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518791-2/2026080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8-0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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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保山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董必磊代表:

提出的关于支持施甸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40),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接到关于支持施甸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40后,高度重视,统筹部署,扛实办理主责,完善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明确办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结合施甸县文化和旅游资源禀赋,高质量形成本答复。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温泉资源配套设施滞后的问题,二是关于旅游产业业态开发不足的问题,三是关于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有差距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情况属实。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推动施甸县纳入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争取专项补贴资金,支持开展“非遗+温泉”“红色+节庆”主题活动;将我县全域旅游智慧服务平台纳入省级以上智慧文旅试点,争取技术与资金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只能以地级市申报,2026年,支持施甸县公共文化和非遗文化资金共计147.7万元,用于打造“活动引流+节庆留客+消费转化”模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成功举办马到福来·非遗迎春”春联联欢活动、百米长龙闹新春、千人打跳、山之南年猪饭等活动4场次。同时,施甸县负责滇超保山主场的文艺活动2场次,用非遗融入赛场内外,场内施甸长龙足球场,场外设置非遗摊位14个展示非遗文化。省级智慧旅游服务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已将施甸县A级景区、住宿、餐饮、交通出行等内容纳入平台

二是关于建议将施甸县石瓢、娲女、阿母来等核心温泉和善洲林场等重点景区道路,作为大滇西旅游环线区域综合交通路网的补充,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进行提升改造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积极争取沪滇协作、项目衔接等资金,聚焦滇缅公路沿线、温泉景点,完善标识系统、旅游厕所、停车场等基本设施,实施惠通桥桥面修复、入口步道建设项目,石瓢、娲女、阿母来等道路改扩建工程,打通景区交通“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稻母之源”“金甸稻香源”农文旅项目建设,打造农业、文化、旅游一体的深度体验场景。完善旅居村公共服务设施,在莽索旅居村等点位打造旅居图书馆、供销社等服务空间,提升旅居客生活体验。盘活资源培育施甸县夜经济,盘活惠通桥、老电影院周边闲置资源,布局咖啡吧、文创商店、农特产品交易中心等业态,打造夜间消费场景。

三是关于建议将甸阳镇莽索村纳入全省第二批“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名单,引领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依托温泉资源,盘活闲置房产,打造石头客栈、一方小院等10家具有地域特色的温泉旅居民宿,盘活38套甸阳镇莽索村闲置土地及房屋和23套姚关镇朱市冲闲置房屋,分别实施“乡居吾舍”旅居项目和“红色水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2026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将甸阳镇莽索村纳入推荐名单,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建议纳入全省第二批“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

四是关于建议将滇西抗战遗址保护利用(涵盖滇缅公路、抗战江防遗址、惠通桥等)、怒江大峡谷旅游开发、善洲林场5A级景区打造纳入全省文化和旅游“十五五”规划。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和亚太温泉与气候养生旅游研究院签订协议,共同编制全市文化和旅游“十五五”规划,按照“一县一布局”的总体要求,将滇西抗战遗址保护利用(涵盖滇缅公路、抗战江防遗址、惠通桥等)、怒江大峡谷旅游开发、善洲林场5A级景区打造等内容纳入全文化和旅游“十五五”规划

五是关于建议给予何元海林檎地质文化乡(云南省首个三星级地质文化乡)旅游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用于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并纳入全省精品旅游线路或科普旅游地图进行整体推介。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提质红色文旅+研学成为特色增长板块,巩固“三颗种子”研学品牌市场化运作成果打响“温泉喷涌・住在施甸”品牌,扩大省内外品牌影响力。目前,因何元海林檎地质文化乡不符合申报条件,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山之南景区强基焕新项目、甸阳镇莽索村旅居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项目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旅游高质量发展资金。同时,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依规评定何元莽王村3A级景区,何元海林檎地质文化乡纳入全省精品旅游路线和研学路线。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