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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产业布局规划、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
2.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通信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5.参与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6.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
7.承担民航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职责,战区恢复工作职责,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职责,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职责,统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8.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9.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
(2)与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新型墙材推广及墙体材料革新方面的职责。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承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全市工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按照“大抓项目年”要求,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主攻绿色能源、绿色轻纺、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着力在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上狠下功夫,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工业增加值296.08亿元,同比增长12.40%,高全省6.40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90%,高于全省10.20个百分点,增速全省第2位。完成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2.70%,其中:非电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40%。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4.32%。全市工业园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43.9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49%。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830.27亿元,同比增长7.00%,增速全省第3位;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的65.80%,占GDP的比重居全省第1位。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主要工作:
1.制定工作机制,抓好作风效能革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抓项目年”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印发“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四项工作机制,并在工作中认真抓落实。
2.抓实项目建设,助力工业经济增长。抓好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实,制定了《关于加快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保山市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组建绿色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稀土、绿色轻纺、绿色生物制造、信息化6个产业工作专班和1个项目工作专班,全力服务项目实施。
3.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培育步伐加快。始终坚持将园区作为工业经济发展的主阵地,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园中园”建设机制的意见(试行)》,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重点项目建设基金、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等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园区水电路、公共交通、保障房、教育、医疗、娱乐、休闲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
4.压实目标责任,提升服务企业能力。一是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成立局领导任组长,市管职级干部任副组长,业务科室人员为成员的5个挂联包工作组,每月至少1次深入县(市、区)、园区,将各级惠企政策宣传到企业、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帮助协调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用电、用地、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二是开展春风助企稳就业活动6场;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企服务员“一起益企”服务行动13场。三是开展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项工作。四是促成政银企融资对接9次,实现辖区5县(市、区)全覆盖,68家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支持意向,金额26.67亿元。五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全市31位市级领导到挂钩联系的62户企业走访调研198次。
5.落实惠企政策,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研究出台了《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保山市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
6.抓好环保整改,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7.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国办发〔2022〕7号)要求,组织各拖欠主体进行专项行动台账梳理化解工作。
8.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抓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宽带网络线路总长度达12.37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82.28万户,全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达3400Gbps。全市4G网络物理基站总数达6971个,建成5G基站3280个。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空中缆线4453个区域专项治理。实施无线电台站、无线电频率许可19件,台站注销2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17358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2本。完成无线电管理专项监测12次,成功排查各类无线电干扰4起,完成29场公开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重点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实地监测,切实保障无线电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综合法规科、原材料工业科、轻工业科、中小企业科、服务体系科、工业园区科、节能及技术创新科、通信及信息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无线电监测中心、军民融合发展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4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896,159.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95,006.73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52.61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47,620.47元,增长29.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55,570.93元,增长29.5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7,950.46元,下降87.34%。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在职人员新增2人,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增加1,629,941.87元;产业发展经费增加580,212.18元;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增加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896,159.34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7,538.28元,占总支出的75.15%;项目支出4,198,621.06元,占总支出的24.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60,342.25元,增长18.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7,014.99元,增长1.58%;项目支出增加2,463,327.26元,增长141.9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在职人员新增2人,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增加1,629,941.87元;产业发展经费增加580,212.18元;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增加5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97,538.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66,277.08元,占基本支出的90.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1,261.20元,占基本支出的9.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98,621.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助资金89,028.00元,其中:差旅费87,418.00元,会议费1,610.00元。完成了“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形成全市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合力,打造“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为“招大商、育龙头”推进“绿色食品牌”奠定了基础。
