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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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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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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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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员教育培训,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负责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承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委托举办的培训班,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3.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

6.开展同市(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杨善洲精神、艾思奇大众哲学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对外干部教育培训,扩大和提升保山知名度。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校)的业务指导。

7.参与市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8.承担中国共产党隆阳区委员会党校(隆阳区行政学校)相关职能职责。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在思想引领上主动主讲,聚力提升理论阐释力。坚持把党校作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紧扣“喜迎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始终研究在前、学习在前、阐释在前、宣讲在前,要求党校教师做到把握精髓、知其精要、思考精到、教学精湛、论文精致。一是研究在前。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组织党校骨干深入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多轮理论研讨,安排若干教学专题让教师提前研究、提前介入。二是学习在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第一时间两次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研讨,第一时间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赵家清、郭玉琴到党校作专场报告,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开办的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培训,把学习挺在前面。三是阐释在前。学校领导带头,集中师资力量,及时开发出《从三个维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解读》《过去5年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成就》等教学专题10余个,第一时间在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市宣传思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等10多个培训班上,深入解读和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校理论建设阵地的作用。四是宣讲在前。学校迅速组建宣讲队伍,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市区各个领域、基层一线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30余场次,让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同时,广大教师积极撰写理论文章20多篇,不断作出理论阐释、发出党校声音、凝聚思想共识、建强理论阵地。

2.在整改落实上见行见效,聚力提升发展聚合力。坚持把办学质量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党校工作重中之重,以最诚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务实的措施,扎实做好办学质量评估后半篇文章,以改促建、以改促管、以改促发展,不断提升党校发展聚合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主持召开全市党校(行政院校)工作座谈会,通报办学质量评估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市委党校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办学质量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二是细化整改任务。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思路,对标办学质量评估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市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把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反馈的党校设置和领导体制、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人才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办学保障有差距6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8条整改措施,形成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三是紧盯落实进度。按照“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的总要求,学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进度月收集、季分析、半年作总结,督促各责任部门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目前,18条整改措施已有17条完成年度目标,1条将坚持长期整改。四是注重同向发力。坚持把市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对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全省首家启动、率先完成对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同时,强化对县级党校办学质量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定期收集整改情况,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全市各级党校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合力推进办学质量评估整改工作,形成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3.在办班教学上落细落小,聚力提升干部培训力。坚持把党校作为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紧扣“1+4”教学布局,抓牢主业主课,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班水平。一是抓牢主业主课。始终把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主业主课,按照70%、20%的比重要求,科学设置主体班次课程,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党建党章党规党纪进教师讲义、进培训课堂、进学员头脑。二是规范办班办学。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培训单位沟通,规范举办学制1个月的进修班、学制3个月的中青班、学制5天的专题研讨班等各类培训班,既解决了班次和学制不规范的问题,又完成了市委交办的培训任务。一年来,市委党校共规范举办各类培训班96期,培训10754人、40294人次。其中,主体班25期,培训3631人、18649人次;委培班26期,培训1787人、5962人次;其他班次45期,培训5336人、15683人次。同时,学校党史党性教育基地开展教育53期、3019人次,全校组织“六进”宣讲130多场、受众10000多人次,完成5个在职研究生班315名研究生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开发教学案例。紧扣保山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实践成就和鲜活经验,组织市委党校多个教研室以团队之力,总结提炼出腾冲市帕连艺术村发展乡村文化旅游、隆阳区新寨社区咖啡产业、隆阳区辛街乡邹里社区治理等5个“好案例”运用于课堂教学,增强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中,《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邹里社区治理的创新实践》获“省委组织部第三届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好案例”三等奖。四是打造精品课程。成功举办全市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第二届精品课样板课评选活动,从全市28门参赛课程中评选出样板课1门、精品课2门、优秀课6门。同时,精选相关课程参加省委组织部第三届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评选、2022年全省社院教师优质课程交流活动。其中,《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获三等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人民满意的统战干部》被评为“优质课程”。

