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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0-0922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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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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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301000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承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1.军供站职能,负责全市军供保障资源的规划建设;为途径保山辖区成建制的新兵入伍、老兵退伍、部队调防、国防施工、紧急救灾、支前民兵等中转部队提供食宿和后勤保障服务。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退役军人工作2019年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1.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成。2019年,成立了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1033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2.信息采集及光荣牌悬挂工作圆满完成。2019年采集并审核通过信息49004条,完成46081户退役军人家庭光荣牌悬挂。  

3.圆满完成干部士官移交安置工作。完成2019年我市26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2名随调家属,14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132名第一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名复员干部的安置工作。完成1名退休士兵,1名退休干部的移交工作。顺利承办完成在保山举办的为期一个月滇西五地州(保山、德宏、丽江、迪庆、临沧)的2019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  

4.开展走访慰问,双拥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召开座谈会300多场次,慰问了驻保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及现役军人家属,支出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经费1.3亿元、慰问金300余万元、医疗补助金60余万元,切实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5.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截至目前,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接待来访1049批次涉及4274人,收到信访27件。  

6.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序推进。  

7.认真抓好自主择业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在昌宁组织举办了第五届军休运动会,组织117名企业军转干部开展体检,组织36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赴延安开展“不忘军人本质、牢记红色精神”教育培训,为29名老战士老同志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组织评选了12名2019年度保山“最美退役军人”。年内保山推荐的1名同志荣获“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1个单位获评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1名个人获评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4名退役军人获评全省“模范退役军人”。  

8.保山市军供站承担着滇西四条交通要道过往部队、新老兵、民兵的食宿接待任务,近年来,我市过往部队频繁,拉运救灾物资车辆较多,接待任务重。2019年军供站接待入伍新兵、退伍老兵1200人次;过往部队及运输救灾物资车辆300车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保山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纳入市本级核算。  

2.保山市军供站,由保山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782913.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2913.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40461.59元,增长104.18%,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款166670.00元且本年度无年初预算;二是根据隶属关系,市军供站由市民政局划转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上年决算数据只有市军供站数据;其中本年收入中基本支出增加2054291.67元,项目支出增加386169.9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389588.63元。其中:基本支出3076743.27元,占总支出的48.15%;项目支出3312845.36元,占总支出的51.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327338.47元,增长501.51%,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支出数据;二是根据隶属关系,市军供站由市民政局划转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上年决算数据只有市军供站数据。基本支出增加2054291.67,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111252.47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56960.80元;项目支出增加3273046.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76743.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4291.67元,增长200.92%,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支出数据,上年数据只有市军供站数据。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107445.4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2551687.00元,津贴补贴增加604576.00元、奖金增加454200.00元、绩效工资增加13529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58467.5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15704.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72145.76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增加23502.01元,医疗费减少8129.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867.00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56960.00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6560.8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04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12845.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73046.80元,增长8224.03%,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款166670.00元且本年度无年初预算,项目来源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划转,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达;二是根据隶属关系,市军供站由市民政局划转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上年决算数据只有市军供站数据。  

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财社〔2019〕173号 在保退役军人纪念品费支出150000.00元,用于对本年度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家属等发放纪念品慰问,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0元。  

2.保财社〔2019〕108号企业军转干部体检经费支出57184.92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开展体检,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7184.00元。  

3.保财社〔2019〕108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经费支出38685.00元,用于开展安置管理工作日常运行,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6935.00元,资本性支出1750.00元。  

4.保财社〔2019〕108号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支出324500.00元,用于解困帮扶,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0240.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3500.00元。  

5.保财社〔2019〕227号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费,用于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000.00元。  

6.财社〔2017〕298号2018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指标支出479174.00元,用于军休管理及开展活动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9174.00元。  

7.保财社〔2019〕120号省委省政府节日慰问活动经费支出100000.00元,用于全市节日代表省委省政府对驻军等慰问,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0元。  

