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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2-092301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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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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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601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文件精神设立,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能如下:  

联络、沟通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昆明市及各地驻昆机构的关系。  

推动横向经济联系,根据需要,提出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建议。促进优势互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  

为有关重点建设工程做好代理、代办业务。管理和使用好驻昆办在昆的国有资产。  

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  

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和统战联谊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做好人员的遣返和安抚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全覆盖鼓舞干劲激发动力,确保保山在昆流动党员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市委驻昆办工委向6个流动党员管理支部分别指派1名党建指导员,全面摸清流动党员底数,建立沟通机制,结合各支部实际,安排专题学习内容,号召广大流动党员积极参与集中学习活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有人抓、抓得紧,保证了联系、学习两不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举办读书班3期,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班子成员人人发言;“七一”前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等讲党史专题党课13场次;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62次,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107次,撰写了32篇心得体会;所辖8个党支部均按要求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二是深入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2021“七一”表彰大会,表彰了16名优秀共产党员、16名优秀流动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4个先进党支部。依托昆明等就近红色资源、党性教育基地,围绕党史重要事件、活动和重要遗址旧址等,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现场教学。参观云南陆军讲武堂、抗战胜利纪念堂、聂耳故居、朱德故居、昆明市党建主题馆等红色教育基地6次,累计参加267人次。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双百”宣传和初心访谈。面向广大流动党员征集开展“迎建党百年、我想对党说”祝福语征集和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表达对党的真挚情感,并在“保山驻昆先锋”公众号进行专题发布8期。三是抓实组织生活规范化。对党支部特别是去年支委班子发生过变动的流动党员党支部,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入手,抓实组织生活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政治生日、“党费日”等政治仪式,创新组织生活,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在6个流动党员党支部中开展“两站建设”(即:流动党员联络站,流动党员服务站),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联络功能和服务功能。按照“1+2+N”培训模式,年内举办1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26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强化支部书记党建履职能力;举办2“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84名党员参加,落实党员培训全覆盖;举办2次在昆党员群众服务专题培训班,120余名党员参加,切实提升在昆党员群众获得感。四是抓实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四型”队伍建设,从严锻造一支高素质驻昆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确保业务能力支撑政治站位,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善于学习、业务过硬、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选派党工委委员、驻昆办副主任到龙陵参加“强边固防”突击队担任队长,践行“守边有我”誓言。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到省住建厅办公室挂职,着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采取从群众人才中发展普通党员,以流动党员联络站、服务站为平台培养锻炼党员人才;从党员人才中评选优秀党员,以党小组为平台培养锻炼优秀党员人才;从优秀党员人才中选拔组织骨干,以支部委员会为平台培养锻炼组织骨干的梯队型三级人才培养机制。广泛走访流动党员60余人次,帮助各党支部挖掘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营造敢抓敢管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工作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工,盯住上一年度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本年度工作目标。年内,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次,开展廉政谈话26人次,适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动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重点加强资金使用、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群众工作等管理措施,坚决杜绝违规、违纪情况发生。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建设。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监督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开展纪法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为戒。落实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带头学廉讲廉,结合“三会一课”、周一学习例会、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观看专题片、通报违纪案件、谈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抓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把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手段。重点抓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市有关会议、政策、规定。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实。四是扎实开展“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多次传达学习了31日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会议精神,通报了3·29”专案中涉案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组织观看了《“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专题片,形成心得体会14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除陋习,治顽疾,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讨论活动等“七个一”以案促改工作。五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采购、接待等资金支出的事项严格监督和管理,年内召开党工委会议9次,主任办公会议(领导班子会议)9次。年内无违规事项发生。  

3.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圆满完成了各类省级会议、商务接待活动服务保障工作53场次,服务保障保山市党政机关、企业到昆公务人员2000多人次,为60多名保山到昆群众提供就业务工、法律咨询、金融创业、教育咨询、就医咨询、招商引资等服务。开展老干部座谈和培训会议6场次,走访退休干部职工和在昆困难群众80人次。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市委驻昆办工委创新组织的“善洲志愿者”服务队,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列民生实施计划1个,为民服务清单11个,帮助在昆流动党员解决就医、就业、就学、培训、业务合作以及经济纠纷等困难,目前党员为身边党员群众办实事好事29件。  

4.重点抓实招商引资。一是牵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省级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系列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熟悉了解我市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导向性,不断提高招商引资业务本领,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保山在全省乃至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市驻昆办在服务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和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刻的感受,切实提升了干部职工了解保山、推介保山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市投资促进局、市工贸园区等市级部门及各县市区招商部门等建立了常态化的协调联动机制,和省级相关部门以及全国各地驻昆机构、在昆商会、协会等加强汇报沟通对接,积极参与省、市投促局,各商、协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三是通过扩大联络范围、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和企业的对接联络,积极向企业推介我市优势特色资源和重点招商项目,努力成为保山招商引资工作的“生力军”。年内共联络对接各类公司、企业80余个,为环球融创腾冲大和顺景区旅游开发推进、保山希尔顿惠庭酒店项目签约落地、遵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保山中心城区道路建设等项目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围绕保山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创建了市驻昆办招商引资项目库和企业库,收集汇总保山五个市、县、区及园区的招商项目资料120余份,收集整理省内外重点招商目标企业70余家和云南省200余家上市企业的相关信息,做好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  

