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第0057号)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加强研究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工作措施,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市、区各相关部门,并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研究推动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山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何伟同志担任组长,隆阳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
结合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实际情况,按照2015年编制的《保山市中心城区商品市场布局规划》要求,根据区域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完善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网点布局,加强新城区、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配套规划,由市规划局、市商务局牵头,隆阳区人民政府等部门提出方案,多次征求意见,于2015年制定了《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近期建设改造计划》,计划到2018年在保山中心城市60平方公里范围内规划建设农贸市场21个,其中:新建12个,提升改造9个。
(三)改造升级,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
1.切实强化宏观调控。结合商务部的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及保山实际,出台了《保山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对农贸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2.加快推进现有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在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保山中心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工作方案》,明确了农贸市场改造范围、改造标准、改造主体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牵头完成保山中心城市7个现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任务(象山、康浩、下水河、汇金湾、杏花、梨园商场、新华商场)。
3.加快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工作步伐。根据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计划,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标准化新建农贸市场各项工作。截至目前,规划新建的12个农贸市场已有8个落实了建设主体,已完成新建3个农贸市场(张官屯农贸市场、北苑农贸市场、滇西农特市场),其它如万和华府、青阳智苑农贸市场及下村农贸综合商场正在建设中。
(四)理顺管理机制,加大农贸市场监管力度
1.切实细化工作责任。制定下发了《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保市建发〔2016〕2号),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有序推进。
2.切实强化日常监管。市、区人民政府及商务、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农业、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立足部门职能,加强对农贸市场内脏、乱、差、堵等进行综合整治,形成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共管”的农贸市场监管格局。
(五)加大农贸市场扶持力度
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加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人、财、物投入力度。对按标准进行改造提升的市场主体,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达到验收标准并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给予奖励补助。2016-2017年各农贸市场共获市级补助资金174万元;2019年市财政安排120万元资金用于保山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
二、提案提出的主要问题
根据0057号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结合目前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的现状分析,现一一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布局滞后,市场数量不足”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原市规划局(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方便市民日常生活、保障食品安全卫生”为目标,于2015年编制完成《保山市中心城区商品市场布局规划》,并于同年通过市人民政府审批(保政复〔2015〕9号)。根据规划,中心农贸市场老城区按600-800米服务半径进行布点、城市新区按800-1000米服务半径进行布点;近期规划(2015-2020)改造、提升9个和新建12个农贸(集贸)市场,远期(2021-2030年)改造、提升2个和新建5个农贸(集贸)市场。
根据2015年编制的《保山市中心城区商品市场布局规划》,新建的北城区规划了中心农贸市场5个,包括:城北农贸市场、北片区果蔬批发市场配套农贸市场、万和世家配套农贸市场、北片区农贸市场及张官屯农贸市场;新建的东城区青华湖片区规划了中心农贸市场4个,包括:太平农贸市场、河村农贸市场、沈官农贸市场和红花农贸市场;新建的东城区青阳片区(含工贸园区)规划了中心农贸市场4个,包括:青阳村农贸市场、智苑社区农贸市场、保一中农贸市场和工贸园区启动区农贸市场。
针对“隆阳区下村安置房近6000余户安置户、2.5万人日常生活极为不便”的问题,目前正由下村社区在安置房旁边规划建设隆阳区下村农贸综合商场,占地面积22亩,建筑面积11838平方米,预计2019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青阳智苑社区农贸市场已完成规划调整进入土地平整阶段,建成后可满足方圆一公里范围内的居民生活需求。因保山城市总规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再次启动《中心城市商品市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招标和资料收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方案编制,将充分根据保山中心城区现状对农贸市场进行合理调整和布局以满足广大百姓需求。
(二)关于“配套设施简陋,标准档次较低”问题
全市中心农贸市场已改造完成76%,24%农贸市场配套设施简陋,基础条件较差,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拆迁问题影响,如南苑农贸市场由于涉及拆迁体量大,资金紧,无法进行整体改造;二是由于规划影响问题,如和平路、汉营、马肠沟农贸市场均为临时农贸市场,市场业主无法投入更多资金将市场建好;三是由于地处老城区,受地理位置及规划影响无法改造到位,如汇金湾农贸市场;四是部分农贸市场建设主体实力较弱及受产权影响,没有足够资金将农贸市场进行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如下水河农贸市场。
下一步,将在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台新的《中心城市商品市场专项规划》基础上,规范调整不满足规划、建设质量不高的农贸市场,改造和建设一批满足商业网点规划的公益性、标准化的农贸市场。