4.在科研咨政上加力加速,聚力提升基础支撑力。坚持把党校作为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按照“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咨询入决策”的逻辑思路,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和辨析引导,着力服务教学质量和党的理论创新、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一是加力推进课题研究。采取定计划、定目标、定数量、定积分等方式,组织全体教师牵头或参与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著作出版等科研工作。2022年实现课题立项27项,比2021年增加7项;已完成课题结项16项。其中,省委党校课题结项2项,省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结项9项(含3项重点课题)、市委宣传部新型智库课题结项5项(含1项重点课题)。同时,参与《中国共产党在滇西抗日战争中的作用及影响》重大课题研究,负责“文献综述”“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思想和对云南抗战的指导方针、政策”“西南联大党组织的建立及活动开展情况”等子课题的具体研究。二是加速撰写理论文章。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读《杨善洲与隆阳》等系列丛书”等主题,组织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省、市各种征文和约稿活动,主动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理论研讨会,党校教师多次在研讨会上交流发言。2022年,全校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文章40多篇。其中,《云南保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实践经验研究》获“云南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年会暨第一届云南省澜沧江流域合作保护专题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三是加紧补齐咨政短板。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教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的保山经验与实践对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保山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实践与探索》等决策咨询报告10篇,实现了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四是加强著作出版。精选《艾思奇哲学思想及其当代意义》《杨善洲的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等13篇讲义,以“思想火炬”“党的建设和党史学习”“杨善洲精神研究”“地方文化与社会发展”为板块组稿,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中共保山市委党校文丛”《讲义精选》一书,交流教学成果、宣传推介保山。

5.在红色文化上走深走实,聚力提升阵地辐射力。坚持把党校作为开展党性教育的红色学府,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校园内塑形铸魂,形成党校特有的红色文化风景线,潜移默化浸润干部心灵。一是从塑形上用力。围绕培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等时代要求,用“崇德”“尚贤”“思齐”“求是”“笃行”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为学校9幢楼房重新冠名。同时,丰富和扩大“党史党性教育基地”外延内涵,以“坐而论道·起而行之”“视而使之明·听而使之聪·思而使之正”等为寓意,以“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历史性经验”等为板块,以“两个确立”“伟大建党精神”“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启航新征程”等为标识,建成红色党史文化长廊。二是从铸魂上用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党校姓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意识形态工作、“一把手”监督、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12次高质量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三是从平台上用心。聚力打造内涵丰富、外延宽泛、谈古论今、推陈出新的文化交流平台“云南保山·九隆讲坛”,每季度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为全校干部职工讲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往察来、以文化人、厚积底蕴,目前已成功举办4期。四是从载体上用功。组织全校干部职工开展以“事不避难者进”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和以“端午话家风·传承家国情”“庆‘七一’创佳绩·喜迎二十大”“缅怀先烈·学习先进·庆祝国庆”“喜迎二十大·好书同心阅”等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以此凝聚人心、鼓劲加油、团结奋斗。

