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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责,团结引领全体职工及各级工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面贯彻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
3.围绕新时代党的工运事业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委和云南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战略规划、措施任务和实施办法;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全市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4.开展保山工运理论研究,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职能职责,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建功立业。
5.贯彻执行保山市工会代表大会和保山市总工会全委会的决议决定。
6.牵头做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困难职工动态监测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
7.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全市工会系统的组织建设,与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协同管理工会领导干部。
8.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参与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参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事件的调查处理。
9.加强市总工会的自身改革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状)、工人先锋号的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负责职工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保山市总工会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市委六个强市战略、大抓项目年、系列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安排,着力担当起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着力履行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牢牢把握“讲政治”这个首要原则,始终保持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2.重点突出“促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
3.持续落实“惠民生”这个基本职责,大力提升职工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4.坚决守住“保安全”这个底线要求,着力防范化解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风险。
5.深入推进“强党建”这个最大工程,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保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宣教网络部、劳动和维权工作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保山市职工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故《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3,314,102.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4,102.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926.65元,增长2.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926.65元,增长2.4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新增3名事业人员及行政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3,314,102.13元。其中:基本支出3,253,553.82元,占总支出的98.17%;项目支出60,548.31元,占总支出的1.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926.65元,增长2.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2,478.34元,增长10.62%;项目支出减少234,551.69元,下降79.4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7-12月绩效工资改革调整,新增人员导致的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度减少了7个非基建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53,553.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0,453.82元,占基本支出的9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1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63%。人均支出162,677.6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548.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春节慰问经费支出55,000.00元,全部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困难职工、一线工人、产业工人等。
2.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955.00元,主要用于购买打印机耗材。
3.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2,015.00元,主要用于支付打印、复印费。
4.2017年贷免扶补剩余30%及2021年贷免扶补70%工作经费2,578.31元,主要用于支付打印、复印费、购买移动硬盘等办公用品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4,10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7,926.65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2021年7-12月绩效工资改革调整,新增人员导致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6,29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3%。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2,546,292.25元,其中:行政运行2,252,282.08元、事业运行239,010.17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5,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105.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50,557.6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76,58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3,969.60元;就业补助5,548.31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548.3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7,29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07,298.9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98,615.49元、事业单位医疗15,89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2,791.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4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40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40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100.00元,比上年增加8,350.00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唐山从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调入,朱国杰从施甸县信访局调入),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和福利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等其他交通费用176,600.00元、福利费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总工会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增减变动,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保山市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