(三)关于“市场收费偏高,摊位租户难留”问题
目前,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价格管理的形式有三种,一是政府定价,二是政府指导价,三是市场调节价;农贸市场主办单位收取商铺租赁价格(摊位费)属于履行合同协议的市场自主定价的收费行为,判别其收费的高低,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农贸(集贸)市场摊位租赁价格管理机制及商务、自然资源规划、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由政府发文贯彻实施,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四)关于“内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管理”问题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16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原保山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引导市场增强服务职能,具体表现在:
一是按照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农贸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和亮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查处和取缔证无照经营。二是加大行政指导工作力度,指导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认真落实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入市证照查验制度、巡查制度、实验室检验检测制度、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亮证亮照、挂牌经营制度,确保质量安全;督促市场开办者强化市场服务功能,做好市场内部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三是组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部分农贸市场主办者进行培训,对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五)关于“监督管理不力,食品安全堪忧”问题
原保山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市场监管方面做的工作主要为: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监管执法,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要求熟食摊位做好防蝇防鼠防尘“三防”设施、上岗人员戴帽和口罩,强化对综合农贸市场的动态监管;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下发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提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三是突出抓好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隆阳区中心城区9个农贸市场已建立了快检室,并将检测情况利用LED显示频或公示栏进行公示, 2018年隆阳城区抽检食用农产品共480批次,合格475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8.9%;四是确保投诉举报畅通,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并在各农贸市场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
针对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和禽类宰杀问题,市农业农村部门做的工作主要为:一是加强家禽养殖环节的疫病防控,把好源头安全,全市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二是加强出售畜禽的产地检疫,把好准出关口,全市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产地检疫监管体系,全市设置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06个,检疫信息同步上传云南省动物卫生信息化平台,全部可追溯;三是规范农贸市场的查证验物,加强准入监管,农贸市场内活禽屠宰经营户要建立活禽进出登记台帐,填写统一规范的《活禽进出登记表》,详细记录活禽来源等基本信息;四是督促农贸市场落实“1110”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制度,努力降低病毒由活禽市场向人传播的风险和由活禽市场向养禽场传播的风险,2019年上半年活禽交易市场病原学监测,禽流感、新城疫病原学监测各255份,全部为阴性。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科学规划建设,优化农贸市场布局。一是切实将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调整结构的原则,科学合理制订出全市农贸市场中、长期规划和农贸市场网点规划,并根据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等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二是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开发商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农贸市场,并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针对农贸市场布局滞后的情况,特别是新建北城区、东城区及老城南片区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建设滞后等情况,自然资源规划及商务部门将依据城市总规加强新的《中心城市商品市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充分根据保山中心城区现状对农贸市场进行合理调整和布局以满足广大百姓需求。
四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政策的扶持力度,在农贸市场用地、税收、水、电等方面出台具体优惠政策,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在财政上给予适当补助。
(二)规范管理,提升市场品位。一是要建章立制,推动政府出台《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城区内新建、改造、迁建的农贸市场,一律按规定进行审批、验收和监管,下步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列入立法计划并出台管理条例,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予以明确,两办督查室加强监督考核,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底考核,促使职能部门增强监管意识。二是强化市场分区和质量检测,农贸市场在新建和改造提质时,要充分考虑各类产品的规行区划,根据产品性质严格分类划区、分类经营,做到合理布局、规划便民;农贸市场要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点,现场公示监测信息,确保农产品安全入市。三是加强相关部门合力执法,明确农贸市场管理主管部门,界定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权职责以及市场业主、经营户的权利和责任,制定统一的有关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计量管理、治安管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个农贸市场都建立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加强市场管理者的主体责任意识。
感谢你对保山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改造和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保山市商务局
