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901000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严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是压实安全生产“统筹抓”,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管”,落实安全生产“依法治”。二是扛牢防灾减灾“防火堤”,自然灾害防治有力有效。不断做实灾害基础资源普查,不断提升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延伸灾害防治基层触角,不断强化自然灾害救助水平。三是抓牢应急救援“生命线”,灾害事故处置平稳有序。一是持续深化应急体系改革,持续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普查公众应急意识。四是筑牢思想建设“基准点”,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明显。在全面从严中纯正政治生态,在党建引领中展现政治担当,在团结干事中强化政治功能,在斗争作为中彰显应急担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火灾救援科、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科、综合减灾救灾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执法支队、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装备财务科及政治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财政拨款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4,832,470.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32,470.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82,232.89元,增长4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82,232.89元,增长40.5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主要有2022年支付省级拨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685,200.00元,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支付881,698.80元;二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有购置公车2辆414,700.00元,2022年人员工资调整,相关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4,832,470.18元。其中:基本支出9,012,171.30元,占总支出的60.76%;项目支出5,820,298.88元,占总支出的39.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31,709.40元,增长5.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1,326.68元,增长12.22%;项目支出减少249,617.28元,下降4.1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购置2辆公务用车共计414,7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12,171.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38,710.14元,占基本支出的81.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3,461.16元,占基本支出的18.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20,298.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公益性岗位及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经费54,881.76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职工社会保险及工资支付。
2.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工作支出。
3.临聘人员经费766,965.13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纳。
4.网络运维经费137,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网络运维支出。
5.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59,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房租及物业支出。
6.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支出。
7.2022年应急管理(灾害事故预防)专项资金435,305.14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综合培训,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等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支出。
8.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5,982.5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能力建设等支出。
9.2022年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专项资金249,863.32元,主要用于救援队日常训练、培训,应急救援设备购置等支出。
10.罚没收入返还经费185,416.13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支出。
11.春节慰问经费28,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队伍春节慰问支出。
12.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员招录经费247,996.70元,主要用于消防人员招录支出。
13.2020年防灾救灾减灾(“智慧应急”)补助资金1,972,215.00元,主要用于保山应急基础信息汇聚融合平台系统及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平台项目支出。
14.2021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881,698.8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信息化能力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32,470.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31,709.40元,增长40.5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购置2辆公务用车共计414,7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2,91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02,059.00元;就业补助130,856.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0,66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50,665.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3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34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1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336,54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2%。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10,234,637.48元;消防救援事务247,996.70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53,913.8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8,49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414,7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820.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7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8,49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414,700.00元,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1,820.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购车费用414,700.00元,发生税费、油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二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划转至市应急局,相关检查及执法等工作增加,接待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67,581.76元,增长30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14,70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820.76元,增长2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61.00元,增长101.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购车费用414,700.00元,发生税费、油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二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划转至市应急局,相关检查及执法等工作增加,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购置原因一是2022年8月报废单位原有小型越野车1辆,为满足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需求需购置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二是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为一线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需采购森林消防指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消防指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及督查评估、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自然灾害情况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3,461.16元,比上年增加426,690.77元,增长34.22%,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2辆公务用车共计414,700.00元。具体如下:办公费199,724.16元,印刷费46,655.20元,水费15,971.40元,电费55,093.38元,物业管理费17,562.22元,差旅费116,526.50元,维修(护)费7,214.00元,会议费11,822.00元,培训费2,600.00元,公务接待费21,978.00元,委托业务费46,463.80元,工会经费175,511.37元,福利费1,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955.13元,其他交通费用377,0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19.00元,办公设备购置15,645.00元,公务用车购置414,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52,878,605.81元,其中,流动资产3,539,685.58元,固定资产14,991,447.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8,626,350.14元,无形资产3,988,404.00元,其他资产1,732,718.9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356,309.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20,974.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6,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188,7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9,032.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0,366.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38,666.1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60,032.6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3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