8.保财社〔2019〕121号开办经费300000.00元,用于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建设开办运行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6147.50元,资本性自出203852.50元。  

9.保财社〔2019〕158号开办经费支出220000.00元,用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办成立建设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7922.00元,资本性支出132078.00元。  

10.保财社〔2019〕144号 关于下达公务用车购车经费支出175200.00元,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配置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资本性支出175200.00元。  

11.保财社〔201913兵员接待费项目资金20000.00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过往保山部队食宿军供站期间产生的伙食及水电补助,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  

12.保财社〔201998市级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97900.00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军供站维修改造项目中的自筹资金部分,其中资本性支出97900.00元。  

13.保财社〔20191优抚事业单位资金1280201.44元,该项目2018年末结转项目,主要用军供站专项维修改造,其中资本性支出1280201.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9588.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27338.47元,增长501.51%,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支出数据;二是根据隶属关系,市军供站由市民政局划转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上年决算数据只有市军供站数据。基本支出增加2054291.67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111252.47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56960.80元;项目支出增加3273046.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330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3%。主要用于(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0369.92元,包含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工作、企业军转干部体检、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8849.16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70000.00元,(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280201.44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479174.00元,(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1330591.05元,(2082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20000.00元,(2082804)拥军优属支出100000.00元,(2082805)部队供应支出955993.79元,(2082850)事业运行支出228726.17元,(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25200.0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2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8830.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9273.4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410.8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2145.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4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符合发放的住房补贴745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4965.19元,完成预算的90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7586.89元,完成预算的91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78.30元,完成预算的737.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款166670.00元且本年度无年初预算;二是根据隶属关系,市军供站由市民政局划转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年初“三公”预算数26000.00元,预算对比数据是由全局与军供站对比。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09515.19元,增长82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2586.89元,增长81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928.30元,增长1539.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款166670.00元且本年度无年初预算;二是根据隶属关系,市军供站由市民政局划转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年初“三公”预算数26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000.00元,公务接待费450元,上下年对比数据是由全局与军供站上年决算数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586.89元,占96.86%;公务接待费支出7378.30元,占3.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586.8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5200.00元,购置车辆1辆。根据编制及购置批复,局机关按照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要求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386.8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安置,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78.3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78.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0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调研、督查及过往部队兵员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3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8934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款166670.00元且本年度无年初预算;二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市军供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3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34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款166670.00元且本年度无年初预算;二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无,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00%,只含局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  

1)办公费增加:33875.22元;  

2)印刷费增加:616.00元;  

3)手续费增加:130.40元  

4)邮电费增加:3508.60元;  

5)差旅费增加:36130.50元;  

6)公务接待费增加:1180.00元;  

7)工会经费增加:16159.44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7895.89元;  

9)其他交通费用增加:89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9011851.93元,其中,流动资产8445698.95元,固定资产10258953.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7199.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59470.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46408.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60平方米,账面原值10512682.7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6844.3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011851.93      

8445698.95      

10258953.98      

9031409.17      

166075.00      

       

1061469.81      

       

       

