开展明星下乡筛查救治贫困肢残青少年公益活动,筛查施甸县、隆阳区肢体残疾人100名,经专家初步诊查,有 33人确认手术,第一批10名患者接受了手术治疗,减免费用6,000,000.00元。

(9)对重大疾病患者救助。全年市红十字会对各类大病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共救助44人,发放救助金额159,500.00元。

(二)“三献工作。即: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保山市红十字会系统把“三献”工作聚焦在生命健康上,为挽救重症垂危患者,延续他人生命做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度“三献”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转发了《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配合市献血领导小组和市中心血站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发动,组织红十字志愿者重点在高校和城市、社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更多的志愿者加入无偿献血队伍;发放《无偿献血知识手册》1,000余份;2018年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1场,宣传群众200余人次。

2、积极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保山工作站的作用,积极做好宣传动员、知识普及、典型宣传、捐献回访等工作,培训志愿者,稳定捐献者队伍,提高数据质量和有效库容使用率。发放《造血干细胞知识手册》2,000余份,组织宣传培训2期, 200余人次。

3、为推动全市人体器官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市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遗体捐宣传培训,发放《器官捐献挽救生命》折页2,000余份,组织宣传培训2期,参训200余人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根据2018年初预算,向保山市财政局上报用款计划申请,于2018年3月市财政局将“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经费50,000.00元全额拨付到市红十字会零余额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跟据年初预算,“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经费50,000.00元具体使用明细:办公费11,508.50元,差旅费24,132.00元,培训费6,359.50元,会公务接待费8,000.00元,于2018年11月全部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保山市红十字会按项目的情况和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划拨、然后根据开展该项工作所需会议纪要、通知、函等要件进行使用,并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完成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相关知识宣传3次;

(2)完成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相关知识讲座2期;

(3)完成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培训工作2期;

(4)发放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一体捐献宣传册5,000份;

(5)完成造血干细胞采样150例(省造血干细胞库下达目标数);

(6)完成备灾救灾应急避险宣传培训1期;

(7)完成发放灾情、应急避险宣传单(含反恐防暴)1,000份;

(8)完成接待救助对象寻求救助(助医助学)20人次;

(9)完成调研、核查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是否符合救

助标准10次;

(10)完成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心肺复苏、创伤包扎等五大技能)9期,每期约50人,合计561人;

(11)通过宣传培训后人员对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相关知识及工作知晓率达到80%;

(12)100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患者获得救助;

(13)完成回访以前年度造血干细胞采样捐献者2,800例并对达到初筛捐献者58例更进一步的回访;

(14)通过宣传及发放宣传单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本地各类灾情、应急避险知识知晓率达到80%;

(15)通过应急救护培训,救护员员应急救护技能合格率达到95%;

(16)44例患重疾、大病救助对象获得救助;

(16)17例脊柱畸形患者获得救助;

(17)100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患者获得救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受益群众防灾避险及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

(2)广大社区群众基本掌握了应急救护技能(心肺复

苏、创伤包扎等五大技能),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

(3)获得救助的困难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增强了生活生存信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对保山市红十字会的服务满意率达到满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对保山市红十字会的服务满意率达到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止2018年12月底“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均全部完成。因云南省造血干细胞中心下达我会采样目标在2018年一季度,但是我会目标初步计划时在年初预算体现,导致与省造干中心目标不一致,按照省造干中心下达目标已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2019年保山市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完善“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经费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目标具体任务执行和实施,保证项目目标的圆满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6.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红十字会“三救三献”项目工作中,备灾救灾知识得到大力普及宣传和培训;应急救护技能(心肺复苏、创伤包扎五大技能)得到更广泛的宣传;获得救助的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患儿患者、肢体残疾患儿患者及大病重疾困难家庭的生活水评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满意;无偿献血与保山市中心血站联合开展获得更好的宣传;造血干细胞和人体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加大宣传培训,使人民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并积极获得其认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依据保山市财政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定方案计划是基础,强化执行力度是保障。

存在问题:结合实际调整计划方案不及时;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建议:加大对项目投入力度;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监督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肢残患儿患者困难家庭救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依照《红十字会法》规定,保山市红十字会以救助最易受损害人群为目标,为灾区群众及时募集救灾款物,帮助他们重建家园;开展红十字 “博爱送万家”活动,为困难家庭送去温暖和关爱,积极拓展“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肢残患儿患者困难家庭救助项目”工作服务领域。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脊柱畸形等助医活动。919爱缘新生-大海脊柱畸形拯救项目在保山市继续实施,初筛儿童53,605人,8名脊柱侧弯患儿需手术治疗,全年,共送17名患者到北京朝阳医院手术治疗,减免费用1,700,000.00元。

