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518791-2-/2021-102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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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保山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005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民革保山市总支:

贵单位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修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结合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普查核清文物资源状况,为保护利用夯实基础。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市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67项,申报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3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7项;93处入选在云南省核定公布的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约占全省928处的10%;通过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确认全市共有文物收藏单位27家,收藏文物总数15334件;通过调查,确认全市民间收藏可移动文物数量约8余万件。

(二)考古实证地方历史发展脉络,为增强地方文化自信提供支撑。对蒲缥塘子沟、龙陵大花石等古遗址进行考古发掘,为佐证保山大部分区域为早期人类活动的重要聚居地提供了重要依据;对昌宁大甸山青铜墓地进行考古发掘,为揭开哀牢古国的神秘面纱提供了科学支撑;结合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和古城保护工作,基本厘清了保山各区域的历史文化特点和实质内涵。

(三)保护利用有力有效,“保护第一”氛围逐渐形成。全市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项,和顺图书馆旧址和国殇墓园被公布为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名录,和顺图书馆旧址入选全国文物建筑开放和保护利用案例,国殇墓园、滇西抗战纪念馆、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松山战役旧址、保山施甸抗日江防遗迹群、滇缅公路惠通桥被列入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滇西抗战纪念馆(国殇墓园)、艾思奇故居和松山战役旧址入选全国革命文物优秀案例。全市文物系统共计安排文物修缮专项经费约7900万元,非文物系统约3200万元,加上地方投资,累计投入将近1.5亿元先后实施了6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项市级文物保护和8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消防设施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极大改善全市文物保护状况,文物平安工程初见成效。

(四)筑平台“让文物活起来”,赋能添彩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投入将近1.8亿元,基本建成每个县(市、区)一个博物馆;筹措约1000万元对保山市博物馆、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等5个博物馆纪念馆的展览进行改造提升;创新工作方法,吸引大量民间资本先后建成腾冲翡翠博物馆、腾冲琥珀博物馆等9个非国有博物馆,其数量和质量成为全省样板。大力推进博物馆馆际交流,先后组织50场次专题展览同9个省的21个博物馆进行了交流互鉴,对外“扬名”和对内“惠民”动能凸显。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全面普查,系统考证,建立档案”的问题。2019年6月—2020年3月,组织对保山坝区开展文物资源进行普查。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36项,按保护级别来分,涉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63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51项;按保存现状来分,较好76项、一般40项、较差13项、迁移保护2项、撤销5项。收藏新石器、汉唐、宋元明清、抗战等历史时期的珍贵文物14833件(套),其中:保山市博物馆10410件(套),市档案馆7件(套)、隆阳区文物管理所178件(套)、隆阳区政协238件(套)、保山市永昌民俗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4000件(套)。

(二)关于“树立保护标志,对于有重要价值的文物进行必要保护”的问题。保山中心城市所有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保护标志碑及“两线”划定工作。五年来,通过向上申报、地方投入和民间集资等方式,筹措资金约331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350万元),组织实施了太保山玉皇阁、双虹桥、腾阳会馆、打渔村玉皇阁、张志淳墓、太保山武侯祠、汉营东岳庙、永昌府学大成殿、保岫影剧院、金鸡文昌宫、板桥青龙街魁星阁、板桥万氏祖祠、大官庙、小官庙等19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保山中心城市范围内文物保护状况得到明显加强。

(三)关于“专题展示,进行地方传统文化教育”的问题。建成保山历史名人堂、永子棋院,改造提升保山市博物馆“抗战中的保山”“民俗展”“畅游保山”“通史展”等展厅,引导民间资本建成保山永昌民俗博物馆和保山南红博物馆,依托乡镇文化站、部分村文化活动室建成一批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室、展厅。同时,大力推进流动博物馆和非遗活动下基层、进社区、进学校、进部队活动,让广大市民和群众在家门口、校内就能学习、体验地方文化。据统计,五年来中心城市共组织开展与文化遗产相关的活动50余场次。

(四)关于“已纳入保护范围的古遗迹,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维修”的问题。一是通过项目申报,争取专项经费实施汉庄城址、老营李将军府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保护工作;二是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公开募捐等方式逐步推进实施保山坝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三是根据《保山市文物建认养实施方案》推动国有、集体产权文物保护单位由领养人投入,并给予一定使用权限等方式开展保护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大力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和保护规划编制;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和监测,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注重日常管养和岁修,减少大修,防止不当维修;实施濒危文物抢救保护工程,重视抗战遗址遗迹的维修保护。

(二)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结合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建立全市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及数据共享平台。完善文物认定标准,规范文物调查、申报、登记、定级、公布程序。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程,充实丰富博物馆馆藏。

(三)高度重视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环境质量,严禁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破坏性建设。严格审批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项目,未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一律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四)搞好南方丝路永昌道保护利用。组织、研究南方丝之路南亚廊道在各历史时期对推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促进民族融合和社会协调发展、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联系交融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适时在保山组织召开国际性的南方丝绸之路经贸论坛,集结出版系列相关的理论著作,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理论支撑;通过实施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打造推介霁虹桥摩崖石刻—平坡古道—梯云路—水寨古街道及马店、官坡古道—板桥古镇、仁寿门—石马山古道—青岗坝古道三条以考察保山民间传统文化原生态性和地方性的经典徒步线路。

衷心感谢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30日