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决定,取消隆阳区汉庄牧云栖景区、施甸县东篱风语景区2家景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取消隆阳区保岫广场景区、昌宁县田园镇德馨自然景区2家景区国家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取消施甸县旧城清水景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特此公告。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