(2)邀请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手整形专委会专家莅保开展肢残义诊,接诊、咨询的患者和家属共100余人。经 3名专家现场诊断 10名患者登记可以做手术,有6名患者在保山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减免费用300,000.00元。

(3)是实施孙楠“重塑未来”肢残公益项目。孙楠“重塑未来”专项基金考察组到保山市,开展明星下乡筛查救治贫困肢残青少年公益活动,筛查施甸县、隆阳区肢体残疾人100名,经专家初步诊查,有 33人确认手术,第一批10名患者接受了手术治疗,减免费用600,000.00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根据2018年初预算,向保山市财政局上报用款计划申请,于2018年5月市财政局将“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肢残患儿患者困难家庭救助”项目工作经费175,058.20元全额拨付到市红十字会零余额账户。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跟据年初预算,“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肢残患儿患者困难家庭救助”项目工作经费175,058.20元具体使用明细:办公费19,879.20元,邮电费307.20元,差旅费16,877.00元,会议费15,000.00元,培训费13,368.00元,劳务费9,970.63元,委托业务费4,287.17,救济费50,000.0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89.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使用完毕.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止2018年12月底“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肢残患儿患者困难家庭救助”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均全部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2019年保山市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完善“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肢残患儿患者困难家庭救助”项目工作经费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目标具体任务执行和实施,保证项目目标的圆满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6.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红十字会“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肢残患儿患者困难家庭救助”项目工作中,获得救助的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患儿患者、肢体残疾患儿患者及大病重疾困难家庭的生活水评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满意;无偿献血与保山市中心血站联合开展获得更好的宣传;造血干细胞和人体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加大宣传培训,使人民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并积极获得其认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依据保山市财政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定方案计划是基础,强化执行力度是保障。

存在问题:结合实际调整计划方案不及时;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建议:加大对项目投入力度;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监督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艾滋病防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及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和防治艾滋病各项措施,实现我市第四轮防治艾滋病工作既定目标及市政府2018年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我会上半年积极筹措,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防治艾滋病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会充分认识到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与市防艾委签订了《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形成了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抓,以赈济救护科为责任科室,科长为联络员的工作机制。5月30日至31日我会联络员参加了市防艾委组织的2018年全市防艾行政人员培训。10月31日我会联络员参加了市防艾委组织的2018年“三季度防艾工作联席会暨防艾办主任培训班”。11月29日我会工作人员参加了第31个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座谈会。

(2)突出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按照保山市红十字会防治艾病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加强了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结合红会工作实际,一是在红十字健康生命体验馆开设了防治艾滋病专题宣传版块,让参加到生命健康体验馆活动的青少年直观的接受防艾教育学习,了解防治艾滋病知识;二是利用重大节日加强宣传教育,在“5.8”红十字博爱活动周、世界献血者日、禁毒日、献血法颁布纪念宣传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凡我会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均将防艾知识纳入活动重要内容开展宣讲,如在卫生救护培训活动中融入艾滋病防治内容,积极宣讲,全年我会共开展防艾知识宣讲培训16场次、共计1,414人。

一是开展乡村校外青少年、少数民族涉外婚姻人群,边境地区社区居民(村委会)成年村民的艾滋病/梅毒/丙肝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教育。2018年5月24日至29日,市县红十字会、镇安镇政府、户帕村和邦别村村委会联合在三岔路新村开展了为期一周、6场次、249人的清洁项目一、二级培训。此次培训,把性病的种类、艾滋病发病机理、艾滋病病毒感染的自然流程、艾滋病的主要症状、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列入培训重点,进一步提升了村民的禁毒防艾意识、环保意识。

二是2 月 23 日至28 日举办了缅甸克钦邦红十字会社区健康师资培训班,对缅甸克钦邦10名红十字会管理、医疗、教育工作的志愿者进行了卫生应急救护、艾滋病预防与关怀项目管理模式、疾病预防与控制等方面,为期 6 天的培训。

三是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和“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防艾培训宣传。在“5·8”世界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我会认真组织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基层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志愿者上街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画册500余份,宣传200人次。同时,为保山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开展禁毒防艾专题培训1期、培训233人。

四是为开展好我会2018年校外青少年防艾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的防艾意识, 6月4日,保山市红十字会防艾师资为市林业局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进行防艾知识培训1期,培训专业扑火队员40名。

五是6月9日保山市红十字会、保山市中心血站联合在保山金马中运有限公司演播厅举办“世界献血者日”校外青少年防艾知识培训会。保山市造血干细细胞捐献者、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血小板捐献者、固定无偿献血的爱心人士代表,以及保山金马中运易东有限公司艺术团、保山学院红丝带协会志愿者共计167人参加了培训。

六是6月28日白天,保山市红十字会禁毒防艾师资在保山市红十字会五楼会议室为保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职工进行禁毒防艾知识培训,55名公司职工参加了此次培训。