307199.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65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5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652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在保退役退伍军人纪念品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73号文件让在保退伍退役士兵感受到来自第二故乡的关怀,每年度对在保退伍退役军人发放人均200元的纪念品2019年安排项目经费15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保退役退伍军人纪念品项目资金150000.00元,2019年8月实际到账15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11月资金支出150000.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走访8家驻保单位;对974名退伍退役军人进行慰问;烈士遗属慰问63户;9·30烈士纪念日纪念开展活动1次,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采购并完成慰问品等的赠送2019年11月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目标:退伍退役军人慰问品价值人均142元,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及时对相关部队进行走访慰问,加强军政军民联系,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士兵、驻保部队、烈士遗属满意率为100%,实际满意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度资金预算为150000.00元,实际支出150000.00元,没有超过预算安排。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在保退役退伍军人纪念品经费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物资采购流程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涉及采购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企业军转体检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08号文件每年定期组织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健康体检。通过体检,有效预防、控制、治疗好疾病,切实保护企业军转干部身体健康。2019年安排项目经费8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企业军转体检经费项目资金80000.00元,实际到账8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57184.92元,执行率71.2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体检人数86人、其中统一体检78人,每人体检标准666.00元;属地自行体检8人,据实报销;有27人因年老且居住分散自动放弃体检。按照符合要求并实际体检人数已完成体检,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参与体检覆盖率100%,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率95%,实际体检人员满意率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核实企业军转干部共计115人,本年共体检86人,由于2019年死亡2人,27人自愿放弃体检,78人参加统一体检,8人属地就近医院体检。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08文件确保把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好、管理服务好,年度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圆满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军转干部保持整体稳定。2019年安排项目经费6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账6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38685.00元,执行率64.5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召开安置工作会议2次、服务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干部等人数486人、安置前调研次数 4次,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服务对象覆盖率95%,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08文件积极筹措资金,在现行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2019年安排项目经费36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360000.00元,实际到账36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324500.00元,执行率90.14%。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补助军转干部人数115人,2019年死亡2人,实际补助113人,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补助对象覆盖率100%,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率95%,实际满意率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227号文件为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等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安排市局项目经费7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费项目资金70000.00元,实际到账7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70000.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优抚对象“三属”补助人数212人,实际发放212人;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人数1191人,实际发放1191人;在乡复员军人医疗补助人数1191人,实际发放1191人;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补助经费及时发放率100%,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目标:优抚对象“三属”补助资金31000.00元,实际发放31000.00元;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人数80000.00元,实际发放80000.00元;在乡复员军人医疗补助人数59000.00元,实际发放59000.00元;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覆盖率100%,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慰问对象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18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指标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7〕298号文件全面落实军休人员待遇,着力提升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2019年安排上年结转项目经费479174.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指标项目资金479174.00元,实际到账479174.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479174.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保障军休干部人数193人;拨付市军休中心修缮军休文化活动场所经费1次,预拨隆阳区开展第六届全市军休运动会经费1次;拨拨施甸县军休人员补助和开展文化活动经费1次;拨拨龙陵县军休人员补助和开展文化活动经费1次;补助昌宁县军休人员补助和开展文化活动经费1次;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服务对象覆盖率100%;落实“两个待遇”193人;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率95%以上,实际满意率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省委省政府节日慰问活动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20号文件对全市驻保部队、部分困难退役军人进行节日的慰问。2019年安排市局项目经费1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委省政府节日慰问活动经费项目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账10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100000.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节日期间慰问驻军和解决困难,已完成,完成率100%;及时下拨节日慰问金,已完成,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节日慰问活动完成时间,已按时完成,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覆盖全市四个县(区),已全覆盖,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慰问对象满意率90%以上,实际满意率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开办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21号文件下达开办费用于单位正常运行。2019年安排项目经费3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开办费项目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账30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300000.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完成率100%;办公设备等交付后后正常运行,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发挥100%效力,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受益方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开办费(服务中心)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58号文件下达开办费用于单位正常运行。2019年安排项目经费22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开办费(服务中心)项目资金220000.00元,实际到账22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220000.