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
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领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向市委汇报、反映,配合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群干部的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党务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以党建带团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负责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参与和督促、检查市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主责强基础,从严压实基层党建责任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部署,1月21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和不设党组的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的方式,对市直55个党组书记和不设党组的25个党组织书记进行评价。直属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共组织开展述职评议会议78场次。5月21日,组织召开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工作并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对创建“模范机关”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作了强调和要求。结合实际,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发《关于市直机关开展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制发《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创建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工作方案》《创建“示范党支部”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建设智慧党建“充电站”全力推进智慧党建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开展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补短板、强弱项”行动方案》及时转发《关于广泛开展“学条例、在线学、见实效”活动的通知》《关于抓好2020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等,压紧压实基层党建责任。
2.聚力重点强引领,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
一是全面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作用。指导直属各党组织切实发挥机关党建“风向标”作用,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中体现“五强五带头”,引导市直各单位争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工作开展以来,直属各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当表率承诺,公开接受监督,每月在支部(党小组)扩大会上开展践诺情况点评,不断深化承诺践诺、党员亮身份、设岗定责等举措。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对践行“三个表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等7个方面的基本任务,直属各党组织跟进理论学习步伐,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织书记围绕“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讲好专题党课。截止10月份,共开展党课教育836场次,其中“一把手”讲党课323场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318场次;4700多名党员过了“政治生日”,670余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三是抓好2020年10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切实开展“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四是有序推进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着力提高党员发展质量,通过年初摸底调查,研究制定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发展101人,并于9月进行了培训。梳理建立了2020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台账;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预审等制度,严格按照发展党员五个阶段25个步骤审核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日”,年初对全年党费党费交纳基数进行了审核,做到每月收缴各党组织党员党费。
3.聚合建设强组织,全力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围绕贯彻《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明确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省委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等12项重点任务和“创建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工作方案”等4个专项工作方案。一是强化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继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2018年、2019年达标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对2018、2019年申报规范化达标党支部进行复查和验收,综合分析研究,确定了2020年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77个;积极打造13个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目前已确定2个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引领示范,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创新提质。二是优化组织设置,理顺组织关系。按照分类归属要求完成保山电信分公司党委、云南香料烟公司党委等5个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转隶工作;完善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发函提醒26个党组织按期换届;完成13个党组织换届选举,21个党组织委员增补选,新成立3个党组织、2个机关纪检委,更名党组织名称1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144人次,指导295个党支部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结合规范化党支部达标创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党组织换届等工作,落实“机关党委、党总支书记由党员负责人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加强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共有15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62名党员负责人担任机关党委、党总支书记,其他直属党组织将在下一步换届工作中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统计工作。三是全面推进“智慧党建”工作。按照“相对固定、便于管理、方便服务”的要求,优选建设7个信息平台齐备、有核心技术骨干、有分析服务能力、示范带动效应强的智慧党建“充电站”。目前,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市应急管理局党总支已经完成建设。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员干部信息的数据资源整合,完善运用网上转移和接收组织关系等内网系统模块功能。进一步调动党员使用“云岭先锋”APP的积极性、自觉性,直属各党组织在职党员“云岭先锋”APP注册运用率达90%以上,利用网上党支部和“云岭先锋”APP在线开展党费收缴记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党务工作,全面完成党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实现党建信息化运用全覆盖。四是深入推进市直机关“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市直各单位以创建“模范机关”为契机,通过全省寻标、精准对标、限时达标、奋力创标,对比标杆找差距,比学赶超争一流,推动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落地,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双促进、整体工作上台阶,在市直机关并带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4.聚点作风强责任,不断砥砺奋进践行使命
一是开展机关党建“软弱涣散整顿”专项行动。组织直属各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全面摸底自查,将工作滑坡、与规范化建设标准存在明显差距的党支部及2019年计划达标未达标的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或党组织班子成员有涉嫌违纪严重违法情形的党支部、主题教育集中整顿工作中没有完成整顿或整顿效果不好的党支部,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要求各党组织围绕“五查看”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回头看”,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治措施,认真抓好2020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直属各党组织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决不收兵,都结合挂包贫困村实际,按照“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挂包帮、转走访”帮扶措施,配合做好脱贫巩固“补短板、强弱项”及“双清”帮扶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按照“党建扶贫双推进”工作要求,直属各党组织联合挂包贫困村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直属各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党建引领、群防群控阻击疫情的严密防线。各级党组织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34支,4000多名党员佩戴党员党徽亮明身份,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用过硬的作风、坚定的信念,诠释和践行党员的初心使命。疫情防控期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第一时间号召直属各党组织凝聚起来、行动起来,动员广大机关党员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捐物折资共计170多万元。
5.聚足力量强队伍,机关工委强素质做示范树形象
