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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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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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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3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0号),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市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市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级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有关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拟订全市电影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

10.对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市级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文化产业等专项资金。

11.统筹指导全市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协调全市对外文化交流、中华文化走出去等工作。

13.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5.负责联系市内外对外宣传单位和媒体,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境外交流与合作。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人权问题和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7.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广播电视、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市级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8.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管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归口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保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主管市属国有文化企业。领导和管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19.完成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统筹开展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研究阐释等工作。一是抓实学习教育。对各县(市、区)、各园区、市直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进行安排,制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选题计划,扎实开展巡听旁听工作。共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带动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开展集中学习1271次;10个市委巡听旁听工作组对40个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了列席旁听。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学习宣传工作,市社科理论界召开学习座谈会,组织开展“走基层”宣讲1100余场次、受众达5.7万人次,举办各类读书分享活动600余场次。二是抓实宣传宣讲。组织市、县两级媒体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牢记嘱托 把总书记交办的事情办好”等专题专栏,推出系列重点稿件。组织驻保媒体和市级媒体深入司莫拉、和顺等地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刊发重点稿件236(篇)条。组织市、县媒体开设“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专题专栏,下设“让幸福的地方更加幸福”等子栏目,共刊发稿件2230篇条(次)。建好用好管好“学习强国”保山学习平台,举办知识竞赛活动,制定量化评价办法,强化供稿员队伍建设,共刊发稿件3025余(篇)条。推进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理论宣讲示范点建设,每个县(市、区)各创建宣讲示范点2个。制发《关于开展“六进”宣讲工作的通知》,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四史”学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组织保山市“砥砺奋进新征程 喜迎党的二十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并积极参加全省决赛,选送作品获全省语言类二等奖、文艺类三等奖。三是抓实研究阐释。举办2022年“云南省社科专家保山行”调研咨询活动。完成省“马工程”2022年度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保山的实践经验研究》的申报及研究工作。理顺保山新型智库工作机制,将办公室改设至市社科联,将保山新型智库要报和社科咨询专报合并为《决策咨询》。完成保山新型智库2021年课题结题工作,结题28项;2022年度保山新型智库立项课题15项,结项9项,在课题研究中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研究,加强对新时代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进一步推进新媒体理论阐释矩阵建设,保山日报推出《理响保山》专栏24期,市广播电视台制作理论节目《就是这个“理”》7集,保山新闻网《理论探索》专栏刊发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文章102篇。约请领导干部和社科理论专家开展理论研究阐释工作,在《社会主义论坛》《云南日报》理论版、保山日报理论版、保山新闻网理论专栏推出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306篇。

2.围绕主题主线,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多举措及时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一是扎实有效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盛况,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安排部署。代市委起草《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做好党的二十大文件及学习辅导读物征订发行工作。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文章征集活动。召开社科理论界学习座谈会。二是有声有色做好宣传报道。制发《党的二十大宣传报道工作计划》《保山市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报道实施方案》,统筹市级媒体开设“喜迎二十大”“二十大时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专栏,共计刊发相关稿件3200余篇(条)次。保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开设“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专栏,邀请相关党委(党组)书记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谈思路、谈方法、谈举措。市级各媒体和相关县级融媒体中心开设了“二十大代表在基层”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代表赵家清、郭玉琴与干部群众共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共谋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生动场景。三是浓墨重彩开展社会宣传。大会召开前,统筹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保山市喜迎党的二十大“三下乡”、“喜迎二十大 讴歌新时代”文艺作品征集和征文活动、知识竞赛、理论宣讲比赛、文艺晚会、故事会等系列群众性主题活动。大会召开后,精心设计了一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公益海报、标语、短视频,利用全市LED屏海量刊播;在全市主要街道、主题公园、主城区高速路出入口等重点位置制作悬挂了一批标语金句灯杆旗、造型牌、小品等;组织各级各单位利用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创作推出《党的二十大精神来引航》《十念共产党》等一批文艺作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点知识编成说唱、快板、三弦弹唱、花灯剧等形式深入基层演绎宣传。四是广泛深入进行集中宣讲。制定《关于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从“市级领导带头讲、市委宣讲团示范讲、二十大代表亲身讲、部门‘一把手’深入讲、行业宣讲团分众讲、县乡宣讲团广泛讲、高校集中讲、网上常态讲”7个方面对全覆盖宣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做好中央宣讲团云南报告会、省委宣讲团保山报告会的收听组织工作,召开市委宣讲团动员会议,编写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保山市宣讲提纲》。协调“云岭百姓宣讲团”到保山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巡回示范宣讲4场次。举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人才培训班,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宣讲奠定基础。

