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保山市《云南故事大家讲》系列短视频制作服务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和确定服务机构,比选人为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本次项目以服务外包的方式,通过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来完成保山市《云南故事大家讲》系列短视频制作(5个),需要申请方具有丰富的宣传视频制作经验,提供包括短视频选题整体策划、视频拍摄服务、视频制作服务(包括短视频后期剪辑制作、短视频后期包装制作、宣传视频包装制作)等相关服务,制作的系列短视频要素齐全、突出保山特点,通过专家评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信誉要求。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视频宣传制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其他。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比选申请文件要求
(一)报价要求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资料要求
1.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
2.采用密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密封函应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地址和“于必选会议召开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0:00,地点: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和博物馆科(隆阳区永昌文化园34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0日11:00。
地点: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东3楼会议室(隆阳区永昌文化园34号)
6.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根据本项目比选要求,提交《报价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4)业绩证明等比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成交原则
合理低价中标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比选小组综合确定最优报价的申请人作为成交服务单位;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服务单位。
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875-3067121。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