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完成率100%;办公设施及设备等交付后后正常运行,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发挥100%效力,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受益方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车辆购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44号文件下达开办费用于单位正常运行。2019年安排项目经费1752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车辆购置经费项目资金175200.00元,实际到账1752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175200.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购置公务用车1辆,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完成率100%;车辆交付后正常运行,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发挥100%效力,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受益方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兵员接待费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军供站承担着滇西四条交通要道过往部队、新老兵、民兵的食宿接待任务。近年来,我市过往部队频繁,拉运救灾物资车辆较多,我单位经费不足以弥补部队食宿接待,故每年向市财政申请20000.00元项目资金专项用于过往部队食宿期间产生的水电费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按季度划分出过往部队到站高低封时段,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对到站官兵的人数、食宿保障率及官兵满意度等绩效指标逐项对照开展自评,每个指标均设立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按标准设立对应的指标值。在自评过程中,着重检查实际接待人数统计情况、入住官兵满意度调查和项目资金使用明细是否违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兵员接待费于2019年1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20000.00元,实际到账2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我站于2019年1月收到财政拨付的资金,2019年9月30日完成全部项目资金支付,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结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内控制度,由财务室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制定项目支出明细报站领导批准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年初预计到站官兵600人次,实际到站官兵438人次,均100%保障食宿。因到站部队的不可预见性,未完成数量指标162人次,造成人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到站部队人数的不可预见性。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100%保障到站官兵及时食宿,无未完成的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到站官兵对我站的设施及服务满意率98%,已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市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开展的兵员接待费项目,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安排财务室牵头协同办公室,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部队兵员接待补助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军供站的绩效评级指标。四是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2019年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问题,我单位一是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部队接待工作。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军供站是全省12个重点常设军供站之一,按照二级军供站标准建设,综合业务楼建于1995年12月,基础设施陈旧老化,为了新形势下军供保障任务的顺利经行,重新对宾馆大厅翻修并加装外挂电梯一部,以提升军供站服务部队的整体形象,该项目为综合楼改造项目自筹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对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组织验收等逐项对照开展自评,每个指标均设立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按标准设立对应的指标值。在自评过程中,着重检查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是否符合规范,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入住官兵满意度调查和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是否违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于2019年4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97900.00元,实际到账979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98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的通知,我站于2019年4月收到财政拨付的资金,2019年6月30日完成项目资金支付97900.00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认真执行政府有关招投标制度,结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内控制度,由财务室制定项目支出预算报站领导批准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剩余资金年末由财政全额收回做财政应返额度次年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工程预计修复外墙(铲除瓷砖后更换为外墙石漆)1900㎡,实际修复1924㎡;预算新增外挂电梯一部,实际施工新增外挂电梯一部,产出指标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消除外墙瓷砖脱落造成的安全隐患,二是提升军供站服务部队的整体形象,圆满完成新形势下军供保障任务,结合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站实施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从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到施工验收及工程预决算,均有序按照原计划开展,改造后到站官兵对我站的住宿设施满意率95%,已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市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军供站是全省12个重点常设军供站之一,依据《成都战区军用饮食供应现代化建设指导意见》按照二级军供站标准建设,综合业务楼建于1995年12月,原计划于2016年进行整体大修,但由于资金欠缺,只对内部设施做了部分翻新,外墙贴面瓷砖年久风化脱落的安全隐患一直未得以解决,需进行整体铲除并喷涂外墙石漆,另为了新形势下军供保障任务的顺利经行,重新对宾馆大厅翻修并加装外挂电梯一部,以提升军供站服务部队的整体形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对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组织验收等逐项对照开展自评,每个指标均设立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按标准设立对应的指标值。在自评过程中,着重检查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是否符合规范,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入住官兵满意度调查和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是否违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为2018年结转项目,于2019年1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1280201.44元,实际到账1280201.44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应返额度资金的通知,我站于2019年1月收到财政拨付的资金,2018年6月30日完成项目资金支付1280201.44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认真执行政府有关招投标制度,结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内控制度,由财务室制定项目支出预算报站领导批准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工程预计修复外墙(铲除瓷砖后更换为外墙石漆)1900㎡,实际修复1924㎡;预算新增外挂电梯一部,实际施工新增外挂电梯一部,产出指标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消除外墙瓷砖脱落造成的安全隐患,二是提升军供站服务部队的整体形象,圆满完成新形势下军供保障任务,结合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站实施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从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到施工验收及工程预决算,均有序按照原计划开展,改造后到站官兵对我站的住宿设施满意率95%,已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市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开展的优抚事业单位项目,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安排财务室牵头协同办公室,组成维修工程领导小组和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维修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军供站的绩效评级指标。四是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2018年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问题,我单位一是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部队接待工作。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一是主要职责:  