七是6月28日晚,我会联合永昌社区、惠通社区、聂家社区、金马中运等12家单位在广厦和平小区广场上举办了“文明隆阳人 靓丽保山城”创文文艺晚会暨禁毒防艾知识培训会,共349名干部及群众参会。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根据2018年初预算,向保山市财政局上报用款计划申请,于2018年2月市财政局将“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经费20,000.00元全额拨付到市红十字会零余额账户。

(3)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跟据年初预算,“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经费20,000.00元具体使用明细:办公费3,890.00元,差旅费600.00元,培训费15,51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使用完毕。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止2018年12月底“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均全部完成。

通过对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我会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主要表现在:部分人员防治艾滋病意识不强;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创新;防艾经费不足。

下一步,我会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红会工作特点,按《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按年度工作计划继续抓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抓好防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6.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红十字会“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中,使更多的人了解到艾滋病的主要形成方式以及如何去避免艾滋病,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依据保山市财政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定方案计划是基础,强化执行力度是保障。

存在问题:结合实际调整计划方案不及时;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建议:加大对项目投入力度;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监督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保山市红十字会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总会和省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推动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毒品、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登记工作。

10、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3、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保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红十字会内设 2个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

负责文电运转、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督查、秘书事务、重要会议组织及接待等日常政务工作,承担政法、宣传、信息、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赈济救护科(宣传筹资科)

组织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统筹、指导红十字会救灾、备灾 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培训救灾骨干队伍,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救护和救助,根据灾情向国内外发出呼吁,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助;负责全市人体器官捐献、人体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协调、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推动遗体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毒品、艾滋病、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 开展贫困艾滋病人(感染者)及家庭的人道救助及其它人道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冠名红十字会医院、血站、卫生站的有关业务工作;指导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与志愿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社区服务及其它人道服务 等工作。宣传、检查、督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的实施;负责传播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制定红十字会法、人道法的宣传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救灾、救助资金物资筹集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挂靠在红十字会的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的管理等工作,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加强对救灾、救助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

3、人员编制

保山市红十字会事业编制 6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常务副会长 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会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2名。

4、其他事项

保山市卫生救护培训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库云南省分 库保山工作站、保山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为保山市红十字会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6名,科级领导职数 2名:主任(站长)1名、副主任(副站长)1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的设定:

(1)绩效目标合理性

(2)绩效指标明确性

2、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重点支出安排率

(3)其他红十字会事业支出率

(4)“三公经费”变动率

3、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

(2)预算调整率

(3)支付进度率

4、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2)资金使用合规性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2)资产管理安全性

6、职责履行

(1)实际完成率

(2)完成及时率

(3)质量达标率

7、履职效益

(1)社会效益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保山市红十字会决算总收入1,942,804.04元,实际支出1,943,96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942,804.04元,占本年支出99.94%,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156.00元由事业基金弥补开支,占本年支出0.06%。其中基本支出1,698,901.84元,占本年支出87.39%,项目支出245,058.20元,占本年支出12.6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保山市红十字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完善了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保山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红十字会采购管理制度》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00号)和《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9〕97号)规定,结合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市红十字会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两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四类,二级指标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对一级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包括提交项目成果数量、提交项目成果时限、资金下拨时间、个人补助足额发放情况、完成项目差错率、组织培训次数、组织培训人数、项目成果使用率、项目成果覆盖率、资金结余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均设立了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每个标准均有对应的指标值。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严格依照已定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价结果客观、严谨。

(3)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2)落实各项目经办科室为绩效自评实施人、确定办公室室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2.组织实施

(1)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自评。

(2)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6月20日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并报送市财政局。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保山市红十字会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红十字会法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在职人员控制在编制数内,没有超编。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方面,2018年度年初预算卫生救护培训非税收入85,000.00元,由于此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非税收入减少,造成支出也减少,但卫生救护培训仍有序开展,逐步加大公益性普及培训的力度。三公经费方面,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合计47,000.00元,未超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资,非税收入的减少。部门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预算管理方面,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

度等。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度实际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数量和质量上都到达到了预期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中备灾救灾知识得到普及宣传及培训;应急救护技能(心肺复苏、创伤包扎五大技能)得到更广泛的宣传;获得救助的先天性心脏病、脊柱畸形患儿患者、肢体残疾患儿患者及大病重疾困难家庭的生活水评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满意;无偿献血与保山市中心血站联合开展获得更好的宣传;造血干细胞和人体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加大宣传培训,使人民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并积极获得其认可。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经费仍存在不足,个别支出年度计划时间与实际支出时间有差异。今后,进一步完善“三救三献”项目资金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目标具体任务执行和实施,保证项目目标的圆满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7、主要经验及做法

(1)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10-附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