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518791-2/20241223-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取消部分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公告

为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决定,取消隆阳区汉庄牧云栖景区、施甸县东篱风语景区2家景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取消隆阳区保岫广场景区、昌宁县田园镇德馨自然景区2家景区国家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取消施甸县旧城清水景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特此公告。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