2019年7月20日
(联系人:冯代燕,联系电话:3037582)
附件
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改造和建设
项目推进情况
一、已完成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
根据《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近期建设改造计划》,确定2015-2018年改造提升9个农贸市场,实际改造提升7个农贸市场,具体如下:
(一)康浩农贸综合商场:业主为保山市康浩集团康华变压器有限公司,总面积约为12.62亩。2016年完成市场内部改造提升工作并投入使用。
(二)杏花农贸市场:用地属永昌街道杏花社区三、四组的集体土地,总面积约为9.63亩。2016年完成商场改造提升工作并投入使用。
(三)象山农贸市场:总面积约为5.4亩,该项目改造提升工作已由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2016年完成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并投入使用。
(四)下水河农贸市场:业主为保山市隆新食品有限公司,总面积约为14.2亩。2016年完成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并投入使用。
(五)汇金湾农贸市场:市场业主为保山市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面积约为24亩。2016年2月25日开始对市场A区进行改造提升,于6月中旬完成改造现已投入运营。
(六)梨园商场生鲜超市:市场业主为刘学全,占地面积为1.82亩。在梨园商场原有钢化棚位置上进行拆除新建,改建为1栋2层的生鲜超市,建筑面积为1514.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为500万元。已于2016年6月1日开工建设,于2017年完工并正式投入运营。
(七)新华商场农贸市场:用地使用权属为个人,面积12.7亩,总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经营面积984平方米,该商场改造提升工作已于2017年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完成规划方案审核并已完成建设或正实施建设的项目
根据《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近期建设改造计划》确定2015-2018年新建12个农贸市场,实际已建成投入使用(含停业)及在建的共8个,具体如下:
(一)张官屯农贸市场:位于九龙路西侧、学府路南侧的基德尚都楼盘商业区,建筑面积7911平方米。该楼盘用地原属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张官社区的集体预留用地,基德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办理了大部分用地的土地性质、用途变更手续,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楼盘实际占地面积大于证载面积1亩左右,该权属纠纷尚未解决。该市场已建成并投入短期使用,目前已停业关闭。
(二)龙泉商场。土地使用权属为保山市瑞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场位于瑞园﹒溪谷小区15幢负一层,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米。该商场由于商户搬离至新建康浩农贸市场,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三)北片区果蔬批发市场配套农贸市场:位于永昌路东侧、下河公路北侧,占地约15亩,该宗地属已供应给省城乡投公司2012年的保障房用地,实际经营汽车及配件,农贸市场用途未投入使用。
(四)北片区农贸市场:现更名为北苑农贸市场,位于御景东方项目西侧,占地35亩,属已批已征的国有土地。已由市永昌投资公司于2017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五)红花棚户区配套农贸市场(临时):位于青华湖片区规划龙陵路西侧、同丰路北侧,计划用地约75亩,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市场营业面积4.6万平方米。该地块已于2013年9月供应给隆阳区广厦公司22.764亩,其他部分土地属已批征未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已由隆阳区广厦公司建设完成滇西农特农贸市场并于2018年1月投入试营业。
(六)万和世家项目配建农贸市场:位于正阳北路西侧、惠通路南侧的万和华府楼盘商业区,农贸市场规划建筑面积4934.3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招商建设。
(七)青阳智苑社区配套农贸市场:位于青阳智苑小区项目C地块内,土地使用权属为保山瑞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正进行规划调整及前期场地平整。
(八)下村保障房南侧农贸市场。位于永昌路西侧,下村保障房南侧,占地约22亩。属该宗地属已供应给隆阳区广厦公司2014年的保障房用地。目前该农贸市场已获得规划和施工许可,正由下村社区建设,预计年底可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正在积极开展规划服务、咨询而尚未动工的项目
(一)南苑综合市场。土地使用权原属保山市工商局,属划拨土地,总面积13.35亩。根据市政府第13期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现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已移交给市永昌投资公司。目前永昌投资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以街区统筹的方式实施改造的工作要求,已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北至锦溪路、南至人民路、西至同仁街、东至正阳路),正在积极推进拆迁和相关项目前期工作。
(二)保山工贸园区永盛农贸市场。位于青阳路西侧、沙丙路南侧,占地约27亩。目前该农贸市场的规划方案已上报规划部门,由于机构改革耽搁还未获批。
(三)保山工贸园区盛家农贸市场。位于长胜路东侧、312省道南侧,与长胜路相交,占地约39.64亩。目前该农贸市场的规划方案已上报规划部门,由于机构改革耽搁还未获批。
四、目前尚未启动的项目
(一)城北农贸市场。位于正阳路与北城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占地约29.58亩。属规划控制用地,已批征的国有建设用地,未确定实施主体,未开展相关工作。
(二)下村中心农贸市场。位于九龙路与北城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占地面积14.84亩。属规划控制用地,未确定实施主体,未开展相关工作。由于离在建的下村保障房南侧农贸市场及已建的北片区果蔬批发市场配套农贸市场直线距离太近,下步建议进行规划调整。
(三)南片区农贸市场。位于隆阳区兰城街道王官面粉厂北侧、规划同仁路以西,规划占用约30亩。属已批国有土地,少部分土地征地工作未完成,属规划控制用地,未确定实施主体,未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新一轮保山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调整,该位置已调整为幼儿园选址。
(四)和平路农贸市场。位于隆阳区气象站以西,和平路以南,占地面积约8.08亩。该宗地已于2012年9月供给云南泽仕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农贸市场建设用地,但因该宗地地处隆阳区气象站旁,受建筑限高限制,暂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故未建设。目前,该地块东南侧已有一座占地约15亩的临时农贸市场已建成运营(未办理相关手续)。
(五)廖沈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农贸市场。位于青华湖片区规划龙陵路西侧、青华湖片区6号地块南侧,占地约20亩,土地尚未招拍挂,未确定实施主体和开展相关工作。
(六)隆阳区2012年南片区保障房配套商业农贸市场。位于振兴路西侧、新桥路北侧的省城乡投公司2012年的保障房配套商业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该市场选址为城市规划控制用地,因该区域的保障房部分未建设,故农贸市场也未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