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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青少年提供多门类项目的艺术、科技、文化等培训服务,组织青少年兴趣爱好者社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发掘青少年特长和潜能;组织开展市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开阔视野,互相促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开放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校外教育文化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探索和创新青少年校外教育文化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独特的育人功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责任,大力提升单位党建工作水平
保山市青少年宫按照市委、团市委的要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加强党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当前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要求,依据相关规定加强职工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好“一把手”上党课;党员、班子成员带头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体职工党性教育学习等活动。把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结合业务实际推出亮点,以党建工作水平的提升促进各类业务成效进一步凸显。
2.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提升软实力
为了不断壮大服务教育广大青少年的专业队伍、突出保山市青少年宫的校外教育阵地功能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单位软实力。
一是强化对现有师资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各专业教师参加校本研修、2022奥鹏教育培训,订阅美术、音乐、绘画、书法等艺术类书籍,提升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自身“知识造血”能力,组织各专业教师进行培训教育活动的交流讨论,将经验梳理总结后分发学习。
三是加强新进年轻员工的教育培养。给新进年轻职工提供学习锻炼机会,安排参加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科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让青年人挑起担子。
3.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校外教育工作上新的水平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比赛。2022年11月27日、28日我单位组织培训班380多名学员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第二十九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本次考级涵盖美术、舞蹈、声乐、钢琴、书法、古筝等十余个项目,参考学员均顺利过级,过级率100.00%。
二是寒暑假各类培训圆满结束。我单位积极发挥校外教育活动阵地的功能作用,面向全市青少年儿童,举办假期培训活动。培训活动开设了美术、书法、舞蹈、声乐、钢琴、古筝、围棋、益智班、播音主持、围棋10个项目,共10多个培训班,对全市1600多名青少年进行了培训。优质的教学和服务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让社会各界对我们青少年宫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三是积极开展“青春筑梦、公益课堂送教”。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要求。结合我单位校外教育主阵地功能,我单位于2022年3月开始到各县、乡镇中小学开展“青春筑梦、公益课堂送教活动。2022年共进行了12次公益送教活动,课程内容包括:中高考心理辅导、美术、书法、声乐、舞蹈、亲子课堂等,所覆盖学校30余所,服务学生4600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财务室、办公室、培训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青少年宫。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度收入合计4,334,912.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8,198.19元,占总收入的65.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506,714.23元,占总收入的34.7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92,044.39元,增长47.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4,669.84元,下降3.9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1,506,714.23元,2021年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增加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基本工资,单位退休职工死亡1人新增抚恤金支出,造成2022年人员经费增长。二是2022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较上年增加1,506,714.2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度支出合计3,781,029.46元。其中:基本支出2,828,198.19元,占总支出的74.8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952,831.27元,占总支出的25.2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8,161.43元,增长28.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4,847.19元,增长13.89%;项目支出减少459,517.03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952,831.27元,2021年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增加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基本工资,单位退休职工死亡1人新增抚恤金支出,造成2022年人员经费增长。二是2022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较上年增加1,506,714.2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宫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28,198.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00,810.85元,占基本支出的95.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387.34元,占基本支出的4.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宫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8,198.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80%。与上年相比减少114,669.84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增加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基本工资,单位退休职工死亡1人新增抚恤金支出,造成2022年人员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60,10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1%。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60,107.75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2,87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78,308.64元;抚恤支出214,56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8,07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8,075.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1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14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青少年宫资产总额4,952,433.62元,其中,流动资产564,879.84元,固定资产4,387,552.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5,361.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保山市青少年宫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4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