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401000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我市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有关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学”为先,筑牢思想根基。一年来,人事考试中心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一是抓实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全市人事考试工作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政策取向,找准人事考试工作的方向和定位,主动担当作为,立足职责,精准发力,抓好落实。二是抓实党建提升,夯实基层基础。年初制定了《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党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让党建工作任务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推进更加有力。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党费日”、党务公开、积分评定等立根固本的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全年,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党员大会8次,专题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1次。三是抓实意识形态,筑牢思想防线。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人事考试中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对各类人事考试的舆论引导,面对苗头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治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全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2次,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
2.以“干”为要,服务中心大局。一年来,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复杂的考务组织难题,人事考试中心团结一致、勇挑重担,累计完成了13类34场次考试工作任务,累计参考人数36593人,累计编排1687个考场,实现了组织“零差错、疫情“零报告”、考试“零事故”、服务“零距离”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考试工作任务。一是在“严”上下功夫,绷紧疫情防线。面对疫情,人事考试中心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坚持把人事考试疫情防控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坚持在疫情防控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的要求,联合卫健等部门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人员流动管控政策的变化,细化了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考生入场管理,以战时心态、战时举措、战时配备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牢牢掌握疫情防控主动权,确保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双战双赢。二是在“实”上下功夫,细化考务管理。围绕人事考试政策法规、考务流程、考试安全、保密知识等开展培训,提升考务人员综合能力,始终坚持考前集训,让所有考务人员掌握流程、熟悉考务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做到常规操作一点不落下,重点环节、关键环节提醒到位,让考务流程、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在考务工作人员心中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专业考试队伍。三是在“防”上下功夫,突出诚信考试。利用保山新闻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诚信考试宣传,营造了“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考试氛围。加强与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着力在“技防”上下功夫,对考点无线电信号进行监测,同时所有考场内配置全功能手机信号屏蔽器,考生入场均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有效解决考试中防范作弊有盲区的问题,全时无死角防范高科技作弊行为,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公平公正,真正体现诚信考试。四是在“优”上下功夫,强化保障服务。考前一周,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和考试温馨提示宣传,载明具体时间节点、考点位置、注意事项等,提醒考生携带所需证件、迟到处理方式、公交路线、出行方式、考场分布图等,让考生能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出行,沉着应对考试。考试当天在考点门口为考生提供考场指引、现场咨询等服务。通过一系列温馨温情服务,切实为广大考生提供贴心考试服务,积极营造暖心的考试氛围。
3.以“廉”为重,严明纪律规矩。一年来,人事考试中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规矩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全体干部职工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有力的纪律保障。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真对人事考试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形势研判和通盘部署,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形成了层层有领导、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专题会议2次,开展集中廉政提醒谈话26人次,观看警示教育3场次,警示教育基地实训1次,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心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落实“两个维护”,始终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升站位,增强自觉,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落实落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强化党性锻炼;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扯扯袖、咬咬耳、红红脸、出出汗,真正起到了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作用。三是落实廉洁纪律和家风家教常态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机制的通知》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贯穿到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始终“以规立家、以身作则、从严治家”为要求,要求干部职工带头树立孝老爱老、勤俭持家、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明礼守法、尚廉知耻的良好家风,主动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全年,开展家风教育活动1次,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10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部、考务部、信息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944,997.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0,552.77元,占总收入的98.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445.00元,占总收入的1.5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8,599.95元,增长15.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4,154.95元,增长13.4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44,445.00元,2021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因为受疫情影响,省厅将部分考试下放由地州(市)组织,2022年考生人数较上年增加,考试场次较上年增多,省厅划拨人事考试笔试非税收入较去年增加;2022年度新增人事考试保障(专户)项目经费,将单位资金收入纳入预算,2022年度收到省厅补助“三支一扶”笔试保障经费15,795.00元、省级公务员遴选保障经费28,6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910,352.77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485.89元,占总支出的39.02%;项目支出1,774,866.88元,占总支出的60.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3,954.95元,增长13.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707.05元,下降1.02%;项目支出增加365,662.00元,增长25.9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11,707.05元,主要是2022年5月有一名职工办理退休;二是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365,662.00元,因为受疫情影响,省厅将部分考试下放由地州(市)组织,2022年考生人数较上年增加,考试场次较上年增多,各项考试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5,485.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7,752.39元,占基本支出的95.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733.50元,占基本支出的4.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4,866.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事考试补助经费(保财社〔2022〕9号)项目支出499,872.58元,主要用于组织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驻保部队随军家属笔试、“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面试等考试经费支出保障。其中:办公费24,900.00元、邮电费444.00元、差旅费4,387.08元、劳务费80,218.50元、委托业务费369,923.00元、其他交通运费20,000.00元。
2.非税收入安排的人事考试笔试经费(保财社〔2022〕9号)项目支出1,265,194.3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经费等各项考试经费支出保障。其中:办公费71,114.50元、差旅费10,000.00元、会议费2,800.00元、劳务费154,871.50元、委托业务费8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3,100.00元、维修(护)费8,963.30元、办公设备购置34,045.00元、培训费300.00元。
3.人事考试保障(专户)经费(保财社〔2022〕9号)项目支出9,8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三支一扶”笔试及省厅安排的其他省级人事考试工作经费支出保障,由省厅划拨补助经费。其中:劳务费9,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0,552.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相比增加344,154.95元,增长13.4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因为受疫情影响,省厅将部分考试下放由地州(市)组织,2022年考生人数较上年增加,考试场次较上年增多,各项考试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5,69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692,718.73元,其中:综合业务管理1,765,066.88元、就业管理事务927,651.85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2,978.4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378.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57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570.64,其中:事业单位医疗58,499.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071.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2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28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28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之受疫情影响,接待场次、接待人数减少,故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32.00元,下降5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2.00元,下降51.2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接待次数较去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广西正安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对接2022年全国经济师专业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人次8人,接待费用790.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资产总额365,301.21元,其中,流动资产34,897.72元,固定资产330,403.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153.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41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1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