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518791-2/20231214-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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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施甸县山之南景区等5家旅游景区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初评、推荐,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评定,施甸县山之南景区、昌宁县更戛龙潭河公园景区、腾冲市龙江大桥景区、小甸深闺里景区、保山三馆景区等5家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34号

电话:0875—3067125

邮箱:bsswljzykfk@126.com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