6.在机关党建上从严从实,聚力提升党校形象力。坚持把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作为主要目标、作为党校事业发展的政治保证,以政治建设、队伍锻造、作风革命、清廉机关为抓手,从严治党、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一是严守政治规矩。坚持把党校姓党作为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鲜明提出学好“党规”、知好“党情”、铸好“党魂”、炼好“党性”、走好“党路”、讲好“党课”、做好“党文”、搞好“党建”、抓好“党风”、守好“党纪”、发好“党音”、干好“党事”等实践要求,教育引导全校干部职工在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中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锤炼教师队伍。坚持把教师队伍作为党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以“受教育者必先受教育”的理念,组织全市党校教师举办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科研咨政能力提升培训班、教学技能大赛,选派优秀教师参加省委组织部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好案例、好故事”评选、省委党校教学技能大赛、省社会主义学院优质课评选、市级理论宣讲大赛、微党课比赛,积极搭建交流学习、素质锻造平台,着力解决不会讲的问题。同时,围绕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和各个培训班课程安排,多渠道为教师谋课、创课、压课,让多数教师上讲台、有课讲,着力解决不敢讲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保山市2022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一改以往由省委党校教师前来挑大梁的被动局面,市委党校教师成为了授课主体,受到学员好评。一年来,全校教师开发教学专题106个,共在校内授课385次、校外授课234次。三是推进作风革命。坚持从党校实际出发,把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作为根本点,把整治会风、校风、学风作为突破口,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干部进行通报,对广大教师提出“学习要真、研究要深、领悟要透、教学要活”的学风教风要求。同时,围绕教学中心和科研活动,结合推行“三个工作法”,组织教师把课题研究和教学专题做成项目,并且坚持到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到一线打造现场教学点,到一线总结教学典型案例。四是建设清廉党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校委会6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10部党内法规,组织开展7次警示教育,全校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讲授廉政党课、开展提醒谈话,对年内选拔任用的23名干部严格把关,对校内各种物资、服务的采购严格监督,撤销51个领导小组,风正帆悬、至清廉平的机关形象正在逐步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指导与对外合作科)、教务科、科研科(学术委员会)、培训科(统战教育科)、行政科(财务科)、马列主义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经济和公共管理教研室、文化和生态文明教研室、市情和咨政研究室、图书馆。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4人(离休0人,退休10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22,331,95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31,959.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55,975.73元,下降15.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55,975.73元,下降15.3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省级精神文明奖取消,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减少,在职退休3人(其中公务员1人、专业技术2人),2022年取消了保财教〔2021〕256号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政策;二是项目收入增加,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餐厅天天工工资纳入预算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22,358,637.22元。其中:基本支出15,634,539.52元,占总支出的69.93%;项目支出6,724,097.70元,占总支出的30.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29,297.93元,下降15.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25,119.71元,下降23.21%;项目支出增加695,821.78元,增长11.5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省级精神文明奖取消,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减少,在职退休3人(其中公务员1人、专业技术2人),2022年取消了保财教〔2021〕256号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政策;二是项目收入增加,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劳务费,餐厅天天工工资纳入预算管理劳务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34,539.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32,424.50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2,115.02元,占基本支出的7.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24,097.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市委党校校园整体搬迁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2,600,000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保山市委党校整体异地搬迁建设项目,改变保山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办学条件落后的状况,通过市级财政每年安排部分资金,分期付款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力度协调资金,让拖欠的建设资金减少,减少社会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

2.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环境提升改造、校园维修维护及安保服务补助经费2,788,741.27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和承接各类培训班的成本开支,发挥好党校的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

3.临聘人员经费1,187,866.11元,主要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在后勤保障服务上达到“接的进来、服务优质、安全舒适”标准,为全校教职员工及到校参训学员在校的工作、学习、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经费26,677.8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解决党校人员紧缺问题,保障全校教职员工及到校参训学员在校的工作、学习、生活。

5.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20,812.52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解决党校人员紧缺问题,保障全校教职员工及到校参训学员在校的工作、学习、生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31,959.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减少4,055,975.73元,下降15.3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4,725,119.71元:由于2022年取消了保财教(2021)256号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政策,2022年省级精神文明奖取消,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669,143.98元:校园整体搬迁建设补助经费增加;公益性岗位工资经费纳入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774,18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7%。主要用于进修及培训支出18,774,182.72元,其中:干部教育18,774,182.72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0,23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33,063.47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6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89,609.4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3,832.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2,021.03元;就业补助120,812.52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0,812.52元;抚恤456,358.80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456,358.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1,78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11,789.9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72,085.28元、事业单位医疗358,171.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1,532.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5,7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752.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75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881.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097.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84.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84.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881.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097.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8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了接待管理,压缩接待,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我单位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169.49元,下降2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902.19元,下降3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7.30元,下降3.7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了接待管理,压缩接待,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我单位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委党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省委党校教授对我市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指导、论文答辩,各地州党校到保山市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2,115.02元,比上年减少130,535.68元,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助资金、餐厅天天工工资、非税返还款为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022年转为项目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是:办公费232,227.98元、公务接待费6,784.05元、工会经费191,850.48元、福利费5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97.81元、其他交通费用438,83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806.7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122,591,666.85元,其中,流动资产4,878,688.56元,固定资产16,759,226.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0,937,391.95元,无形资产16,3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44,724.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6,650.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275,891.3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34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425.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1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265.5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937.5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8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28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