2020年以来,机关工委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抓特色做示范树形象,点面结合全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落地,注重提升自身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能力,变管理为服务、变督促为示范,创新工作方式,带头干、强引领、做示范。一是创新培训方式,万名党员进党校铸魂培根。在疫情防控不松劲的前提下,加强与市委党校沟通联系,于9月份连续排班,组织6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2789名党员参加了“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赴复旦大学开展业务能力提升等培训。2020年集中培训累计达到58.64%。培训班通过创新培训方式、创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创新培训载体、严肃学风纪律,确保培训有质量、有特色、有成效。参训党员遵规守纪,严肃了学风纪律,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共同营造争当政治理论学习表率,争做业务学习标兵的良好氛围。二是搭建“党建联盟”新模式,扩大党建工作“朋友圈”。加强与省直驻保单位党建工作的联系联合联动。与省农科院热经所党委探索建立“党建联盟”工作模式。按照“党建引领、组团服务、共建共享”的原则,围绕“模范机关”创建、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党建工作人才培养等目标,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努力形成互动互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创共赢的新机制,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群众满意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一是政治理论联学。二是组织活动联办。三是党员队伍联建。四是党建人才联培。五是模范机关联创。六是党建业务联动。通过围绕中心共同探索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的规律,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逐步解决“灯下黑”和“两张皮”问题。三是竭诚服务群众,扎实开展挂包帮工作,助力精准脱贫。帮扶龙陵县龙山镇尹照场村以来共投入资金547,800.00元,2020年积极协调30,000.00元资金,联合省农科院保山热经所在挂钩社区龙陵县尹兆场社区开展“党建+科普”技能培训,以上党课+中药材种植培训的方式,培训群众100余人,把富脑袋与富口袋结合起来,提升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可度,满意度,提升群众的致富能力。四是创新“双报到”工作方式,创建全市首个党建+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站,面对面服务基层群众。与市民政局党组织合作,携手在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社区,隆阳区青华街道四方社区探索建立“党建+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站”示范点。充分发挥工委党建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的优势,以“党建+社会工作”模式,结合城市党建相关要求,探索到社区“双报到”“点对点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整合全市社会工作专家资源,建立社会工作专家智库。引导社工专家结合各自的专业领域进行分组驻站,指导社区开展社会工作站建设,提供养老助残、济困救孤、心理矫正、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生活服务、技能培训、素质培养等社会工作服务,促进社区治理能力高质量发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100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2,926,53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6,534.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6,717.37元,增长5.28%,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增加,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2,926,53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934.00元,占总支出的86.41%;项目支出397,600.00元,占总支出的13.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6,717.37元,增长5.28%,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增加,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8,93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068.33元,下降3.70%,主要原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坚持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8,366.02元,占基本支出的90.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50,567.98元,人均支出17897.71元,占基本支出的9.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785.70元,增长158.49%,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2个项目,一是党建工作经费项目,217,600.00元;二是龙陵尹兆场社区党建+科普示范点建设专项资金,3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先锋》杂志出版经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先锋》杂志出版及印发;党员教育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党建工作经费经费支出217,6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两新”组织“15311”市级党建工作经费;党建+科普示范点建设经费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扶贫挂钩村尹兆场社区重楼、黄精、龙尹三七等中药材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提质增收培训,促进党建+科普示范点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6,534.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6,717.37元,增长5.28%,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增加,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13,61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92,563.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8,167.9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在扶贫挂钩村尹兆场社区举办重楼、黄精、龙尹三七等中药材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提质增收培训班,3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34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340.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03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6,800.00元、医疗费补助1,600.00元、医疗费2,4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235.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住职工房补贴发放2,547.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21.98元,完成预算的2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91.98元,完成预算的2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0.00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不超过上年的定额标准内,将“三公经费”编入部门支出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二是严把内控审核关,在经费结算过程中,严格把握事前审批原则,对不符合程序、超标准、超范围的不予核销,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健全性和完整性。“三公”经费控制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042.10元,增长43.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39.10元,增长4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0元,增长0.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因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91.98元,占94.71%;公务接待费支出530.00元,占5.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91.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91.9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关外出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心协一行3人到保山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567.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334.90元,下降15.90%,主要原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坚持厉行节约,办公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31,716.00元、邮电费14,980.00元、租赁费7,100.00元、公务接待费530.00元、工会经费43,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91.98元、其他交通费等支出142,9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542,212.52元,其中,流动资产30,428.52元,固定资产509,20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357.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28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42,212.52
| 30,428.52
| 509,204.00
| 0.00
| 426,949.00
| 0.00
| 82,255.00
| 0.00
| 0.00
| 2,580.00
| 0.00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7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3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79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先锋》杂志出版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以《先锋》杂志为载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创新开设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学习论坛、先锋篇、特别策划等栏目,总结宣传全市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等方面的良好精神风貌,广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事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组织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先锋》杂志出版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50,0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共使用50,000.00元,重点用于出版《先锋》杂志等内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编辑出版《先锋》杂志4期,向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免费赠阅3000册,受到省、州市机关工委和市直机关一致好评。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作为机关党建交流的主阵地,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具体指导下,研究会领导和秘书处不断优化栏目和版面设置,不断扩大选题范围,提高杂志的可读性。主动向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约稿,组织编撰了一批高质量的文章在杂志相应栏目刊登,每期刊发直属党组织经验做法交流文章10篇以上,加强对机关党组织进行宣传报道。除了日常栏目外,创新开设党员干部学习论坛、经验与探索、特别策划等栏目,总结宣传全市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受益党员达6000人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免费向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赠阅3000册,省、州市机关工委和市直机关好评率达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措施: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党员教育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市委干教委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了教育工作经费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组织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党员教育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共使用资金100,000.00元,重点用于培训班培训等内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组织基层党务干部赴复旦大学开展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专职党务干部共49人参加了培训,满意度达100.00%。
