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腾冲市腾越镇梁xx电动车店丢失发票案
(一)案件情况:腾冲市腾越镇梁xx电动车店丢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459份。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64号)第三十四条
(三)处罚结果:罚款9180.00元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7月24日
二、隆阳区傣和园饭庄丢失发票案
(一)案件情况:隆阳区傣和园饭庄按规定保存发票,丢失发票。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600元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隆阳区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9月3日
三、保山市隆阳区芒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泰隆分店违反税收管理案
(一)案件情况:保山市隆阳区芒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泰隆分店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第六十二条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处罚结果:罚款1100元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隆阳区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7月17日
四、施甸县旧城乡意和酒店丢失空白发票案
(一)案件情况:在使用发票过程中,因保管不当,丢失空白发票3份。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60元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施甸县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