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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负责管理中共保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基层党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保山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市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2.研究并提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委办局处级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管干部的宏观管理及考察、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省委组织部办理对省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宏观指导市直各部门科级干部的选配工作。
3.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4.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市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宏观管理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市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才信息库的建设。
6.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市管干部、全市公务员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7.宏观管理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指导全市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退休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工作。
9.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市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0.宏观指导全市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1.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主办《保山组工信息》。
12.统一管理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
13.完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省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和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山市委组织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突破、狠抓落实,全市组织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1.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全年的主题主线和首要政治任务。一是全面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3286场次,录播《喜迎二十大访谈》《身边的榜样》等节目,积极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浓厚氛围。二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系统思谋全领域推进,基层党建质量整体稳步提升。接续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深化拓展年”,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全年在全省召开的18次基层党建现场会、推进会、擂台赛和片区党建联盟会议上交流展示工作经验9次。一是系统谋划部署,构建“一地两带五区”新格局。积极融入全省“一带四区”总体布局,提出保山“一地两带五区”基层党建布局,分类召开“边疆党建长廊示范带”“党建引领旅游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升区”等现场推进会、座谈会、研判会,推动全市基层党建从“见形”到“见效”。二是系统推进落实,不断提升保山基层党建辨识度。深入实施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综合教学排名连续2年居全省第一。持续深化“请党放心、强边有我”主题实践,在10个抵边村全覆盖实施“四位一体”项目,132个村民小组全覆盖建立党支部,边疆党建长廊建设热度赋分居全省边境州市第一。三是系统健全体系,不断压实责任。制定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和重点项目清单,坚持一月一提醒、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研判,开展视频调度8场次、随机调研12次、季度综合调研4轮,持续跟踪推进工作落实。
3.紧扣“育选管用”全链条发力,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提振。紧紧围绕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健全干部“育选管用”全链条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圆满完成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精心组织实施,严肃换届纪律,圆满完成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实现了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的目标。二是深化开展一线调研分析研判。对24家单位开展专项调研,逐班子逐人进行分析研判,强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三是持续抓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大力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干部实践能力提升计划”,选派200多名年轻干部开展“上挂下派”挂职锻炼,遴选13名市直机关、县(市、区)优秀年轻干部“双向”交流任职,持续将年轻干部放到强边固防、乡村振兴一线和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经受磨炼、增长才干。四是健全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扛起管理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五是创新开展“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信心、增动力、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
4.创新体制机制,新时代人才工作扎实推进。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全力推动全市人才工作创新发展。一是扛起党管人才责任。围绕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才重要集聚区和云南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高地,作出建设“三个人才聚集区”、实施“五项人才聚集行动”部署。二是创新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出台4个政策文件,配套7个专项实施细则。三是引优用活人才资源。聘请院士专家担任保山市经济发展、乡村振兴首席顾问,设立5个招才引智工作站。
5.坚持精准精细全过程规范,公务员工作有效提升。坚持精准精细规范公务员管理,不断提升公务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改革。加强公务员工作和干部、人才、机构编制等工作的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参照管理单位改革工作,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工作。二是注重源头建设。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科学组织开展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定向选调生招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机构和党总支,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组织四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公务员三科、人才工作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人事科、信息管理科。所属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保山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单位性质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该单位为2022年新组建机构,该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17,378,351.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78,351.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71,172.65元,增长20.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1,172.65元,增长20.6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培训经费、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干部人才培训交流专项资金等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17,378,351.51元。其中:基本支出7,560,393.80元,占总支出的43.50%;项目支出9,817,957.71元,占总支出的56.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63,775.65元,增长16.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2,066.73元,下降3.96%;项目支出增加2,775,842.38元,增长39.4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增加654,500.00元、培训经费增加1,768,901.10元、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增加699,903.00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专项资金增加434,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60,393.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11,814.63元,占基本支出的88.78%;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848,579.17元,占基本支出的11.22%,人均20,487.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17,957.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党建专项经费97,000.00元,用于拍摄制作党员教育宣传片。
2.组织工作业务经费198,321.94元,用于开展组织业务工作。
3.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41,085.31元,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
4.网络运维经费109,967.90元,用于保障云视讯及远程教育等网络服务保障。
5.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1,215,500.00元,用于全市“智慧党建”可视化调度和随机调研系统建设。
6.党建经费1,017,922.50元,用于开展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基层党建现场推进会、组织“乡镇党委书记论坛”、党建工作调研等。
7.人才经费68,458.06元,用于组织市委联系专家体检活动、开展引才工作、人才工作评议会、人才工作调研等。
8.培训经费4,354,867.00元,主要用于举办保山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保山市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能力提升培训班、保山市“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保山市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培训班、保山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示范班、保山市乡村振兴专题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保山市高层次人才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2021年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初任培训班、新提拔处级领导任职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培训。
9.干部工作经费267,535.00元,用于开展干部推荐、考察、考核及干部队伍建设调研等。
10.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58,300.00元,用于举办云南省选调生党性教育和能力提升保山片区培训班。
11.省委联系专家工作经费13,000.00元,用于开展省委联系专家联系服务工作。
12.干部人才培训交流专项资金1,176,000.00元,用于举办基层干部兴边富民主题示范培训班、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示范培训班、中青年干部赴上海参加履职能力提升等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8,351.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63,775.65元,增长16.5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增加654,500.00元、培训经费增加1,768,901.10元、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增加699,903.00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专项资金增加434,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53,78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2%。用于组织事务15,053,780.31元,其中:行政运行6,411,822.6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70,657.71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171,300.00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8,50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38,504.91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5,916.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88.59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7,283.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87,283.29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26,520.6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0,762.64元。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7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2,783.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2,783.00元。用于职工住房补贴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17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176,000.00元,其中:其他扶贫支出1,176,000.00元。用于沪滇协作干部人才培训交流。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60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921.3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0,68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6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60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92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6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进一步规范各项接待工作,控制接待的人次、规模,接待费支出减少;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并且本年公务用车无特殊大型修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639.40元,增长1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770.40元,增长3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69.00元,增长5.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到基层调研使用公务用车频次增加,ETC费用、加油费用增加18,31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管理等相关工作调研、出差使用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其他州市来保调研、考察干部等接待69批次合计47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579.17元,比上年减少141,229.29元,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139,869.29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848,579.17元。其中:办公费85,431.00元,水费11,804.80元,电费37,436.79元,邮电费1,504.00元,差旅费41,862.00元,维修费55,297.00元,会议费8,748.00元,工会经费114,672.2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23.36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租赁费、公务交通补贴)439,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12,633,609.14元,其中,流动资产60,830.49元,固定资产11,423,278.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49,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94,092.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2,126.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采购支出总额147,281.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7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561.3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281.3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0919090700468.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9.18202309190905246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