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市商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职能职责。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牢牢把握政治方向。4月25日,市商务局组织召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安排部署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市商务局党组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贯彻执行“第一议题”。二是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10月16日,保山市商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0月24日,利用周一例会,由胡丽华局长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三是深入开展学习培训。4月25日市商务局集中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由局领导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并强调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4月25日,市商务局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再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和变化,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学习。四是持续开展好网络在线学法活动。“法宣在线”平台学员数量34人,“干部在线”平台账号数量17人,2022年5月10日前,全部学院完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网上专题班”学习。8月16日起,督促县处级领导干部在中国干部网络学院进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学习。
(二)健全法治建设制度机制。一是持续用好法律顾问制度。市商务局严格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并积极用好法律顾问帮助协调法务工作。2022年3月,市商务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云南弘蕊律师事务所作为市商务局的代理人,帮助协调做好相关法务事宜。2022年聘用协议到期后,续聘协议签订后将及时向市政府和同级司法部门备案。二是加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市商务局积极贯彻执行“一月一条例”,1月14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月18日,由局领导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2月15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3月14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4月11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5月23日,由局领导领学《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6月6日,由党总支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做好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商务局多举措开展警示教育工作。4月11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专题电视片;5月30日,集中观看全国窃密泄密案例警示片《警钟长鸣 筑牢防线》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泄密案件警示录《对党忠诚 严守秘密》;6月13日,组织观看《亲情绑架下的权力腐败》警示教育片;“七一”建党节,组织干部职工前往隆阳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钱”途毁前途》;7月4日,集中组织收看《“云南普法 .专家访谈”之反有组织犯罪法》;10月10日,集中观看家风系列警示教育片《严正家风——张茂才》和《围猎 行贿者说——早明光》。四是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截至5月31日,市商务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9人,鼓励具有执法职能的科室,争取做到人手一证。五是切实履行出庭应诉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商务局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出庭应诉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出庭应诉,按时将出庭应诉情况及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等情况报送同级司法部门,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5月30日上午,利用周一例会进行专题传达学习《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的通报》。
(三)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有效落实普法责任。4月11日,为开展好今年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市商务局利用周一例会,开展法治专题学习,集中进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教育。会后,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答题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线答题,共计参与答题40余人次。5月23日,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第一期;5月30日,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第二期;6月6日,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第三期。参与《民法典》在线答题20余人次,参与知识竞答15余人次。计划于11月3日前,开展“11·1”反间防碟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4月20日,为干部职工购置《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做到人手一册,随时随地学,以党规党纪来规范自己的言行。5月9日,为领导干部购置《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并督促学习使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认真按照司法部门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报送材料,加大对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亮点特色的提炼总结和宣传力度,及时完成信息上报。截止11月1日,已上报法治工作信息9篇。四是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为目的,坚持文明执法,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手段和方法。规范使用监管平台,加强商务领域执法检查,实时做好信息公开。
(四)加强法治服务保障一是截至2022年4月,市商务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4项(1项待调整)、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项,共9项,最小颗粒度事项共15项。根据各级关于政务服务相关要求,自2015年起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二是按要求及时公开公示部门进驻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规范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时,对本单位进驻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事项均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整改的部署要求,常态化保持本部门服务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完善、配置发布率100%;事项办理时间、地点等本地化要求配置准确、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四级办理深度)率100%。
二、存在不足和下步打算
过去的一年,市商务局坚持依法行政,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突出重点、持续发力。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提炼加工信息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及时。二是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深入,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三是《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录入不及时。
下步工作中,市商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贯彻《保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在法治建设成效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文件精神。提高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通过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和省厅执法队伍培训,持续做好干部在线学法的提醒督促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商务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承诺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疫情防控、生物安全防范、防灾减灾、重大安全事故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的商务监管体制。三是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工作不足,深入查找本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四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及时将执法信息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围。五是加大对商务部门执法信息的提炼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