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401000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分设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保编办〔2020〕33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能为:承担我市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等有关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为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0年4月挂牌成立,于2021年1月1日起进行财务独立核算,内设办公室、考务部、信息部、财务部四个部室,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1人。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政治统领,筑牢思想根基。牢牢把握党的政治建设这一根本性建设要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注重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重点提高党史学习教育质量,积极促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效果,做到学习教育与学习百年辉煌党史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相结合、与对照身边先辈先进相结合、与讲好红色故事相结合、与为广大考生办实事相结合、与理清工作思路相结合,把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向深入。全年,举办读书班1期次,党史集中学习23次,专题党课3次,专题宣讲报告会3次,组织生活会2次,“主题党日+”活动19次,撰写心得体会48篇。同步抓实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实现了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2.强化政治功能,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强化五个基本,不断提升党建质量,进一步巩固深化党支部达标创建成果,激发党支部更大的工作活力。紧盯“模范机关”创建,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对标达标创标”行动。一是对标玉溪市人事考试院以“一体化”的制度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以考务工作的“精细化”来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工作方法;对标红河州人事考试中心以“精准化”来压实考点学校责任,着力在“人防”上发力的组织方式;对标省人事考试院以科学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考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全市考务水平的工作措施。二是通过实地到成都、福州先进的人事考试机构考察学习,积极开展向内学、向外学、向上学,不断汲取先进的考务理念、高效的考务组织流程、科学的管理制度,着力打造一支有能力、敢担当考务干部队伍。三是结合当前“七个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市域治理示范市”、人事考试服务等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党员到常住社区报到10余次,为民办实事20余件,累计服务时长40余小时。
3.坚守政治底线,严明纪律规矩。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扎实开展“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和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了《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8篇,开展集中廉政提醒谈话2次,廉政提醒谈话4次,累计开展谈心谈话32人次,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家风教育暨廉政家访1次,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8份,引导党员干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主动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纪律,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全年没有发生违法案件、重大违纪问题和重大责任事故。
4.锤炼政治担当,服务中心大局。一是公平、安全、高效完成全年各项人事考试工作任务。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复杂的考务组织难题,市人事考试中心团结一致、勇挑重担,累计完成了14类33场次人事考试工作任务,累计参考人数32288人,累计编排1434个考场,实现了“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的目标。(具体为:1.完成3月27日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保山考区笔试,参考人数12756人,编排考场438个;2.完成5月15日保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参考人数428人,编排考场18个;3.完成5月22日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参考人数10755人,编排考场372个;4.完成6月19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笔试,参考人数384人,编排考场14个;5.完成6月26日公务员公开遴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和隆阳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笔试工作,参考人数2356人,编排考场83个;6.完成7月24日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参考人数87人,编排考场9个;7.完成7月25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面试参考人数18人,编排考场1个;8.完成8月14日2021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保部队随军家属笔试,参考人数6人,编排考场1个;9.完成9月4日2021年下半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参考人数135人,编排考场6个;10.完成9月11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参考人数1186人,编排考场140个;11.完成10月16日-17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人数370人,编排考场47个;12.完成10月16日-17日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参考人数1055人,编排考场86个;13.完成10月23日-24日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参考人数1835人,编排考场213个;14.完成10月30日-31日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人数917人,编排考场6个。)二是参与并出台政策制度,切实提高诚信考试能力。与科技、教体部门联发《开展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保科字﹝2021﹞12号)文件,重点治理人事考试领域,针对考前报名、考中、考后环节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考试、人事考试诚信数据库、准确记录考生考试作弊行为。重点治理以下行为:考试中夹带、传递、抄袭、协助抄袭、换卷、替考、电子通信设备的舞弊;伪造、涂改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资格;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在各类笔试、面试中透露试题、评分标准的;考试组织过程中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健全完善中心《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堵塞漏洞,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制度“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同时,认真开展“六个严禁”“小金库整治”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经自查,全年未发生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四是规范设备管理。建立单位设备出入库台账,明确专人管理,设备领取严格记录;建立考试基地设备台账及借用登记表,对设备进行严格管控。定期对单位信息网络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556,397.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6,397.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为2021年新成立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556,397.82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192.94元,占总支出的44.88%;项目支出1,409,204.88元,占总支出的55.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为2021年新成立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7,192.94元。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为2021年新成立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9,071.14元,占基本支出的95.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121.80元,占基本支出的4.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9,204.88元。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为2021年新成立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南办公区修缮经费(保财社〔2021〕6号)79,686.88元,单位新成立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费25,686.88元,差旅费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4,000.00元。
人事考试补助经费(保财社〔2021〕6号)300,000.00元,用于组织市直公务员遴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面试、驻保部队随军家属等人事考试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6,532.00元,印刷费9,722.00元,差旅费15,000.00元,劳务费88,468.00元,委托业务费160,278.00元,其他交通运费10,000.00元。
人事考试保障补助经费(保财社〔2021〕75号)300,000.00元,用于保障全年各项人事考试经费赤字部分支出。其中:办公费21,523.00元,差旅费1,693.00元,劳务费67,784.00元,委托业务费209,000.00元。
人事考试笔试(非税项目)经费(保财社〔2021〕85号)364,663.00元,用于保障公务员笔试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6,156.00元,邮电费507.00元,劳务费35,000.00元,委托业务费280,000.00元,其他交通运费33,000.00元。
人事考试笔试(非税项目)经费(保财社〔2021〕122号)364,855.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6,425.00元,差旅费17,050.00元,劳务费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255,000.00元,其他交通运费36,3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6,397.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为2021年新成立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4,51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1%。其中:就业管理事务952,923.0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综合业务管理1,409,204.8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笔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面试、市级公务员遴选、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驻保部队随军家属笔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注册安全工程师、社会工作师、执业药师等各项人事考试、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费用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783.0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56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其中:事业单位医疗57,952.1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29,609.7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其他城乡补助4,32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22.00元,完成预算的4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2.00元,完成预算的40.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制度,加之受疫情影响,接待减少,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为2021年新成立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62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2021年8月邀请广西正安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对接保山市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信息化面试系统技术指导支持服务工作,接待人次9人,接待费用880.00元;二是2021年10月与广西正安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对接2021年度全国经济师专业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工作,接待人次9人,接待费用742.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为2021年新成立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资产总额157,147.26元,其中,流动资产162.77元,固定资产156,984.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为2021年新成立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7,147.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984.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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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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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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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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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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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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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7,147.26
| 162.77
| 156,98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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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6,98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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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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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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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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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6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2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67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机构调整,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1年1月1日财务独立核算。2021年8月,收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偿划拨固定资产净值64,495.22元,收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无偿划拨固定资产净值48,489.27元。2021年度单位新增购置固定资产原值44,0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