3.巩固壮大主流舆论,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健全完善一月一主题、一月一策划和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唱响主旋律,保持正面强势、壮大主流态势。一是中央、省级媒体报道取得突破。加强同中央、省级媒体对接,积极报送新闻选题,确保中央、省级媒体对保山“天天有报道、周周有头条、月月有专版”。中央主流媒体各平台刊发刊播保山稿件2651(篇)条,其中,登上央视《新闻联播》15次,登上人民日报头版6次;省级主流媒体各平台刊发保山稿件8700余(篇)条,其中,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两周年集中采访活动,云南日报用1个头版头条和2个专版专题报道保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成效;云南广播电视台“喜迎二十大 行走彩云南”保山宣传周活动直播总播放量超过750万,全网总阅读量超过2000万。一至三季度,“云南发布”各平台选用保山稿件数全省排名保持前二。二是市内重点宣传精彩纷呈。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刊播“大抓项目年”、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及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等相关稿件26982余(篇)条。三是对外宣传稳步推进。制定《保山市对缅宣传工作实施意见》《保山市对外宣传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充分运用海外社交账号、华文教育等大力开展对缅宣传工作,积极宣介好中国、云南、保山这十年的发展成就,依托缅北华文教育协会,开设对缅传播相关微信公众号,支持编印《美丽缅甸》华文文集。四是新闻发布有力有效。持续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制定《“保山这十年”——保山市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保山市2022年贯彻落实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8场,开展集中采访活动15场次。五是全民国防教育扎实推进。根据职能划转,做好市委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爱我国防”系列活动,利用“9.17”国防教育日、“9.18”纪念活动、“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组织国防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浓厚氛围。

4.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文化文艺繁荣发展。深入挖掘保山历史文化底蕴,擦亮“滇西文献名邦”标识,推动文化资源物态化、活态化、业态化,不断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保山文化影响力、美誉度。一是持续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召开全市文艺工作座谈会,牵头制定《保山市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激活文化资源助力保山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重点任务清单。推进《保山市“十四五”文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保山市文化强市建设规划(2022—2035)》编制工作。实施保山文创VI(视觉识别系统)产品设计制作、图书《李鑫传》编撰和出版印刷、文化宣传系列媒体产品(《永昌帖》《古迹寻踪》)3个文化产业项目。争取2022年度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72万元,扶持4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腾冲高黎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隆阳区板桥青龙街入选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持续推进文化市场主体培育,打造中国精品咖啡文化产业园。突出珠宝、永子、咖啡、红茶等重点产业,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进一步规范管理腾冲市直播基地。前三季度,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达52.2亿元,营业收入绝对值居全省第二。二是不断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举办保山市首届全民阅读大会·2022年书香保山暨绿书签行动系列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举办集中阅读活动2900余场,送出32万元的各类图书及阅读用具,发放农家书屋书目推荐单10000余份。开展“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活动,完成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工作。创新打造市图书馆巴川分馆、东麓书院、中咖书院、腾冲东山书院、施甸善洲书屋等一批融合图书借阅、艺术展览、文化沙龙、文创产品展示、轻食餐饮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制定《保山市深化国有文艺团队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国有文艺团队改革工作。组织全市25家印刷企业、146家出版物发行企业完成年度核验工作。组织2家报纸发行单位完成社会效益评价工作,组织7家新闻单位完成记者证核验工作。组织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等工作。做好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强国复兴有我”保山市首届群众文艺大赛。制定年度电影放映计划,共组织优秀国产电影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9200场次。三是积极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物多样性题材电影《花开高黎贡》在全省院线公映。杨善洲题材音乐诗剧《青山风骨》在北京、昆明、保山成功演出。完成电影《春到司莫拉》剧本创作工作,推进《一个奇迹》剧本评审工作。完成原创歌曲《领唱中国》《让幸福的地方更加幸福》《同一颗心》《足迹》的创作工作。启动以爱国华侨梁金山事迹为背景的舞台剧《把一切献给祖国》创作和演出排练工作。