①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③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所属事业单位职能:  

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承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军供站职能,负责全市军供保障资源的规划建设;为途径保山辖区成建制的新兵入伍、老兵退伍、部队调防、国防施工、紧急救灾、支前民兵等中转部队提供食宿和后勤保障服务。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是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军休科、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四个科室;下设所属事业单位2个,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保山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保山市军供站,服务中心与市本级统一核算,军供站独立核算。  

三是人员编制:  

2019年我单位年末实有人数28名,在职人员28名。机关实有在职人员13名;实有车辆2辆;事业在职人员15名。因机构为2019年新增单位,人员由隶转、安置及调动构成。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绩效目标的设定:  

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  

二是绩效指标明确性  

预算配置:  

一是在职人员控制率  

二是重点支出安排率  

三是退役军人事务事业支出率  

四是“三公经费”变动率  

预算执行:  

一是预算完成率  

二是预算调整率  

三是支付进度率  

预算管理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  

二是资金使用合规性  

三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资产管理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  

二是资产管理安全性  

职责履行  

一是实际完成率  

二是完成及时率  

三是质量达标率  

履职效益  

一是社会效益  

二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总收入7803841.09元,实际支出913854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7803841.09元,占本年支出85.39%。基本支出3076743.27元,占本年支出33.67%,项目支出6061800.77元,占本年支出66.3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新增单位,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完善了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制度汇编》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控制政府采购价,均在市财政局公布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举办,节约支出成本。涉及到采购的项目,均按程序进行招标,降低成本,增加强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包括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4个一级指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退役军人事务事业支出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指标。  

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前期准备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落实各项目经办科室为绩效自评实施人、确定办公室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二是组织实施  

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自评。  

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②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②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③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设置了资产实务管理专员;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度按照工作进度已完成了紧紧围绕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数量和质量上都达到了预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为退役军人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新起点上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转型创新发展,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实现了新发展。一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成。2019年,成立了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1033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二是信息采集及光荣牌悬挂工作圆满完成。2019年采集并审核通过信息49004条,完成46081户退役军人家庭光荣牌悬挂。三是圆满完成干部士官移交安置工作。完成2019年我市26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2名随调家属,14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132名第一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名复员干部的安置工作。完成1名退休士兵,1名退休干部的移交工作。顺利承办完成在保山举办的为期一个月滇西五地州(保山、德宏、丽江、迪庆、临沧)的2019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四是开展走访慰问,双拥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召开座谈会300多场次,慰问了驻保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及现役军人家属,支出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经费1.3亿元、慰问金300余万元、医疗补助金60余万元,切实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实际困难。五是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截至目前,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接待来访1049批次涉及4274人,收到信访27件。六是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序推进。七是认真抓好自主择业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在昌宁组织举办了第五届军休运动会,组织117名企业军转干部开展体检,组织36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赴延安开展“不忘军人本质、牢记红色精神”教育培训,为29名老战士老同志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组织评选了12名2019年度保山“最美退役军人”。年内保山推荐的1名同志荣获“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1个单位获评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1名个人获评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4名退役军人获评全省“模范退役军人”。八是2019年军供站接待入伍新兵、退伍老兵1200人次;过往部队及运输救灾物资车辆300车次。  

4)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开展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承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工作,使服务对象更加深入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并积极获得了其认可。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下一步有待细化。  

2)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3)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4)沟通协调力度不够,与财政、各县市区、局机关各科室沟通协调不够,加大沟通力度及时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率有待提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加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绩效评价是对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反应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价分为4个档次:分为优秀(S≥95)、良好(85 ≤S≤95)、合格(65≤S≤85)、不合格(S≤60)4个评价等次。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加大资金,以期待更好的公共效益;对于评价结论合格以上的项目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评价结论不合格的项目,减少资金或者取消项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情况说明里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