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8日,经保山市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何汤佳同志具备文物博物(文物利用)专业馆员任职资格,尹以钏、余明惠同志具备文物博物(文物保护)专业馆员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若有异议,可向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反映,电话:0875-3067112、0875-3067113。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保山市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名单
附件【2026年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