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保政办发〔2016〕159号”文件精神,核定市商务局行政编制编制19人,暂定编制7人,工勤编制3人,核定云南贸易促进保山分会事业编制6人。我局2017年末现有在职人员30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2017年末现有离休干部2人。
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对外贸易科、外国投资管理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市场体系建设运行科、商贸流通服务管理科(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口岸管理科、电子商务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新形势下对外经贸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编制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定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包括敏感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和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分别对三级指标建立评价分析,全面、真实、客观反映我局支出绩效。由于我局项目种类较多,且各自侧重点有所不同,在实施评价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产出及效果评价模块),如某商务项目在某项评价指标上没有相应职责或职能的,该指标不扣分;如有相应职责或职能的,则按相关计分标准及计分依据进行打分。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2017年财政拨款468.8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9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1万元;项目经费95万元。2016年度结转100.05万元,为2016年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83.35万元,2016年中央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专项资金16.7万元,结转到2017年再实施项目。
支出预算:总支出568.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7.6万元;公用支出56.53万元(公务费11.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19万元,职教工会费8.48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1万元(离休费16.74万元;遗属补助2.93万元;独子费0.04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万元,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资金30万元,外贸发展工作经费50万元);2016年度项目结转100.05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整体情况来看,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和按照我局制定的《保山市商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合理、有效、规范使用资金,完善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并加强了监督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和接受相关各级部门的检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对我局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善管理措施,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结合市商务局部门整体支出分类别、分层次、整体性的特点,按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拟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各级指标的权重,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评价满分为100,得分≥90分为优秀、90>得分≥80为良好,80>得分≥60为合格,得分<60为不合格。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科协助,经局领导研究同意成立了财政支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商务厅的悉心指导和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全市商务系统紧紧围绕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大商务监测力度,不断提高预测研判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超额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本年度认真执行预算,按要求执行。二是2017年度结转结余1212.36万元,因年底拨入一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资金1千万元,2017年未实施,结转到2018年实施。三是认真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数。四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五是建立健全7个财务管理制度。六是规范资产管理工作。
(三)产出情况分析及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4.9亿元,同比增长12.4%,超过省市下达的目标0.4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并列第二,受到省商务厅的通报表扬。
2.外贸进出口。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32018万美元,同比增长21.7%,超过省政府下达目标11.7个百分点,超过市政府下达目标6.7个百分点,在连续2年未完成任务的情况下突破发展,增速全省排名第三。
3.批零住餐4项指标。2017年,支撑GDP的4项指标中,批发业增长14.5%、超任务0.5个百分点,零售业增长15.2%、超任务0.2个百分点,住宿业增长15.8%、超任务0.8个百分点,餐饮业增长17.2%、超任务0.2个百分点,4项指标圆满完成支撑GDP 0.8个百分点的目标。
4.实际利用外资。全年完成实际利用外资1032万美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保山1000万美元的目标任务。
5.电子商务。全年电子商务累计完成交易额41.77亿元,同比增长48.1%,全市电子商务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取得初步成绩。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各相关业务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熟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三是我单位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数1.39万元,超2016年决算数1.02万元。超支的原因为2017公务用车修理费较高,2017共发生修理费4.26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在财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涉及项目业务、财务、效益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预算单位的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才能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科室的绩效意识,发挥科室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作用。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三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办公室要时常与财务科对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调派车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超预算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要融入商务发展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二)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
(三)规范资金使用与核算,加强统计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
(四)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我单位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