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有效促进保山市对外对内经贸发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外〔2016〕78号)的规定,将2017年省稳增长促消费资金106.4万元用于兑付省政府稳增长政策奖励资金、支持实施内贸发展。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相关资金政策和拨款文件以及绩效评价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来开展绩效自评。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由目实施科室负责对执行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根据项目具体执行情况,设计符合本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稳增长促社会消费资金》保财外(2017)10号文件,106.4万元资金已经全部下达到实施单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充分发挥2017年稳增长促消费资金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保山市2017年稳增长促消费资金使用计划及重点支持方向,经保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共同研究,认为符合《云南省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申报的项目经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由市财政局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各县区财政局。县级承担的项目先由各县区商务(工信)局会同财政局组织进行县级初验,验收通过后联合将竣工验收报告报保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待市级验收通过后县级财政方可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到项目申报单位;市级承担的项目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进行验收通过后,市财政局拨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稳增长批零住餐及升限奖励企业数(户),目标值170户,完成目标值181户,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亿元),目标值207亿元,完成目标值207.1亿元,已完成。
加强市场监测、应急保供、推进商贸流通发展打击侵权假冒、开展综合执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2017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4%;成品油市场稳定,未出现脱销现象,2017年累计销售成品油37.29万吨,同比上升5%;加大市场监测力度,预警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及保障供应工作。加强市场巡查力度,采取日常巡查与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营造良好的市场软环境。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企业满意度,目标值85%,完成目标值100%,已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值。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论: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商贸流通企业扩大消费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空前巨大的情况下,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1亿元、增长12.4%,充分发挥了消费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对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贯彻落实了省政府稳增长文件精神,扩大了本我市内贸贸事业的持续增长。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项目绩效自评由科室自评后报财务科,财务科汇总后统一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内贸发展项目的评审(认定)、验收,行业规划的编制均聘请专家参与,实行第三方独立决断,有效避免了廉政风险。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内贸发展工作多属于民生性工作或基础性服务工作,其考核应重点考核产出指标。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1)绩效评价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属于起始阶段,需加快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的工作的水平。(2)年度内贸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滞后。(3)项目建设的效果与资金拨付的时间不相匹配。有的项目资金下达不久就要求进行绩效评价,不利于绩效指标的完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