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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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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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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201000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章程》,在市政府领导下,在省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展保山残疾人事业。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7.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9.开展对残疾人事业的市内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开展“两个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2022年,市残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推行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利化服务方式,千方百计为残疾人解难事、干实事、办好事。深入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大力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领导班子成员共到基层开展宣传宣讲、接访40余次,调研54天,参加残疾人活动共计29次,每名班子成员做到每季度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至少1次。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大比拼,以“党建引领、互融共进”的工作模式,全面打造让党放心、残疾人满意的模范机关,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年内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两次共12人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制度,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抓实2022年省审计厅审计反馈问题和巡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坚持把每一分民生资金用在刀刃上,做到合法合规。

2.加强各级组织建设,残联群团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市残联自下而上圆满完成了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市残联四级残联组织的换届工作,配齐了各级残联组织的领导班子和市、县两级各残疾人专门协会领导班子。在全市954行政村(社区)建立了村(社区)残协,实现了基层残协组织全覆盖。同时,积极推动将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两委”承担的工作事项清单,将残协专职委员(联络员)纳入村级组织“大岗位”统筹范围,破解村(社区)残协建设短板。认真落实好《云南省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5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的联络指导和保障力度,年内共安排资金6万元,结合“爱耳日”“爱眼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节日开展座谈、知识宣传、义诊、辅具适配、慰问残疾人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的良好氛围。

3.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残疾人民生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和改善。制定《保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加强残工委成员单位的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全面加强对已认定授牌的省、市、县级乡村振兴示范基地跟踪调查管理,强化监督。持续深化“企业帮扶”社会协同工作,主动协调对接青商会及有关企业召开“乡村振兴”残疾人座谈会,开展对龙陵残疾人玉石雕刻班开展捐资助学帮扶活动。争取到上海闵行区对口帮扶项目20万元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受益残疾人250名。积极协调配合财政、民政部门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市共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212.88万元。积极配合人社、财政部门,持续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救助力度。扎实推进“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项目”,投入290万元帮助2100名残疾人享受到托养服务。

4.加强政策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加强特殊教育和助学工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编制好保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不断推进融合教育。全面做好扶残助学工作,继续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发放补助13万元,对全市86名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加强就业指导。二是不断提高残疾人技能培训质量。超额完成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359人,补助资金53.85万元的指标任务,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质量,2022年度共计完成培训1133人。积极组织参加省、国家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2022年7月,我市选送40名队员参加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其中姚省昌获移动互联网小程序开发项目的第一名,黄从书获男女装制作第三名,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第六并获“优秀组织奖”,3名选手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残疾人技能精英赛。三是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依法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实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879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开展残疾人专场招聘会3次,帮助1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出台《保山市“十四五”助残就业实施方案》,全年共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2个(户),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领军人1个,残疾人自主创业户84户,残疾人个体创业户100户,省内外就业的残疾人70名。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助残日残疾人专项就业活动,在就创平台录入残疾人用工岗位136个,发布残疾人求职信息911条。继续办好与龙陵县职业中学、华盛玉雕合办的残疾人玉石雕刻班,2022年毕业的35名学生有12名与龙陵华盛玉雕创意厂签订了就业合同。2022年全市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78人,农村新增就业891人。四是继续稳步推进“助盲脱贫”项目工作。对新增3家盲人保健按摩店补助资金4.7万,对盲人保健按摩形象店63户进行年审并补助资金12.6万元。做好10名盲人医疗按摩考试报名、盲人医疗按摩师职称年审、继续教育申报等工作。

5.拓宽康复服务覆盖面,残疾人康复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制定并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相关规定及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和《保山市“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服务及需求调查。2022年,全市共为9732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服务率100%,其中支持性康复服务6038人、农村低收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4805人。为2420名有辅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具,其中争取到云南省残疾人辅具器具中心2022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假肢适配服务项目和助听器验配项目,为龙陵县、昌宁县假肢适配50人,助听器验配300人。不断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全年共为249名申请救助的残疾儿童提供救助,救助率为99.6%。稳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市已签约残疾人33863名,签约率为99.96%。

6.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残疾人文体工作亮点纷呈。积极争取资金,派出115人代表团参加省第十二届残运会比赛,共获金牌21枚、银牌18枚、铜牌19枚,列奖牌榜第九位。继续与保山日报社合作,全年刊发《保山残疾人》专版10期,各类稿件近50篇。与保山电视台开展深度合作,开设《筑梦》残疾人手语栏目,全年计划拍摄6期,目前已拍摄完成2期,正在拍摄4期,计划年内播出。今年以来,市残联投入4万余元购置新媒体设备,市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基本做到每周两更。加强残疾人文体项目申报和资金的争取工作,龙陵县中国残联2022年自强健身示范点项目和2022年度重度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已获省级和中国残联批准。以“全国残疾人文化创意示范基地”龙陵华盛玉雕基地为引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创产业基地建设,扶持推出“益创工坊”残疾人文创就业新模式,得到省残联肯定。此外,市残联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前已获隆阳区级“文明单位”称号,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年共组织近400人次参与到保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卫生清洁、交通疏导等工作中。

