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101000
保山市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社会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社会保险局概况
1.社保经办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参保扩面机制稳中有进。坚持做到产业布局到哪里、企业落地到那里,社保服务就跟进到那里,全市社保统筹层次逐步提升。二是社会管理服务充分保障。社保待遇实现依法依规、精准足额发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2.社保惠企利民成效显著
一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企业有新举措,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扩大,市场主体进退效率全面提高,积极为企业解难纾困,社保服务产业发展的效能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持续完善,可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一次性即时办结,企业社保开办、注销的办理流程和时间实现大幅度缩减。“一窗采集完善、部门流转通用”的社会保险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基本形成,9个成员部门累计共享交换数据5批154339条,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材料平均下降60.00%。二是经办服务提效加速。积极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依托网络化、信息化经办模式,办理服务效率全面提升,18家协议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工伤联网结算,168个社保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00%网上进驻,业务可办理率达70.00%以上,7个事项可“打包合办”,16项服务可“跨省通办”、18个高频事项可“加速办理”,今年累计完成社保网厅开户2598户,网络申报增员65195人、减员44047人,转移接续办理1835人,业务办理时限平均缩减50.00%以上,实现了资金转移、经办流程、沟通协调“三提速”。
3.社保基金监管扎实有力
一是基金防范监管常态开展。坚持将社保基金监管纳入议事日程重中之重,加强实地稽核、内控执行和社保清欠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题分析,及时掌握基金运行监管情况。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地稽核覆盖全市267户企业54337人,切实提高了基金监管精准度。今年来实现“三个全面取消”,人为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二是社保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根据人社部和省市人社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局第一时间进入状态,将专项治理作为全市社保系统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与市人社局党组请示汇报,坚决守好责任领土。三是全国统筹改革充分筹备。坚持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任务为主线,纵向推进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2次邀请省级系统运维第三方蹲点指导、现场排疑,全面调整不兼容岗位权限,处理各险种系统问题642件,完成系统新增授权245人次,全面提升社保经办系统综合效能和风险管控能力,清理数据14万余条,进一步为全国养老保险统筹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夯实基础。
4.社保先锋服务优化转型
一是着眼特殊需求,提升社保服务温度。创新开设“爱心窗口”“绿色通道”“老年人业务办理专柜”等,加强了对高龄、残障、失能等重点群体的服务保障力度。在市内设置第一批共计6台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有效减轻了窗口经办压力,提升了社保服务水平和效率。二是关注形式质量,拓展社保服务深度。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创文”“创卫”“创民”等中心工作,以建设“社保服务先锋队”为抓手,采取专题讲座、经办指导、上门服务、主题志愿活动等形式,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20余次,全力擦亮优质高效体现人文关怀的先锋社保服务名片。三是聚焦愿景使命,延伸社保服务跨度。加强与银行、医保等单位的协调联动,为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一卡通办”“一卡通保”工作夯实基础。四是强化行风建设,转变社保服务态度。依托行风政风建设,实现社保经办由“被动咨询”到“主动服务”的转变。
纳入保山市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保山市社会保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687,08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928,143.70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6,720,371.88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0,673,192.5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5,080.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976.3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607,122.66元;
(3)抚恤168,865.80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708.2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5,32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55,329.9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21,378.0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3,951.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7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13,757.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保山市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41.76元,完成预算的7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41.76元,完成预算的78.4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度我单位社保经办年初既定目标任务,预计本年度所需接待费用10,000.00元。由于疫情原因,取消了部分业务工作,导致接待费比上年度减少。。
保山市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增加4,920.76元,增长16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920.76元,增长168.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社保部门开展重点领域工作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接待省级、县级人员较多,接待费用较往年增加。公务接待批次12次,接待人数89人,较上年增加55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841.76元,占45.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41.7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41.7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保山市社会保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27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76.97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38,521.43元、租赁费减少14,412.00元、差旅费增加10,694.7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社会保险局资产总额625,431.85元,其中,流动资产10,537.17元,固定资产614,893.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62.1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460.43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代发单位未足额将资金拨入账户;固定资产减少8,001.75元,主要原因是将龙陵巴腊掌账面净值220,787.75元划转至保山永投国资公司、新增办公设备3,845.76元、新增通用设备222,780.4元、捐赠资产13,840.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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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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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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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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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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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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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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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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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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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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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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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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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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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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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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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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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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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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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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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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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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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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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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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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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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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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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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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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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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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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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4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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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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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8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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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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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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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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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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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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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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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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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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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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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6,21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无。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社会保险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