5.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强化政治引领和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全域文明创建,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一是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定《保山市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清单化明确19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市“大思政”工作格局。制定《关于实施“五环思政”育人模式的指导意见》,推行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文化思政、活动思政、实践思政育人模式,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组织协调保山学院和保山中医专开展2022年高校形势政策报告会。保山学院开展“我心目中的思政课”大学生讲课比赛、“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露天思政电影课堂活动以及“行走的思政课”活动。制定《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牵头起草《保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二是深入推进全域创建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聚焦问题短板,实施14个专项行动,向全社会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积极做好腾冲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整改督促工作,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的整改要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持续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保山市成为云南省内唯一省级文明城市创成率达100%的州市。累计创成各级文明乡镇58个(占比85.29%)、文明村657个(占比77.39%),提前完成“十四五”时期75%、60%的目标要求。制发《保山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保山市2022年移风易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着力推动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三是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制定《2022年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面向全市征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标语口号。举办保山市首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赛,推荐项目在省级大赛中有1个项目荣获金奖。承办全省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保山片区交流会议,中国文明网报道保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四是深化志愿服务工作。成立保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五个一批”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以及“我们的节日”全市性主题活动。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注册志愿服务队伍2906支,志愿者39.7万人,累计志愿服务时长411万小时。五是强化典型选树及学习宣传。起草制定《保山市先进典型选树和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保山市先进典型资源信息库”,收集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先进典型事迹。建立保山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覆盖不同领域、来自不同群体的榜样模范选树推介工作,积极推荐赵家清为2022年“云岭楷模”候选人。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评选出2021年度保山好人13人、2022年新时代保山好少年20人,2人获评2022年度新时代云南好少年。

6.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要求,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梳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身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二是强化专业素养。举办全市宣传思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宣传干部124人。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类培训122人次。选派1人到省委宣传部跟班、选派1人参加省委巡视工作。制发《保山文化名家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开展文化名家专项申报工作。组织完成2022年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开展全员谈话,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并开展“廉政家访”,摸清干部思想动态。持续推动宣传思想工作队伍“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与机关党建深度融合,不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理论科、新闻科、文艺电影科、宣传教育科、文化产业发展科、意识形态科、对外宣传科、出版监管科(保山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实践科、文明创建科、干部科、机关党总支。所属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新闻网站(保山市志愿服务促进中心);

2.中共保山市委讲师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保山新闻网站(保山市志愿服务促进中心)和中共保山市委讲师团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编制,由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236,958.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16,958.84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03,136.64元,下降11.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03,136.64元,下降11.5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2022年调增了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和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导致增加149,837.38元,年内计提工会经费支出相应增加53,621.40元。

2.2021年因使用公用经费支付2020年残保金52,541.43元和2021年残保金54,383.79元,导致2021年比2022年多支出公用经费52,541.43元。

3.2022年部门项目合并。2021年宣传工作及舆论引导经费、理论武装思想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文化发展经费、新闻出版事业监督管理经费4个项目2022年合并为“宣传舆论引导及理论武装思想建设经费”,该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600,608.35元;2022年主题宣传教育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081,939.00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保障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538,120.13元;新闻发布及延伸集中采访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28,767.50元;新增网络运维经费209,040.00元;新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元;新增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71,283.72元;减少党史学习教育经费977,022.50元、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市本级专项资金168,000.00元。

4.新增实有资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课题经费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280,638.84元。其中:基本支出8,573,497.87元,占总支出的44.47%;项目支出10,707,140.97元,占总支出的55.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59,456.64元,下降11.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1,221.86元,增长3.02%;项目支出减少2,710,678.50元,下降20.2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2022年调增了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和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导致增加149,837.38元,年内计提工会经费支出相应增加53,621.40元。

2.2021年因使用公用经费支付2020年残保金52,541.43元和2021年残保金54,383.79元,导致2021年比2022年多支出公用经费52,541.43元。

3.2022年部门项目合并。2021年宣传工作及舆论引导经费、理论武装思想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文化发展经费、新闻出版事业监督管理经费4个项目2022年合并为“宣传舆论引导及理论武装思想建设经费”,该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600,608.35元;2022年主题宣传教育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081,939.00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保障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538,120.13元;新闻发布及延伸集中采访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28,767.50元;新增网络运维经费209,040.00元;新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元;新增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71,283.72元;减少党史学习教育经费977,022.50元、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市本级专项资金168,000.00元。