2.中央无线电管理运维经费2,705,837.30元,其中:一是2021年中央无线电管理运维经费610,000.00元,主要用于:水费54.00元,电费1,739.21元,办公设备购置608,206.79元。二是龙陵无线电二类监测站建设经费890,000.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890,000.00元。三是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1,205,837.30元,主要用于:水费518.40元,电费7,225.69元,差旅费11,9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86,153.21元。紧紧围绕“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无线电管理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全国无线电监测网保山节点重要作用,切实保障监测中心各项工作系统高效规范运转。完成龙陵二类无线电监测站1座,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完成移动监测无线电二类站升级改造1座。完成宝盖山TCI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1座。完成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招标工作,配合运维公司完成2022年监测网运行维护工作,细致排查监测网存在隐患,及时处理故障,保障监测网畅通。
3.临聘人员经费535,155.76元,其中:物业管理费130,000.00元,劳务费405,155.76元。聘用4名保安人员,支付物业管理费130,000.00元;长期聘用临时人员6人,支付工资及5险一金。
4.网络运维经费123,600.00元,其中:办公费29,812.50元,邮电费66,070.00元,维修(护)费7,717.50元,劳务费20,000.00元。机关运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示范区提供了经费保障。
5.其他运转经费185,000.00元,其中:办公费4,299.10元,邮电费319.00元,差旅费133,627.00元,会议费2,640.00元,劳务费3,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4.9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00.00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凝心聚力、提振信心,开拓创新、苦干实干,克服发展不利因素,围绕全年目标任务,集中促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发展。
6.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5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0元。用于保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运维经费,开展服务活动25场,服务企业400家,通过平台网站发布惠企政策、新闻动态、图片展示以及微信公众号文章推送等信息共计500条,开展企业梯级培育工程8场,开展企业人才培养专项5场。
7.2022年企业困难职工春节慰问经费60,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0.00元,为2022年市委、市政府对企业困难职工春节慰问费,慰问全市企业退休困难职工200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95,006.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2,779,675.50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在职人员新增2人,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增加1,629,941.87元;产业发展经费增加580,212.18元;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增加5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5,80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757.89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763,02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0,536.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7,199.61元;抚恤1,145,052.00元,其中死亡抚恤1,145,05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9,89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59,896.5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34,796.35元、事业单位医疗35,09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0,004.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44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44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9,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89,028.00元,其中:农产品加工与促销89,02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12,368,83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0%。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12,368,832.29元,其中:行政运行7,549,466.35元、机关服务709,772.88元、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2,705,837.30元、产业发展843,755.76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6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8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89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890.00元,完成预算的9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890.00元,完成预算的75.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相关规定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4,860.68元,增长5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7,262.68元,增长4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598.00元,增长86.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到县区开展工作督导,上级调研、检查,无线电保障等工作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二是公务接待31批(次)、288人次,比上年增加8批(次)、104人次,增加的原因是上级督导、调研、检查次数、人数增加;招商引资商务接待7次,比上年增加3次,商务接待标准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无线电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查工作、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0,108.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041.41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水费、邮电费、劳务费减少。分项情况:一是办公费73,885.04元,比上年减少2,975.16元,下降3.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刊费征订减少;二是印刷费26,000.00元,比上年增加10,477.80元,增长67.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和信息化》期刊支出增加;三是水费4,603.50元,比上年减少8,585.70元,下降65.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桶装饮用水购买减少;四是电费17,717.09元,比上年增加387.41元,增长2.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房用电费用增加;五是邮电费10,520.77元,比上年减少22,484.95元,下降68.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网络费用减少;六是差旅费82,204.00元,比上年增加59,373.35元,增长260.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研、督查、招商引资工作增加;七是维修(护)费4,614.50元,比上年减少954.50元,下降17.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区水电维修减少;八是会议费21,555.00元,比上年增加20,355.00元,增长1696.25%,增加的主要原因每月召开工业投资、工业运行分析会;九是培训费989.00元,比上年减少3,211.00元,下降76.45%,减少的主要由于运行经费紧张严格控制培训;十是公务接待费37,890.00元,比上年增加17,598.00元,增长86.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调研、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增加;十一是劳务费4,775.00元,比上年减少313,706.05元,下降98.50%,减少的主要聘用人员工资上年在其他项目中列支;十二是工会经费133,815.50元,比上年减少925.58元,下降0.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增加,全年工资总额比上年减少,计提工会经费减少;十三是福利费1,258.59元,比上年减少171.41元,下降11.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计提减少;十四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05,812.68元,增长101.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研、督查、检查等工作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十五是其他交通费用484,608.00元,比上年减少11,142.00元,下降2.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3人,发放公务交通费减少;十六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72.60元,比上年增加70,390.70元,增长155.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离退休人员体检费在本年报账;十七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5,28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离退休人员体检和慰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50,274,813.71元,其中,流动资产8,509.64元,固定资产48,982,164.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98,220.00元,无形资产485,919.7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6,504.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0,728.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5项,账面原值464,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81.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2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3,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71,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5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