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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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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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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是中共保山市委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方针,研究制定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规划及实施办法。

2.负责保山市中共党史资料及地方党史文献的征集、研究工作,编纂、出版、发行党史书刊。

3.负责全市党史作品、滇西抗日战争史作品的审核工作。

4.编辑、出版、发行《中共保山市委执政纪要》。

5.负责对全市涉及地方党史工作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和管理。

6.督促、指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地方志的编纂。

7.利用党史征研和地方志编修成果,开展党史和地情资料的资政和宣传工作,为地方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和服务。

8.负责保山市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负责全市史料、地情资料、乡土教材的整理、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9.组织开展对全市历代旧志和古籍的整理、研究和出版发行工作。

10.审查验收县(市、区)、部门(专业)志出版发行和历代旧志的整理出版。

11.编辑、出版、发行《保山年鉴》。

12.负责全市革命遗址(含抗战遗址)的研究、保护、利用工作。

13.编辑、出版、发行《保山史志》期刊。

14.负责全市党史、地方志和年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工作。

15.承办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统领,坚定不移落实管党治党责。今年以来,市委党史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建统领全局,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为抓手,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主责主业,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深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年内组织“第一议题”学习4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11次、领导干部讲党课6次(含廉政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11次,进一步厚植与党同心的政治操守和使命担当。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年内,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次,开展警示教育14次,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2次,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与班子成员、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次。强化监督“一把手”,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制定《中共保山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室务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中共保山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汇编》。持续深化家风教育,以廉政家访、召开家庭助廉干部家属座谈会、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等形式,持续深化家风建设。三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目标,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程序按期转正科级干部2人(党史科科长、年鉴科科长),晋升职级3人(一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主任科员2人)。四是统筹抓好意识形态、法治建设、深化改革、国家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平安建设、创民、保密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2.把握重点,全力以赴抓好党史编研工作。全方位推进党史专题研究、市委执政纪要编纂、历次党代会资料整理、省级革命遗址保护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推动党史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党史专题研究。完成《党史研究专题汇编(1978-2012)》编写工作,为编纂《中国共产党保山历史》第二卷奠定了坚实基础;完成6个党史专题(共8篇)编撰工作,其中省级党史专题2个(共4篇):《保山市支柱产业发展综述》《保山市支柱产业发展典型案例》《保山市“五年计划”开展情况综述》《保山市“五年计划”开展情况亲历者回忆文章》;市级党史专题4个(共4篇):《保山市政治体制改革综述》《保山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综述》《保山市教育体制改革综述》《保山的治理整顿》。二是持续推进《市委执政纪要》编纂。精心做好资料收集、编纂工作,目前已完稿待印刷。三是持续推进省级革命遗址保护项目建设。完成隆阳区金鸡武装起义会址展馆项目建设;争取到2022年度省级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昌宁县红色教育基地提升项目建设,项目预计12月完成验收;申报2023年革命遗址保护项目2个:杨善洲故居善洲精神传承馆室内陈列展览建设;龙陵县党史人物陈列馆室内布展陈列设施建设。四是完成历次党代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与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对接,多方查阅、征集资料,完成《保山历次党代会资料汇编》资料收集工作。五是完成《改革开放时期保山党史专题研究汇编(1978-2012)》,为续修《中国共产党保山历史》第二卷奠定坚实基础。六是完成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审查工作。按照省委党史研究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文旅厅相关要求,对保山市110个革命遗址开展普查审查。

3.打造精品,高效有序抓好地方志编纂工作。按照“依法治志”的规定要求,有序推进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乡村志编修工作,不断提高综合年鉴编纂水平,全面加强地方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与整理。一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志。研究出台《保山市地方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全力推进依法修志工作,选送的18种78册志鉴书籍首次入藏国家方志馆。二是加强对行业志、部门志、乡村志编纂业务指导。完成《保山蚕桑志》《保山市人民医院志》《保山市卫生健康监督志》的审查验收,推动行业志、部门志、乡镇村志编纂工作;协同市疫情指挥部完成《保山市抗疫志》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举办“如何撰写《保山市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志》志稿”的培训,指导相关人员完成志稿的撰写;推进隆阳区蒲缥镇塘子沟村、板桥镇板桥村,腾冲市腾越街道下绮罗村、曲石镇江苴村、固东镇顺利村5部传统村落志编纂工作,向上争取到传统村落志专项经费6万元,目前已完成隆阳区2部传统村落志的审查验收工作。三是做好保山市扶贫志编纂相关准备工作。根据省志办关于召开“两志”编纂推进会的安排,对“两志”篇目提出修改建议。根据保山实际情况,对《保山市扶贫志》编纂工作向省方志办、市委积极汇报,确定以续修方式编纂,并初步拟定篇目和编纂方案。四是精心编纂《保山年鉴》。《保山年鉴》始终坚持质量至上,持续巩固品牌效应,已按时公开出版发行。五是组织开展全市史志系统“精品年鉴品读季”系列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学精品、用精品、编精品”大学习、大讨论,对照精品年鉴查找市、县两级综合年鉴编纂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寻找差距,以读促学,学以致用。六是扎实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工作。依托市、县两级史志、宣传部门点校出版的旧志以及历朝历代云南丰富的地方志资源、考古发现,深入开展地方史研究,编写《保山简史》,展现南方丝绸之路重要驿站——永昌古郡在历史长河中的发展轨迹。截至目前,《保山简史》已完成远古时期至民国时期部分的初稿撰写。