5.加强对外宣传联络。一是通过加强同各省市驻滇单位、省直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等的经常性对接联络,及时获取新的政策动向、项目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二是以乡情为纽带,加强和保山籍(以及曾长期在保工作)的在昆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高管等的经常性走访联络,请他们为保山发展献计出力。市驻昆办自行或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联络对接企业100余次,并推荐了一些企业到保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通过参与各类活动,积极向各大央企、省企、外企、民企宣传推介保山优势特色资源、优异营商环境、优良投资项目;建立了保山在昆人才库,走访了100多名保山籍在昆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形成了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联络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对接联系各类社会团体、公益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人士,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助力保山发展。目前,和省青基会、和谊公益基金会及相关爱心人士对接洽商的一些公益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力争年内能够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收入合计3,945,81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5,814.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34,850.00元,下降9.9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无2020年追加项目经费400,000.00元及其他收入减少50,000.00元;二是2021年追加信访处置经费项目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支出合计3,693,592.49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311.01元,占总支出的39.86%;项目支出2,221,281.48元,占总支出的60.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45,516.95元,下降14.8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造成基本工资减少84,967.00元、津贴补贴减少98,640.00元、奖金减少189,828.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5,352.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4,177.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6,958.56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8,600.00。二是在昆流动党员党建经费减少164,725.22元。三是市驻昆办厉行节俭接待费减少125,217.00元。四是2021年保山公车平台调用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减少237,600.4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2,311.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2,533.13元,下降23.51%,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支出减少400,284.5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其中:基本工资减少84,967.00元、津贴补贴减少98,640.00元、奖金减少189,828.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5,352.9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8,974.9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4,177.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6,958.5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2,458.21元、医疗费减少1,502.2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90.53元;  

2.公用经费支出减少52,248.54元,主要原因:一是办公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租赁费减少3,100.00元;二是人员变动造成工会经费减少18,280.74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8,600.00;三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267.8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4,821.07元,占基本支出的90.66%,人均166,852.6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7,489.94元,占基本支出的9.34%,人均17,186.2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1,281.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983.82元,下降7.99%,主要原因:一是市驻昆办厉行节俭接待费减少125,217.00元;二是2021年保山公车平台调用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减少237,600.44元;三是委托业务费用减少40,000.00元;四是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78,944.00元;五是租用办公区及党员、员工活动室增加物业管理费346,654.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在昆流动党员党建经费项目支出134,023.67元,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党工委日常工作,8个流动党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保障在昆党员、流动党员各项工作学习的顺利开展。  

2.房租及业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035,442.19元,主要用于:①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与省信访局的沟通联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做好人员的遣返和安抚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市直单位各部门和各县(区)委托办理的工作。②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及保山市招商引资工作发挥“桥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③保障驻昆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与云南永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协商,租用大楼第三层作为办公区、八层作为员工活动室,使用面积约为900㎡。④保山公车平台调用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车辆主要为全面保障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⑤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接送、出行服务聘用驾驶员,发放驾驶员工资及购买社会保险,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接送任务。  

3.驻昆办业务经费项目支出51,815.62元,主要用于:①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与省信访局的沟通联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做好人员的遣返和安抚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市直单位各部门和各县(区)委托办理的工作。②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及保山市招商引资工作发挥“桥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③保障驻昆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与云南永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协商,租用大楼第三层作为办公区、八层作为员工活动室,使用面积约为900㎡。④保山公车平台调用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车辆主要为全面保障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⑤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接送、出行服务聘用驾驶员,发放驾驶员工资及购买社会保险,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接送任务。  

4.信访处置经费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承办保山市委、市政府转办、交办的在昆信访事项,处理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电和网络的在昆信访事项,接待来访,综合协调和保障在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与省信访局的沟通联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做好人员的遣返和安抚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3,592.4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95,516.95元,下降13.88%,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减少452,533.13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00,284.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其中:基本工资减少84,967.00元、津贴补贴减少98,640.00元、奖金减少189,828.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5,352.9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8,974.9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4,177.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6,958.5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2,458.21元、医疗费减少1,502.2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90.53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2,248.54元,主要原因一是办公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租赁费减少3,100.00元;二是人员变动造成工会经费减少18,280.74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8,600.00;三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267.80  

2.项目支出减少192,983.82元,主要原因:一是市驻昆办厉行节俭接待费减少125,217.00元;二是2021年保山公车平台调用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减少237,600.44元;三是委托业务费用减少40,000.00元;四是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78,944.00元;五是租用办公区及党员、员工活动室增加物业管理费346,65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87,75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2%。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300,493.45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66,469.7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4,023.67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7,257.8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11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650.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461.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895.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2,345.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0,549.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8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市驻昆办在编人员在昆住房补贴支出,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834.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843.00元,完成预算的4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843.00元,完成预算的41.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绩效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二是2021年度市驻昆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75,217.00元,下降4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0年及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0年及2021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217.00元,下降42.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绩效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二是2021年度市驻昆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3,84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84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8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保山市级领导和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委办局到昆明对接汇报工作及保山市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489.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248.54元,下降27.54%,主要原因:一是办公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租赁费减少3,100.00元;二是人员变动造成工会经费减少18,280.74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8,600.00;三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267.8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37,489.94元,包含工会经费39,889.36元、其他交通费88,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50.5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资产总额18,471,913.51元,其中,流动资产5,290,437.31元,固定资产381,476.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8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7,323.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8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471,913.51      

5,290,437.31      

381,476.20      

59,003.72      

0.00      

0.00      

322,472.48      

0.00      

12,800,00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