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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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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201000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35号),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就业创业、服务人才、失业保险等法规政策。负责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及预决算管理,负责开展创业服务,指导创业示范园、创业苗圃园、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及预决算管理。承担市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乡村振兴稳住就业。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市转移就业101.28万人,完成100.01万人的101.27%,其中:省外转移17.94万人,完成16.55万人的108.4%,省内转移83.34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6.87万人,完成15.29万人的110.33%,其中:省外转移4.77万人,完成4.38万人的108.81%,省内转移12.1万人。全市新增转移就业2.6万人,建档立卡劳动力新增转移0.34万人。二是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全市认定扶贫车间45个,正常运行37个,吸纳就业2746人,脱贫劳动力532人,易地搬迁点劳动力176人;补贴资金120.83万元。三是乡村服务岗开发。在贫困乡、贫困村合理开发保洁员、护路员、河道治理员、综合执法队员、治安巡逻员、绿化员、公共安全管理员、河道管护员、就业扶贫信息员、水电保障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兜底就业保障。全市人社部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0925个,安置建档立卡劳动力9341个。

2.聚焦城镇居民增加就业。截至目前,城镇新增就业3.3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万人的110.77%;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581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00人的116.34%;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519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700人的110.47%。开发就业岗位4.86万个。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员1380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6%,控制在年计划4.2%以内。

3.聚焦高校毕业生扩大就业。一是实施就业见习千岗募集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131个,岗位募集1558个,组织见习人数1000人,支出就业见习补贴482.1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就业综合科、失业保险业务科、小额贷款科、人才服务管理科、信息网络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31,070.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5,770.93元,占总收入的98.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5,300.00元,占总收入的1.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1,163.87元,增长8.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5,863.87元,增长6.7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15,300.00元,2021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110,946.45元;二是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项目增加1,409,040.00元,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减少454,300.00元;三是其他收入增加,主要为收到福州就业局拨入一次性建站补助经费110,000.00元,省拨失业动态监测经费5,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020,957.93元。其中:基本支出2,974,506.60元,占总支出的29.68%;项目支出7,046,451.33元,占总支出的70.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363,846.91元,下降45.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246.66元,增长3.24%;项目支出减少8,457,093.57元,下降54.5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110,946.45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8,457,093.57元,下降54.55%,主要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减少8,995,331.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74,506.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2,773.31元,占基本支出的9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1,733.29元,占基本支出的8.46%。人均支出16,782.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41,264.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支出1,628,326.05元,2022年完成“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数3097人次,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1123人次,完成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90%,完成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人。

2.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516,747.08元,2022年完成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296人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125人次,享受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数量1999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286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12人。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758,641.2元,2022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1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0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03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4.4万人次。全部达到预期目标。

4.网络运维经费项目支出137,550.00元,2022年完成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5800小时,管理增量数据条数≥40000条,管理存量数据条数≥700000条,全部达到预期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5,770.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减少8,038,758.77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10,946.45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8,457,093.57元,下降54.55%,主要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减少8,995,331.2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82,71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0%。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641,079.37元,其中:就业管理事务2,503,529.37元、信息化建设137,55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266,249.83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12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1,242.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879.59元;就业补助支出5,275,388.28元,其中:就业见习补贴支出549,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726,388.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38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0,387.4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0,699.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687.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34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34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628,32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6%。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628,326.05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84,173.46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244,152.5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0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05.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05.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0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0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我单位尽可能的减少对外接待次数,减少相关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8.10元,下降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10元,下降0.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厉行节约,确保本年“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上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外劳务输出,省级检查指导审计,县区业务联系等工作共接待10次(批)11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733.29元,比上年减少17,172.25元,下降6.39%,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具体支出为:办公费11,494.00元、公务接待费9,005.80元、劳务费500.00元、工会经费62,392.49元、其他交通费用160,21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8,128.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日常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资产总额4,533,063.83元,其中,流动资产595,640.35元,固定资产2,556,923.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80,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88,109.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9,161.20元,无形资产增加948,000.00元,货币资金减少59,051.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385.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6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695.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3,385.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