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保文旅发〔2023〕9号),经逐级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市级抽查复核等程序,提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76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日(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进行实名反映,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5-3067115。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34号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邮政编码:678000
附件:保山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