4.新增实有资金宣传事务经费支出51,680.00元。

5.新增实有资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课题经费支出1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73,497.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15,402.69元,占基本支出的89.99%,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57,457.2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8,095.18元,占基本支出的10.01%,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7,512.1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07,140.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宣传舆论引导及理论武装思想建设经费2,521,275.81元。主要用于实施宣传舆论引导及理论武装思想建设,年内完成了《活水》正刊及文艺副刊7800册、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形成理论学习视频4部、决策咨询报告6篇、举办培训班2次、参训人数179人、学习资料购置212册、开展全民阅读集中活动2次、开展软件正版化等工作检查2次、委托相关单位参加赛装节1次、组织召开宣传文化系统等会议次数18次。

2.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宣传教育经费1,230,601.00元。主要用于组织宣讲大赛、开设宣传栏目、创作主题歌曲、与主流媒体合作、发布保山重点工作报道、发布保山专题、开通使用外宣微信公众号。

3.宣传事务经费51,680.00元。主要用于外宣平台搭建、舆情工作等内容。

4.网络运维支出209,0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网络软件等技术服务正常运转,及时发布保山新闻、汇集保山信息资源、全面拓展网络服务。

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保障经费6,126,089.54元。主要用于督促指导全市1758个创文具体点位对标达标、开展公益广告达标行动、招募100名交通劝导志愿者。

6.新闻发布及延伸集中采访经费345,170.90元。主要用于召开保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2022年共计举办48场次,包括解读政府工作报告、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五网建设等主题。开展15场次延伸集中采访工作。

7.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课题经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保山的实践研究,形成24900字的研究报告、1篇摘要和2篇典型工作案例。

8.春节慰问经费40,000.00元。对在保山的“时代楷模”“最美志愿者”“云岭楷模”“全国道德模范”“云南省道德模范”37人开展春节慰问活动。

9.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赏电影等基本文化权益。年内建成5个全民阅读示范点“有声图书馆”,每个示范点提供约10000种电子图书供市民扫码后免费阅读,每日党报党刊阅读种类3种,用户满意度达90%。

10.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71,283.72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更好地开展全市宣传教育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16,958.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7%。与上年相比减少2,523,136.64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

1.2022年调增了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和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导致增加149,837.38元,年内计提工会经费支出相应增加53,621.4元。

2.2021年因使用公用经费支付2020年残保金52,541.43元和2021年残保金54,383.79元,导致2021年比2022年多支出公用经费52,541.43元。

3.2022年部门项目合并。2021年宣传工作及舆论引导经费、理论武装思想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文化发展经费、新闻出版事业监督管理经费4个项目2022年合并为“宣传舆论引导及理论武装思想建设经费”,该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600,608.35元;2022年主题宣传教育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081,939.00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保障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538,120.13元;新闻发布及延伸集中采访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28,767.50元;新增网络运维经费209,040.00元;新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元;新增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71,283.72元;减少党史学习教育经费977,022.50元、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市本级专项资金168,000.00元。

4.新增实有资金宣传事务经费支出51,680.00元。

5.新增实有资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课题经费支出12,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05,5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1%。主要用于宣传事务支出15,105,578.72元,其中:行政运行6,208,898.0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840,967.51元、事业运行1,015,713.13元、其他宣传事务支出4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91,20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0%。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91,209.74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91,209.74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5,84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44,557.7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7,957.76元;用于就业补助支出71,283.72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1,283.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6,67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6,675.9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15,473.83元、事业单位医疗69,632.7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1,569.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6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7,653.00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7,65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0,49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303.1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4,187.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4,187.6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0,49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303.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187.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加强了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有效压缩公车用车运行成本;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6,189.53元,增长6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797.39元,下降6.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1,986.92元,增长217.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部门安排,2018年开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2018年-2021年,新闻发布会产生的费用在“会议费”核算。从2022年开始,根据安排,该费用以“活动”来核算,相关邀请记者费用列入“公务接待费”,导致2022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91,986.92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活动中符合接待规定而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8,095.18元,比上年增加101,384.48元,增长13.40%,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调增了人员经费相关标准,年内计提工会经费增加,支出相应增加53,621.40元;2021年邮电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在2022年列入基本支出,导致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多支出邮电费58,280.06元。因此,年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7,973,500.56元,其中,流动资产93,918.36元,固定资产4,182,362.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7,220.00元,其他资产3,58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0,125.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4,2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93,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6,189.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28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32,908.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0,349.2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