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401000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承办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行政许可及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含中医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综合监督和专项整治,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对下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层级稽查;完成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内设办公室、法制督查科、监督服务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疾病防治监督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食品安全与信息科8个科室。人员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1名(副处级),稽查专员1名(副处级)。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年内,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2件(公共场所13件、生活饮用水卫生2件、食品安全0件、学校卫生0件、职业卫生4件、放射卫生8件、传染病防治1件、医疗卫生3件、无证行医1件),罚款28.69万元(比去年10.68万元增长168.6%),没收违法所得130元。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一是年内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935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非法采供血”以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等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医疗卫生19户次、血液安全5户次、妇幼健康7户次,查处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案件3起,罚款3.70万元,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起,没收违法所得130元。三是开展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举办全市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培训班,采用现场带教方式,指导五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督促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监督检查7户次,实施行政处罚4户,其中给予警告2户,警告并罚款2户,共罚款21.00万元。四是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52户,其中市直管15户,县级发证单位47户,下达监督意见书62份,查办违法案件10起,结案9起,结案罚款金额29000元。完成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15户,其中变更10户,校验1户,新办2户、延续2户。完成建设项目审批19户,其中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7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12户。五是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56户次,对32户公共场所100件样品进行抽检,合格率82%,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47份,实施处罚13户、罚款1.09万元。在25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评定为A级16户、B级9户、C级0户,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HIV检测率100%。对101户公共场所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管理、安全套放置、防艾宣传材料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和HIV检测率均达100%,放置安全套101户、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101户。六是监督检查供水单位60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5份,实施处罚2户、罚款0.2万元。对1户供水单位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合格率100%。培训供水单位管理人员71人。监督检查涉水产品生产企业5户。七是监督检查学校31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4份,实施处罚0户。对13所学校的教学环境开展检测,共检测331件,合格率48.04%。按要求完成了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等卫生保障工作。八是对市直管17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督抽样检测,以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检验科、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内镜室等场所为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消毒剂、医务人员手、操作台面、物体表面、空气中细菌、灭菌物品、血液透析用水等进行抽样,共抽样157份,检测合格157份,合格率100%。九是对市直管17家医疗卫生单位及保山坝区东河沿岸7家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产生的医疗废水进行抽样检测,共计对26个污水处置点的52份医院污水样品抽样检测,检测项目为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总余氯,检测结果显示47份符合排放标准,合格率90.3%,对检测不合格的3户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立即整改并予以立案查处,共罚款1.5万元。十是对辖区内1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抗、抑菌剂生产)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成品仓储条件、物料仓储条件、从业人员培训上岗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了监督检查。十一是对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完成率100%,未定级医疗机构完成率40%。十二是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质量。审查、备案、公开企业标准46份,为43户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备案、延续等咨询服务。十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全面完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检任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隆阳区和施甸县8户餐饮消单位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具160份,合格150份,合格率93.75%。同时我市餐消单位监督抽检任务及餐饮具外包装投诉二维码外包装印制圆满完成。十四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草拟《2021年保山市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卫健委制发五县(市、区),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以绩效评价为导向,调整充实全市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并向五县(市、区)制发了2021年保山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绩效评价方案。十五是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监督完成128户,监督完成率100%,完结率100%;任务完成116户,任务关闭12户,完成率90.62%;查处案件12件,罚款1.0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090,507.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0,507.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59,140.08元,下降17.2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减员;二是项目数量及金额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571,667.24元。其中:基本支出4,441,123.60元,占总支出的79.71%;项目支出1,130,543.64元,占总支出的20.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28,020.00元,下降8.6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减员;二是年内职工绩效工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41,123.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9,298.72元,下降10.83%,主要是因为2021年人员减员1名,年内职工绩效工资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07,228.95元,占基本支出的87.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3,894.65元,占基本支出的12.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0,543.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78.64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年内非税收入增加,非税收入安排经费随之增加。项目具体是: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10,000.00元,卫生监督及执法补助资金250,000.00元,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127,400.00元,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补助资金80,000.00元,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资金153,215.26元,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391,160.00元,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央结算资金28,768.38元,2020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1,667.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28,020.00元,下降8.6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减员;二是年内职工绩效工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79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7,390.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58,93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9%。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4,104,334.36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3,143.64元、行政单位医疗201,500.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9,958.08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94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500.00元,支出决算为39,331.38元,完成预算的47.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581.38元,完成预算的4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50.00元,完成预算的98.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8,347.62元,下降17.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313.62元,下降1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00元,下降0.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二是车辆保险3,752.09元于2022年购买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81.38元,占87.92%;公务接待费支出4,750.00元,占12.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81.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581.3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卫生监督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单位来保指导、检查及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894.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05.78元,增长0.53%,与上年度531,088.87元基本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5,365.50元,邮电费支出2,398.00元,物业管理费支出600.00元,维修(护)费支出26,157.4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750.00元,劳务费支出111,685.72元,工会经费支出108,114.5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44,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23.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3,622,614.32元,其中,流动资产33,443.94元,固定资产3,199,300.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9,87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5,431.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1,1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3622614.32
|
33443.94
|
3199300.38
|
1471182.83
|
331361.00
|
0.00
|
1396757.00
|
0.00
|
0.00
|
389870.00
|
0.00
|
|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3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0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3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6100401111
附件【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20927025844411.doc】
附件【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2092702585286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