4.突出特色,持之以恒抓好史志文化宣传教育。注重地方特色和亮点,挖掘历史智慧,讲述保山故事,拓宽宣教平台,推动保山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大众化传播。一是办好史志季刊。不断提升《保山史志》季刊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截至目前编辑出版2022年1-4期。二是讲好红色故事。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拓展保山党史人物、党史故事研究成果,组织创作了《李鑫传》。该书以散文风格,记述了中共云南地方党组织创始人李鑫的光辉人生,讴歌了他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高尚品德。目前已交出版社付印,年内可发行。三是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教育、十九届六中全会、地方党史、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中青班授课等活动,累计宣讲11场次,受众700余人。积极参加“砥砺奋进新征程 喜迎党的二十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微党课、“喜迎二十大 书声彩云南”朗读活动大赛等活动。四是拓宽宣教渠道。为保山市史志馆增添《云南历代方志集成》《云南省志》等方志书籍200余套(册),为社会公众读志用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为保山新闻网提供《红色百年·保山记忆》文献纪录片1部,不断扩大读史学史范围。

5.围绕中心,紧扣发展抓好服务大局工作。紧盯大抓经济、大抓工业、大抓项目、大抓发展等重点、难点、热点,主动服务市委、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不断提升史志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一是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组织撰写论文参加中国方志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论坛——方志文化与南方丝绸之路文化传播分论坛,论文获评优秀等次;组织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2篇;助力全市荣誉感教育,完成《保山发展历史上的辉煌时期及所取得的重大荣誉》资料的收集和材料撰写。二是服务群众。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市委史志办年度调研计划、“三服务”清单,深入调查研究,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截至目前,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开展调研122天。持续开展挂钩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累计扶贫消费3批次共计19000余元,助力脱贫群众增收。积极向上协调争取价值4000余元的迷彩鞋服30套,帮助挂钩村解决了森林防火物资紧缺问题;充分发挥机关带头作用,持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环境卫生保洁等志愿服务活动,截止目前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19次,参加志愿服务253人次,累计服务时长980小时。三是服务社会。开展以弘扬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史志文化七进”活动,共赠送各类书刊600余套册,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地方党史、地方史提供了便捷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党史科、方志科、年鉴科、宣教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3,989,673.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9,112.4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1.43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6,212.74元,下降8.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6,096.74元,下降8.2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16.00元,下降17.1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资料征集、党史研究等业务经费补助资金》项目,项目资金减少84,505.48元;减少《〈保山党史人物〉等编纂出版补助资金》项目,项目资金减少251,7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3,989,472.42元。其中:基本支出3,621,091.74元,占总支出的90.77%;项目支出368,380.68元,占总支出的9.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7,068.62元,下降8.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0,911.24元,下降1.92%;项目支出减少286,157.38元,下降43.7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资料征集、党史研究等业务经费补助资金》项目,项目资金减少84,505.48元;减少《〈保山党史人物〉等编纂出版补助资金》项目,项目资金减少251,7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21,091.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52,437.11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654.63元,占基本支出的10.18%。人均19,402.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8,380.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山年鉴》编纂出版补助资金支出193,405.10元。《保山年鉴》是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主办,由中共保山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辑出版的资料性综合年刊。它客观、全面、系统地记录了年度保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旨在让社会各界了解保山、研究保山,为未来修志提供基础性资料,为当代发展提供资政服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年鉴》排版印刷费、书刊号费等相关支出。

2.《市委执政纪要》《保山史志》经费支出162,907.00元。《市委执政纪要》是中共保山市委交流党务信息、记录党史资料、指导执政实践的工具书,意在全面、系统、准确记述年度中共保山市委年度执政实践和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总结党在保山的执政经验、探索执政规律;《保山史志》是中共保山市委党史研究室主办的期刊杂志,它刊载党史、地方史、地方文化等研究文章,为全市党史爱好者提供学习交流平台。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市委执政纪要》《保山史志》排版印刷费、书刊号费等相关支出。

3.2022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支出10,568.58元。2022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2022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568.58元,因2022年申报的补贴是2021年度我室已支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补贴,而2022年度我室已不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故该补贴全额用于我室2022年度正常运转的各项办公费等公务支出。

4.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资金支出1,500.00元。2022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00.00元,因2022年申报的补贴是2021年度我室已支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补贴,而2022年度我室已不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故该补贴全额用于我室2022年度正常运转的各项办公费等公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9,112.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356,096.74元,下降8.2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资料征集、党史研究等业务经费补助资金》项目,项目资金减少84,505.48元;减少《〈保山党史人物〉等编纂出版补助资金》项目,项目资金减少251,7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1,31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5%。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41,317.94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041,317.9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6,31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支出356,312.10元,其中:出版发行支出356,312.1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8,01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5,946.2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946.24元、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00元;就业补助12,068.58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068.5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40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9,407.5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62,426.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6,980.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6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4,0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200.00元,支出决算为37,593.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657.3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3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200.00元,支出决算为37,593.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657.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减少出差、公务用车使用频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其他地州到我室开展对标先进学习交流,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均比上年度增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12.08元,增长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3.92元,下降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46.00元,增长164.1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其他地州到我室开展对标先进学习交流,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均比上年度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乡村振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地州、县(市、区)到我室交流学习或办理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共计7批次28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294.63元,比上年减少34,624.72元,下降8.59%,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比去年减少34,985.4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639.92元、水费1,200.00元、电费5,000.00元、邮电费17,000.00元、差旅费2,300.00元、公务接待费291.00元、工会经费66,139.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57.39元、其他交通费用203,71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1,204,523.21元,其中,流动资产4,606.01元,固定资产1,199,917.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464.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3,501.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62.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32.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62.3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3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