7.健全信访服务体系,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22年,保山市、县残联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站,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落实兼职残疾人信访人员,建立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维权信访服务网络,构建了维权信访服务体系。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参与广场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4场次,向残疾人、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手册1000多册。层层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残疾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及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受理信访件247件,已处理完毕247件,法律援助8件,完成8件。2022年共投入项目资金351万元对不低于58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目前已完成改造247户,预计年底前能按质、按量完成改造任务。制定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规定的通知》,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应补贴对象及时录入中残联燃油补贴工作平台,确保应补尽补,切实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康复组织联络科、教育就业科及宣传文体维权科。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保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保山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2022年度收入合计8,375,717.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05,123.20元,占总收入的99.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593.91元,占总收入的0.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62,110.99元,增长70.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91,517.08元,增长69.0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70,593.91元,2021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2年残疾人事业项目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其中残疾人就业项目增加1,211,083.14元,残疾人康复项目增加778,947.18元,残疾人体育项目增加601,880.00元,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项目增加593,400.0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增加240,335.5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8,305,123.20元。其中:基本支出3,833,545.88元,占总支出的46.16%;项目支出4,471,577.32元,占总支出的53.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89,195.08元,增长68.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72.06元,下降0.14%;项目支出增加3,394,467.14元,增长315.1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其中残疾人就业项目增加1,208,761.14元,残疾人康复项目增加778,947.18元,残疾人体育项目增加531,880.00元,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项目增加593,400.0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增加240,335.5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3,545.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55,872.38元,占基本支出的87.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7,673.50元,占基本支出的12.46%,人均22,746.3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71,577.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经费项目22,543.8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保障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按时缴纳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保山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107,080.80元,主要用于召开保山市残疾人第五次代表大会,及时支付了会议相关费用,大会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3.残疾人康复项目1,339,682.18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中心附属工程建设,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建设费用和质保金,残疾人康复中心投入运营后为保山未来30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4.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项目1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保障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并按时缴纳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补助经费项目1,288,216.02元,主要用于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户、创业示范点,帮助并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正常运行,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并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进行年审,为残疾人玉雕班学员提供补助,帮助残疾学员在校学习,提高了残疾人文创技能。

6.保山市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补助经费项目960,78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参加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培训,取得全省第九名的成绩。

7.保山运动员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奖励经费39,000.00元,主要用于对保山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运动员进行奖励。

8.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339,465.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提高残联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维权信访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广大残疾人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各专门协会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社会反映良好。

9.春节慰问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困难残疾人,让广大残疾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10.住房补贴经费项目7,619.00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住房补贴,保障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支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1.市级福彩补助资金项目80,000.00元,主要用于帮助救济困难残疾人,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质量,扎实认真做好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提高残联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聘请残疾人法律顾问,畅通了残疾人反映诉求渠道,积极帮助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残疾人文化、融媒体建设补助资金项目45,5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宣传媒体设备采购,加强了市级残联融媒体建设,使残联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13.网络运维经费31,690.50元,主要用于支付电信电话费,全面加强办公运行网络安全、系统安全,保障单位现有网络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1,723.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6%。与上年相比增加2,795,795.08元,增长56.8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2,801,067.14元,其中残疾人就业项目增加1,208,761.14元;残疾人康复项目增加778,947.18元;残疾人体育项目增加531,880.0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增加240,335.5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08,13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38,021.1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2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2,761.12元;就业补助22,543.82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2,543.82元;残疾人事业7,047,565.14元,其中:行政运行2,605,290.6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080.80元,残疾人康复1,339,682.18元,残疾人就业1,418,216.02元,残疾人体育531,880.0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045,415.4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5,97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95,974.1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44,148.96元,事业单位医疗43,750.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8,074.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6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619.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619.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766.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764.4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766.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764.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交通补贴政策的实行,大大减少了单位公车使用率;二是单位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660.54元,增长111.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058.54元,增长11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2.00元,增长150.5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扎实开展“作风”、“效能”革命,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公务用车燃油费及修理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管理和服务残疾人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残联工作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673.50元,比上年增加24,837.64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6,622.86元,差旅费增加6,605.50元,工会经费增加12,227.46元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4,058.54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4,422.16元,水费7,200.00元,邮电费1,558.40元,物业管理费1,260.00元,差旅费54,489.00元,维修(护)费3,161.60元,会议费2,146.00元,公务接待费1,002.00元,劳务费62,667.18元,工会经费66,238.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764.46元,其他交通费用174,200.00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64.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35,496,678.34元,其中,流动资产115,250.01元,固定资产26,895,928.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485,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46,914.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667,891.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8,279.32平方米,账面原值22,368,805.4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80,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4,9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6,2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5,92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