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30919-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2101000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艺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保山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

2.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组织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基层、扎根人民,协调组织各团体会员积极开展各类文艺活动,统筹安排各团体会员间的有关事宜。

3.认真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责,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4.负责对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县(市、区)文联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听取有关方面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认真制定和实施全市文艺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召开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和文艺人才学术研讨等会议。负责指导市级各文艺家协会的笔会、研讨会、展演、培训、交流、采风等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6.为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成果。

7.沟通和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努力扩大对外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组织开展各类文艺交流活动,为提高保山的知名度和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而努力。

8.了解掌握我市文学艺术创作动态,制定激励措施,组织有利于多出优秀人才,多出优秀作品的评奖活动。

9.主办文学刊物《高黎贡》。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政治引领,文联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工作的第一议题和党员干部学习的第一课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机关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

2.抓牢主题主线,文艺活动开展特色鲜明。紧紧围绕庆祝党的二十大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各种文艺活动。组织开展“庆祝党的二十大 讴歌新时代”——保山市文联庆祝党的二十大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市、区两级美术、书法、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礼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展出美影书作品80幅。由市文联、保山学院、市美术家协会联合举办“庆祝党的二十大 最美保山情”美术作品展,展出美术作品120幅。举办“庆祝党的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诗歌朗诵会和“庆祝党的二十大剪纸作品展”,全市广大文艺家积极参与,以优秀的文艺作品真情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伟大时代和人民,用赤诚之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3.抓实为民惠民,文艺走进基层亮点频现。元旦春节期间,领导班子带领机关干部和文艺家到网格责任区开展“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新春送祝福系列活动,给群众免费送春联500余副、拍摄敬老纪念照40余幅。积极配合省文联在施甸县、昌宁县开展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云南省文联“文艺轻骑兵基层行”系列活动,用文艺慰问演出+专题辅导培训的方式,有效提升了基层文艺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艺术素养,切实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抓精作品人才,各类文艺创作方兴未艾。全市百余件优秀文艺作品在国家级、省级大赛和展演中大放异彩。全市1000余件文艺作品在市外主要刊物刊发,保山市知名词曲家创作的《三声鼓响幸福来》《藏家儿女心向党》入选《七彩小康路》歌碟,作为歌唱云南原创音乐作品专辑出版发行。2022年,全市出版文艺作品15件。精心组织各文艺家协会深入采访、拍摄、创作关于大瑞铁路大保段建成通车的文艺作品6000余篇(幅、件)。全市文艺人才层出不穷,全年共有112人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会员,其中1人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会员,3人加入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1人加入云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1人加入云南省美术家协会,13人加入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93人加入市级文艺家协会会员。

5.抓紧创文创优,助力社会文明润物无声。坚持提高与普及并重,突出艺润文明,以“繁荣保山艺苑 厚积永昌文蕴”为目标,用文艺力量助力“国际文化旅游胜地”建设,精心组织举办了“保山文艺公益大讲堂”5期。发挥行业优势,助力文明创建,组织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8场次、“我们的节日”活动5场次,举办“学雷锋·书画作品展”、“守护美丽东山 我们在行动”、“保护生态环境 守护美好家园”、“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和“阅读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保山市文联2022年书香机关书香支部阅读分享会”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不文明行为劝导,深入海棠社区开展环境卫生保洁、文明交通、规范共享单车、宣传资料发放等志愿服务活动200余人次。

6.抓强基础基本,系统自身建设巩固提升。先后组织召开市文联所属10个文艺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和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以及第五届委员会会员、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兼职副主席、秘书长,为更好地开展协会和文联工作打下了基础。召开全市文艺工作座谈会,市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切实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创联科、编辑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2,436,399.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1,102.62元,占总收入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297.18元,占总收入的0.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845.61元,增长5.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7,744.79元,增长5.1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1,100.82元,增长264.53%。主要原因一是补发清算的绩效及单位缴纳保险费等追加经费收入;二是项目经费中临聘人员经费、第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增加;三是其他收入增加,其中保山市总工会拨入书法作品征集活动资金10,000.00元、社会团体万企兴万村促进会拨入《高黎贡》刊物出版资金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2,421,398.26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688.26元,占总支出的88.24%;项目支出284,710.00元,占总支出的11.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860.43元,增长5.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403.98元,增长5.19%;项目支出增加12,456.45元,增长4.5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补发绩效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中临聘人员经费、第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6,688.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0,662.54元,占基本支出的88.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6,025.72元,占基本支出的11.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4,71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132,550.00元,用于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举行换届选举工作。

2.临聘人员经费72,000.00元,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3.其他运转—文艺事业补助经费80,000.00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促进文艺事业发展。

4.文艺事业发展经费(单位自有资金)160.00元,用于促进文艺事业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1,102.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117,744.79元,增长5.1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补发绩效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中临聘人员经费、第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5,13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2%。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2,085,136.30元,其中:行政运行1,800,586.3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550.00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8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14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5,149.1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225.1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92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71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8,717.2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5,663.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053.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0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7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764.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7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76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下乡调研活动多为公务平台租车,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低;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06.84元,增长1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75.84元,增长1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1.00元,增长166.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燃油费增加;二是增加接待永平县文联考察调研组,比上年增加1批次10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市文联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永平县文联考察调研、昌宁县文联到市文联汇报联系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890.08元,比上年减少18,332.80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费用、印刷资料费用减少,会议相关费用多从项目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文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其中:办公费14,282.74元、邮电费19,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会议费3,098.00元、公务接待费1,010.00元、工会经费32,319.26元、福利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64.98元、其他交通费用127,8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25.1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资产总额807,144.78元,其中,流动资产25,208.98元,固定资产781,935.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8,876.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3,018.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80,7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84.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84.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4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