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2-5-/2020-0529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商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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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商务局行政服务证明事项清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证明,提高基本证照凭证效力,根据《保山市司法局关于复查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要求,3月27日至4月10日,市商务局对“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出资能力证明”“增资各方资信证明”“受让方资信证明”等4项商务部门证明事项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经研究,保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出资能力证明”,取消“增资各方资信证明”“受让方资信证明”。现将清单公示如下:

序号

证明事项内容

隶属行政

服务事项

设立依据

清理结果

清理

依据

1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2.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发部令2005年第8号)

保留

2

出资能力证明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保留

3

增资各方资信证明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含非独立法人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及变更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国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外经贸法发〔1995〕366号)

取消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商资〔2019〕7号)

4

受让方资信证明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含非独立法人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及变更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国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外经贸法发〔1997〕267号)

取消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商资〔20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