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非遗中心简介
(一)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情况
2012年4月,经保编办批准,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成立,与保山市文化馆合署办公,业务相对独立。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评价、鉴定、利用、保护和研究的文化保护机构。有事业编制5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
(二)机构职能
1.组织实施全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
2.协助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认定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收集、整理和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成果出版、对外展示交流;
5.组织各种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
6.负责五县(市、区)文化馆(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业务辅导指导。
(三)办公和服务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5号(保山市文化馆)二楼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五)免费开放项目
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