二是组织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市直机关101名发展对象参训,满意度达98.00%。
三是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6期,参训人员达2079人,100%(累计)实现机关普通党员进党校。
四是在学府社区建立“党建+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站”示范点,整合全市社会工作专家资源,建立社会工作专家智库。引导社工专家结合各自的专业领域进行分组驻站,指导社区开展社会工作站建设,提供养老助残、济困救孤、心理矫正、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生活服务、技能培训、素质培养等社会工作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8.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工作目标开展培训,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生态发展的能力,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完成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服务直属党组织和党员,党组织党员达到满意度97%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措施: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党建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两新”组织覆盖提升行动成果,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两新”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市财政局下达217,600.00元资金解决“两新”党建工作经费。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5311”补助标准即每个“两新”组织党委10,000.00元、每个党总支5,000.00元、每个党支部3,000.00元的基本工作经费,每名党组织书记每月100.00元,对市委市委机关工委直属“两新”组织进行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组织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党建工作经费项目”项目,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217,6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217,6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共使用217,600.00元,重点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5311”补助。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落实“15311”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要求,及时保障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进一步巩固我市“两新”组织覆盖提升行动成果,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两新”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直属党组织和党员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措施: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党建+科普示范点建设
2.项目基本情况
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优势,推动扶贫挂钩村尹兆场社区“党建+科普”示范点建设,将科普与党建相融合,开启具有尹兆场特色的党员教育新型实境课堂,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自觉做党性锻炼的积极实践者。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组织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党建+科普示范点建设项目”项目,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30,000.00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共使用30,000.00元,重点用于尹兆场社区中草药种植技术提升培训。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为巩固尹兆场社区产业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培育和维护新型产业发展,经村委会议研究,并与培训机构沟通对接后,决定在尹兆场社区举办重楼、黄精、龙尹三七等中药材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提质增收培训班。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对尹兆场村群众,特别是55岁以上65岁以下不能外出务工,但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群众,进行了重楼、黄精、龙尹三七等中药材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提质增收培训。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部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措施: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正处级,领导直属79个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内设5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组织科、教育科、宣传科、督查调研室。共有编制14个,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1人,一级调研员1人,二级调研员1人,三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1人,一级科员1人,中级工2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绩效目标的设定: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
预算配置:
①在职人员控制率。
②重点支出安排率。
③“三公经费”变动率
预算执行:
①预算完成率。
②预算调整率。
③支付进度率。
预算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资产管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②资产管理安全性。
职责履行:
①实际完成率。
②完成及时率。
③质量达标率。
履职效益:
①经济效益。
②社会效益。
③生态效益。
④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决算总收入2,926,534.00元,实际支出2,926,53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934.00元,占总支出的86.41%;项目支出397,600.00元,占总支出的13.59%。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来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办法》、《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资产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资产采购制度》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保财预〔2017〕166号)的相关要求,基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工委主要职责及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了综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部门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了26个三级指标,其中20个共性指标,6个个性指标。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教育科、组织科、宣传科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在职人员控制在编制数内,没有超编。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方面,未超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部门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预算管理方面,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度实际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质量达到了要求。
(4)效果情况分析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主线,积极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和理论研讨党建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宣传工作,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责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性教育、党务干部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抓实党员与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保山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确性有待提高;二是预算资金安排不尽合理,造成有的项目资金支出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在2021年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按月报送执行情况并对照进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以在后续提高预测准确性和执行率。通过对问题的总结,在2021年会按照新的经费体制保障办法,按照财政局要求认真开展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①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②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③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处牵头,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组织实施。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20210925073251152.docx】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XLS202109250733011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